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门市基础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教发字〔2016〕8号)和中共台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2015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
生产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门市基础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教发字〔2016〕8号)和中共台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镇(街、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办发〔2015〕3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评各项工作。
组 长:李石凑
副组长:黄伟湛 吴振文 李育恒
组 员:梁伟平、陈卓光、陈建伟、李文生、伍瑞群、廖艺洪和各直属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二、考评对象
教育局直属中学、镇中心、幼儿园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三、考评内容
根据《2015年台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5年台山市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表》所明确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评安排
安全工作责任人考核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认真总结2015年度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分别撰写述职报告及填报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表。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述职报告各一份及《2015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表》或2015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表(镇中心)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上送我局基础教育股。
(二)组织考评。本次组织考评重点抽检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抽检考评时间为2016年3月29-31日。
特别说明:上述材料另需各打印一份备考核时查核收集。直接责任人的报送材料,必须经第一责任人审核签署。述职报告应含如下几部分内容:一年来本单位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成绩,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安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自评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演练落实情况;“五无”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检查次数;整改隐患项目、投入资金等);安全工作主要措施;安全工作主要亮点以及努力方向等。对述职报告不按要求或撰写不认真的单位,或履职考核表等不按时上送的单位,考核组将对考核评分实行酌情扣分处理。
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步骤及等次标准
(一)考核步骤
1.述职(30分钟)。由被考核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汇报本人在2015年度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情况(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考核组)。
2.开展查看安全工作档案、资料等工作(40分钟)。
3.现场考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设施设备、食堂、宿舍、安全演练、台帐资料等进行实地检查。
4.考核情况小结会(30分钟)。考核小组人员将考核的情况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意见。
(二)等次标准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70-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规定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我局对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为称职以上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奖金在各单位经费中列支。
3.被评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须向我局作出书面检讨,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制定迎考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分头落实。
(二)准时报送资料
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总结及自评表要报经主要负责人审定,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要经本人审阅,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