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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总结】宁波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任务

时间:2023-05-23 10:0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宁波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任务一、2013年主要工作过去的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总结】宁波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任务,供大家参考。

【纪委总结】宁波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任务


宁波市纪委(监察局)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任务


一、2013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锐意创新、扎实履职,积极推进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思路更加明确,力度不断加大,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执纪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促进“六个加快”战略实施,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证。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行政管理和审批权下放、机构编制执行、“有效投资提升年”、创建质量强市、援疆援建、抗洪救灾救援物资管理与发放、“三思三创”活动重点任务和攻坚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加大问责力度,对环保、土地、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2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立案796件,处分党员干部9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75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5242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57198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医药回扣、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实行专项治理,推进减轻社区负担、清理节庆论坛活动常态化。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初信初访调处机制。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123件(次),办结率达95%

(三)出重拳反“四风”,有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风气好转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省纪委“七个一律”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紧紧抓住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开展明查暗访,狠刹不正之风。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查暗访45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477起,追究责任38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协助市委研究制定“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作风效能问责等制度,整治奢侈浪费行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1%,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使用经费分别下降32.3%26.9%1%,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3.5万平方米。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全市72585名干部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标。

(四)强化教育监督,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实效坚持以教育促预防,成立清风讲师团,积极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和提醒式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浙江)廉政小小说比赛”等廉政文化活动。坚持以制度促预防,会同组织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核查办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电子系统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情信息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市“581”、“981”帐户和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礼卡、礼品”折合现金共计840余万元。坚持以改革创新促预防,推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等工作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梳理和选择垄断性、法定公益性中介机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本级取消或调整90项审批服务事务,向县(市)区下放审批事项157个大项、198个小项。坚持以阳光公开促预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570家单位公开信息8211项,公开率达97.1%

(五)完善机制制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常委会和干部自身“四风”问题的查摆和整改,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带头远离“酒局”、“牌局”,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以实际行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将参加的16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43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形成了系统化、全覆盖的案管制度体系。强化派驻(出)工作,建立“委局领导分片联系、工作情况报告和绩效考核、片组会议述职述廉、承担工作申报”等工作机制和干情廉情分析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和村(社区)监督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得到加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拓进取、勇于实践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少数重要领域和关键部位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提高能力水平,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力贯彻落实“双驱动、四治理”和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要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结合宁波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两规”管理体制,县级纪委的“两规”审批权上提一级,逐步取消县级办案场所。

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体制。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同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派驻(出)机构廉情分析机制和授权执纪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组建廉档、报廉情、出廉招、献廉策、述廉责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派驻(出)单位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改进巡视制度。加强巡视力量配备和科学调配,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节奏,开展重点巡视和专项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突出巡视重点,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提高巡视的针对性。注重巡视成果运用转化,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建设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三思三创”,抓好行政监察。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五水共治”等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深化改革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机关扎实履职、克难攻坚,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强化作风改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持之以恒反“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电子礼卡、商业预付卡等礼金行为。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县、乡拓展和深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坚决防止反弹反复,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强化作风建设制度制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宁波实际,对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管理、楼堂馆舍建设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细化量化具体规定,提高执行的可操作性。认真落实《宁波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把评价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建立健全行风评议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涉企、涉民部门的评议,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实施经常性、多角度、大范围的明查暗访。坚持纠评建并举,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行风问题。

(四)保持肃贪惩腐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纯洁

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工作规律,继续加强各类问题线索全面清理,健全案件发现和突破机制,注重从信访调查、执法监察、巡视审计、纠风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增强办案能力。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渠道,进一步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强对涉腐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应对、科学处置。注重区别对待和澄清保护,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严厉惩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组织人事、审计、房管、金融、电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纪检机关办案节奏和效率。加快推进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夯实办案工作科技支撑和硬件保障。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加强案件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开展党纪政纪案件质量检查,确保办案质量。

(五)强化制度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

加强预防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市委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分解工作责任,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反腐败地方立法,启动《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立法调研。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分析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并依法公开。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事务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事项最大程度公开。深化“阳光工程”,继续深入推进群众特别关心、社会特别关注、与群众关系特别密切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扩大“阳光工程”覆盖面。推进“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的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建立农村基层组织权力清单。加强村(居)监会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督实效。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全面推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加大对高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不断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六)抓好教育预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抓早抓小。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使教育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宁波廉政文化建设“十年回眸、创新提升”活动,深入挖掘以天一阁、王阳明等为代表的宁波地方廉政文化资源,加大廉政文化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推动宁波廉政文化建设继续走在前列。积极探索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广泛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七)推进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正处在一个极为特殊而关键的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都面临着新的考验。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加强自身建设。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

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审视和定位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主线、主责、主业”理念,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使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更及时、更到位、更有力。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课题式谋划、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绩效式考评的要求,扎实推进“建立健全干部廉情分析预警机制”、“聚焦中心开展问政问效‘面对面’活动”等全市纪检监察十大重点工作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队伍素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党性锻炼,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铁军。强化执纪者带头守纪的观念,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强化终身学习理念,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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