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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临江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7-22 17:1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临江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杜绝此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临江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临江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临江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临江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杜绝此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临江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辖区不发生有影响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九小场所”火灾预防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强化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时间

2017510日至925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小医院、小学校、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或储存场所、小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住宿的合用场所。

(二)治理的内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

4、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现象;

5、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是否到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是否张贴并贯彻执行。

8、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住宿的合用场所内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的分隔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参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四、整治标准

(一)经营范围:严禁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按照标准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拆除。

(三)用火用电管理: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场所内。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部位设置禁烟禁明火标识,提醒顾客严禁吸烟动火,以防引发火灾。

(四)防火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墙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五)人员住宿:值班留宿人员应住在一层,不得超过1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相应的技防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住宿的合用场所内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所有场所按每3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住宿的合用场所内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七)装修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胺酯泡沫夹芯板)装修。

(八)消防宣传: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提示标识。从业人员达到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一懂四会”要求。场所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要张贴在明显部位,熟悉并严格执行告知(承诺)书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审批审查工作体系,立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专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协作,确保政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乡镇(街)、各部门结合夏季消防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排查整治分工,将“九小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辖区管理以各乡镇(街)为基本单元,按责任书要求加强农村住宅电器线路排查,组织村民拆换违规、老化电器线路。建立距公共消防水鹤5公里以外的村(屯)至少要确立2处消防水源取水点且储水量不少于50立方米,并切实做好防冻措施。各乡镇(街)要实行逐条马路、逐家场所排查登记,并抄送辖区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要对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场所”逐一录入派出所警务工作平台,并限时督促“九小场所”落实“六加一”工作举措。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住建、教育、公安、民政、安监、市场监管、住建、旅游、商务粮食、卫计、文广新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切实履行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等监管职责;公安消防部门对此次排查行动积极给予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各部门根据治理范围和标准,对排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要责令其当场或限期整改,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整治。对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拒不整改的有证场所,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各乡镇(街)要抄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提请属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各级政府要牵头实行联合整治,确保消险除患。

(四)强化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主要领导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乡镇(街)要全力落实“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 “九小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治理工作成效将纳入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五)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宣传“九小场所”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集中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结合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要创建1个村屯或1个社区消防工作试点,各乡镇(街)要在主要道路和街区设置10处消防宣传标语,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能定期更换内容的消防宣传橱窗。提醒各场所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教育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明确其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并研究解决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每月28日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以纸质版(加盖公章)报临江市公安消防大队。2017928日前报专项治理总结以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6852995@qq.com

联系人:赵睿;联系电话:136044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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