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环保制度】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整)

时间:2023-07-12 10:5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推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建立柳江县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制度】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制度】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整)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推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建立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预防、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全面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和副召集人,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环保工作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市容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新广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会议活动组织、信息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副召集人也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研究议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形势任务,提出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络员主要负责各辖区、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五)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工作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月报为次月1日前,季报为次季头一个月1日前,半年报为每年 630日前,年报为每年1231日前。各成员单位要按期将工作报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12月起,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按照《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问题建议,重要信息可随时上报。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推荐访问:柳江县 制度 大气污染 【环保制度】柳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