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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安新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01 17:5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有力推动文明县城、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雄安新区良好形象增光添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7月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安新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安新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有力推动文明县城、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雄安新区良好形象增光添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7月初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77日至87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以建成区为重点,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延伸;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向小街小巷延伸;以严重影响环境、有碍观瞻的“脏、乱、差”和侵街占道现象为治理难点,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树立典型,整体提高县城管理水平。

三、整治任务

以整治群众普遍关注的市容环境秩序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突出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整治市容秩序

1.加强巡查,疏堵结合逐步取缔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流动商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帐篷等影响市容、妨碍通行的行为;规范背街小巷占路市场、店外经营和户外摊点乱摆现象;对修车、修鞋、修锁、水果摊、早餐摊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统一规划、统一布点,分类设置,不得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2.对早餐车、邮政亭、报刊亭、信息亭等进行整治,将摊点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取缔道路两侧改变使用性质、超出经营范围的占道经营行为。(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3.对批准的便民市场、早市强化定人定责,确保管理到位;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整洁、畅通;便民市场、早市要设立垃圾桶等,按要求进行环卫保洁;在市场两端设置界限标志牌,以标志为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市场外溢、超面积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拆除过期市场标识牌,严禁依附市场标志牌设置户外广告;教育商户遵守市场秩序,禁止在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内乱倒垃圾。(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4.取缔城区及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摊贩进入市场交易;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分类管理”要求,划出经营区域,划线定点,统一定位,规范管理。(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养路工区,配合单位:安新镇、三台镇、大王镇、城区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5.规范门店宣传、促销和庆典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确保秩序良好,不扰民、不影响交通。(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

6.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依法处罚违章停车行为,维护交通安全通畅。(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整治环境卫生

1.垃圾运输车及时清运城区产生的各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城区背街小巷、社区支路进行彻底清扫保洁,清除绿化带、死面死角和各种积存垃圾;严禁焚烧树叶、垃圾,严禁将树叶、垃圾扫入绿化带。环卫清运车沿街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杜绝垃圾桶(箱)满冒外溢现象。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作业标准,落实主要道路“两扫全保”,其它道路“一扫两保”制度,确保主、次干道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城区办)

2.督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做到地段、人员、任务、标准、惩罚“五落实”,确保卫生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完好、市容秩序井然。(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3.对游园广场、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及时清扫、定点收集,打造良好窗口形象。(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旅游局)

4、河道水系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及周边河道水系垃圾、漂浮物、塑料袋及其他杂物的清理打捞,定点投放到垃圾桶或直接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责任单位:水利局、旅游局、安新镇、三台镇、大王镇)

(三)整治市政设施

1.加强道路两侧果皮箱、路名牌、指示牌、邮政筒、通信箱、公交站牌、电杆斜拉线护套等设施的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交通局、电力局)

2.数字城管平台督导相关部门对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游园广场、居民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健身器材进行维修、维护和清洗。(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交通局、电力局、文广新局、城区办)

(四)整治园林绿化

对现有绿地、树木进行全面维护修整,重点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修剪管护工作,补栽缺苗断垄,消除绿化带“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巡查,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确保绿化带干净整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破坏城市花草树木行为力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

(五)整治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

1.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及“洁净城市”创建要求,严格落实全面管控要求,绝不允许私自开工建设,并督促所有在建停工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档,对工地周边的废土要及时清理,不能清理的裸土要及时进行覆盖。(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

2.加强渣土运输车的管理。严格按照全面管控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反要求运输渣土车辆,立即进行拦截,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养路工区)

(六)整治户外广告

1.科学严格管控户外广告设置,做到清晰、醒目、整齐、美观,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统一规范店名招牌,实行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门头牌匾材质、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达到整齐划一;拆除内容陈旧、画面破损、文字残缺的门头牌匾;对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的乱贴、乱画、喷涂的“野广告”进行清除;结合“门前四包”,清理、规范沿街门店橱窗贴字、贴画等。(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以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设施为媒体设置的广告,做到外表简洁、内容健康、画面美观、文字完整。(牵头单位:交通局,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七)整治违法建设

按照新区全面管控要求,对建成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乱搭乱建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台账,决不允许新增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安新镇、大王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

行政执法局牵头抓总,负责做好攻坚月行动日常总体协调工作。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主要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关注、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站位大局,按照方案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同时强化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

针对“脏、乱、差”问题,突出主次干道、车站周边、游园广场、城区出入口、商业区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集中力量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逐路逐项整治。

(三)打造精品亮点

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打造主干道、小街巷、社区、城中村、施工工地、便民市场等各类样板示范亮点,逐项逐点制定整治计划,规范整治标准,明确整治时限,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四)强化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车、滚动字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并开展“小手拉大手”、“爱护环境”等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做到全面发动,全民动员,掀起全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热潮。

(五)加强督导检查

攻坚月行动开展过程中,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持续推动攻坚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验收,对于整治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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