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青区健康龙江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区属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制度】新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青区健康龙江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新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新青区健康龙江行动联
席会议制度
区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14〕22号)精神和省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相关部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建立新青区健康龙江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责任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对健康龙江行动进行指导和协调,议定相关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凤芝 副区长
召 集 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春莉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丽娜 区教育局局长
周云录 区农业局局长
祝庆艳 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海洋 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少梅 新闻中心主任
毕洪岩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华峰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分局局长
张显卿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时 旭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淑文 区直机关工委工会主席
李聪宇 区公安分局政委
邱 越 团区委书记
赵柏林 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褚晴荔 区妇联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与成员单位联络沟通,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协调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有关单位在健康龙江行动中的职责;对健康龙江行动相关工作进行管理、监管、检查和评估;负责健康龙江行动日常工作;承担其他与健康龙江行动有关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完成健康龙江行动各项任务目标。
特此通知
新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