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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07-30 16:1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服务,增进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制度】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财政制度】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服务,增进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景德镇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研究确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要点及工作。

(三)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指导各地各部门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向市政府汇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经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全体会议。定期召开汇报会,汇报有关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会议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以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开展联合调研,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征得有关成员单位同意,并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扎实开展工作。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合力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反应灵敏、配合密切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有关信息,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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