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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总结】安新县住建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01 16:50:02 来源:思哲公文网

安新县住建局2017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新区领导指示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服从服务新区大局,全局干部职工奔赴一线、日夜奋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坚决落实严管严控政策,高压态势打击违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总结】安新县住建局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住建总结】安新县住建局工作总结


安新县住建局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新区领导指示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服从服务新区大局,全局干部职工奔赴一线、日夜奋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坚决落实严管严控政策,高压态势打击违建行为、打压炒房热潮,维护了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并积极完成新区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新区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将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管控工作情况

坚决贯彻上级领导“三个暂停一个禁止”的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一是对全县2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34家在建和拟建非法农村居民住宅小区全部进行查封。二是组织人员对房地产中介进行暗访,深入了解涉及我县房地产市场私下交易、非法发布不实广告等情况,全面整顿我县房地产中介市场。三是分别约谈全县各房地产项目负责人,明确要求企业要依法依规规范经营行为,否则列入黑名单,坚决不允许再进入安新房地产市场。四是对全县所有房地产项目和农村居民住宅小区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和频次,并做好现场记录,确保管死管住违法建设、销售、宣传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顶格处理。五是严肃查处无资质搅拌站的违法经营行为,对全县10个手续不全的搅拌站和3个手续齐全的搅拌站进行了断电、停工处罚。六是2017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土地及城乡建设规划整治专项行动,对城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99起,查封乡镇售楼部14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98起。新区宣布成立后,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在建和拟建非法农村居民住宅小区进行再查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24小时日夜巡查,将售楼部电脑、POS机等清离现场,查封停止销售电话,拘留非法撕毁封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负责人1人,打击批评教育房屋非法交易4人次,发贴广告万余张,并对外地炒房者及时疏散、劝离。七是在“五一”“清明”“十一”等假期期间,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起草了《致广大购房户的公开信》,张贴在全县各售楼部门前,提醒群众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等非法商品房。通过大力宣传,强力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炒房、主动参与新区建设的积极性,使有到新区“问房淘金”想法的人员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确保了全县上下无房可卖、无房能卖、无房可炒,让各类炒房团望房兴叹,较好完成了领导交办的管控工作。

二、其他工作情况

1.做好乡镇及城区住宅类小区统计汇总工作。住宅总建筑面积2542.69万平方米;总套数31492套,非住宅小区84万间。其中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208.37万平方米,总套数1546套;非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991.54万平方米,84万间;小产权房37.4万平方米,4155套;新民居305386万平方米,11591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其中自用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闲置面积6.2万平方米,商业出租6608处,工业及其他类企业总建筑面积910万平方米,其中自用建筑面积1642万平方米,闲置面积24万平方米,出租139处。

2.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燃煤锅炉替代工作。我局负责县城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2016321日,安新县住建局与安新县寰慧凯盛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安新县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合同》,按照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新县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7]66号)、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新县2017年城区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7]68号)文件精神及安新县住建局与寰慧凯盛热力公司签订的《城区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程建设运营合同》,目前已对55个单位、小区的67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改造,完成了67台燃气锅炉的安装。全面推广使用绿色焦炭、兰炭、无烟煤和清洁煤等洁净燃料,经统计,现有3个小区和单位符合补贴标准,共计使用燃煤357.59吨,按每吨补贴400元,共计补贴金额143036元。二是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各在建工程虽处于停工状态,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并下发停工期间扬尘治理监督记录25份,对现场内裸露土方覆盖不到位的,洒水不及时的,围挡破损的,要求各施工现场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对3家有资质商品混凝土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和大气扬尘治理检查工作,由于三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已责令停工整改。在停工整改期间,执行《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22条标准》,定期检查。砂石料100%覆盖,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重污染天气洒水不少于5次。

3.强力保障十九大安全稳定。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局按照新区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自查梳理出的38件历史遗留问题,做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领导包案,实行一案一策,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没有出现一起进京访、群体访事件。

4.积极做好清欠工作。加大对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全年共接待农民工工资投诉11起,调处工程结算纠纷5起,组织清欠协调会4次,处置群体上访3起,解决投诉4起,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同公安局协同抓获拖欠工人工资嫌疑人1名。

5.稳妥做好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审核发放2015年第四季度及2016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补贴4次,共涉及困难户300多户。同时,14套保障房已分配入住。同时按照住建部安排,上半年我局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及录入工作,共调查录入190余户,为下一步惠民政策落实夯实基础。

6.根据省市切换江水要求,积极配合地表水厂,完成了江水切换工作,并积极协调物价部门,于20177月份完成水价的调整工作,并按照调整后的水价收取水费。

7.全面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完成城区划道路标线招投标;完成友谊路(公安局西侧)路面硬化;进行黑臭水体前期调研、周报、月报、项目招投标;制定住建局城区排沥应急预案,确保城区安全度汛;进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提标改造工作前期调研;完成地表水厂双电源工程招投标;完成城区管网清淤疏通,更换雨水篦子、井盖;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对县医院南侧街道等街道损坏路面进行修补,悬挂、喷涂文明标语;加强崇文大街提升泵站、大张庄污水泵站、引线雨水泵站日常监管维护;加强安新县污水处理厂、三台污水处理厂监管与进出水量核对工作及污泥清运工作;加强中心城区地表水厂监管。

8.加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今年完成了对安新镇宿舍楼、安新县财政局宿舍、安新县检察院宿舍楼、安新县工商小区、安新中学宿舍楼、西苑小区等民用建筑和1个公共建筑安新县检察院办公楼的节能改造。

9.加强房屋租赁平台建设。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建立了房屋租赁平台,同时申请了微信公众号也进行租赁信息发布,为我县租赁双方建立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到目前,政府网发布租赁信息2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5条。

三、2018工作谋划

1.根据新区规划出台情况加强县城建设,积极维护县城公共服务设施;

2.按照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继续严格按照新区要求加强管控工作。


                                                        2017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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