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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制度】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时间:2023-07-28 13:30:3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略)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制度】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供大家参考。

【城管制度】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桥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略)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在行使国家行政执法管理权的过程中,应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行政相对人公开,对行政执法权实行监督。

第三条 实施行政执法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力求全面详实,讲究实效。

第四条 对本局的行政执法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均应当公开。公开内容包括:

(一)事前公开:

1.城管局职能、局领导分工、处室设置及职责权限;

2.与城管局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它规定;

3.城管局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程序以及自由裁量权基准;

(二)事中公示

1.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要求佩带证件,并主动出示证件。

2.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投诉举报的方式、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

(三)事后公开

1.城管局行政执法结果,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其它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属于权力清单范畴的,按权力清单要求进行公示。

第五条 行政执法公示可以采用以下形式:(一)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公布;(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发布公告;(四)在办公场所放置公示册、办事指南等;(五)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示形式以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公布为主。

第七条 由局法制科室对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总、梳理后,报送局领导班子审核,方可进行公示。

第八条 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职能和职能调整变化情况,及时确定需要公开的新内容,以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

第九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公示内容要求说明、解释的,相关科室应当指定人员做好释疑和解答工作。

第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作为执法结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 7 日内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 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决策以及行政管理事项的其它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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