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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滦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19 14:5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税征缴范围全覆盖,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滦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滦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

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税征缴范围全覆盖,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634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162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取水行为专项清查和整治行动,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建立依法管水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税征收额大幅度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非法取水户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分类制定处理意见和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在规定期限内,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非法取水户依法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时纳入水资源税征管范围,足额征收水资源税。同时,建立取用水户档案,实现取用水户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予以严厉查处。

三、时间安排

打击非法取水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至20161231日结束,分准备、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1115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地税局、水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各镇(街)和园区管委会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61116日至1225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是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全权负责非法取水户的排查、分类、组档、整治,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等工作;要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取水户逐一进行核对,准确掌握其取水用途、取水量等信息,填写《滦县非法取水情况登记表》,于112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补办取水许可手续的依法进行办理,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组织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纳入合法规范管理范畴。水务局要在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镇(街)、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各镇(街)、有关部门提供政策、技术服务,组织水资源管理人员协助符合取水许可证补办条件的用水户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尽快审查验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综合、上报全县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地税局要对已经纳入水资源规范化管理的用水户,及时征收水资源税。法院、公安局对在专项行动中违反行政、刑事案件进行依法处理,保证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财政、住建、电视台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献计出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61226日至1231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法取水既是有效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有力手段。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主管副县长张雪峰同志任组长,农业办、水务、地税、财政、住建、法院、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滦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各镇(街)、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集中力量有序推进。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镇(街)、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税征收相关政策,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要集中骨干力量,保证有效时间,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严把质量关,取水计量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计量数据在6位数以上。补办取水许可手续的用水户要提出书面申请,由各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上报,水利人员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对已纳入取水许可正常管理的取水户,地税部门要及时开征水资源税,并保证征期的完整。对反复工作拒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及拒不缴纳水资源税的,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督导协调机制。县打击非法取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有力督促工作开展。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每半月进行一次小结,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公布各地工作进展及典型经验,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实现常态长效管理。各镇(街)、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取用水户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将所有取用水户纳入日常管理。要尽快建立打击非法取水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水资源税改革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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