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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蔚县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8-02 18:2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蔚县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实施方案为切实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购房人契税形成存量滞留税款和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契税的征管力度,规避税款挪用、流失等风险,确保税款及时清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蔚县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蔚县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完整)


蔚县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购房人契税形成存量滞留税款和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契税的征管力度,规避税款挪用、流失等风险,确保税款及时清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综合治税大格局的通知》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查内容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房滞留契税和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契税进行集中清查,清查房地产开发或销售企业、各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商品房销售和个人按揭贷款环节已经收取的契税资金,根据商品房完工及房产证件办理情况,及时清缴入库。一是重点对20179月份以前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购房人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契税予以清查;二是重点对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整改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清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地税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财政、地税、国土、房产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的落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

 长:赵红革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县财政局局长

周富清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员: 

马延风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孙海峰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志强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秀芳   县房地产管理交易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主任科员马延风同志兼任,成员由县地税局、住建局、房产处、国土局选派相关处室责任人组成,具体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财政局:负责制定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协调采集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契税相关涉税信息。

地税局:负责制定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流程,开展契税税收政策宣传讲解及辅导,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商品房契税自查,做好契税清缴入库等工作。

国土局:负责提供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但未办理个人权属登记的房地产项目涉税信息,协助地税局做好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

房产处:负责提供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但未办理个人权属登记的房地产项目涉税信息,负责提供房地产办证难遗留问题整治涉税信息,配合提供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负责对达到条件的项目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做好基础工作,协助地税局做好商品房滞留契税专项清理和政策宣传,必要时开设绿色通道,保证购房者业务办理通畅。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922日至925日)

1.县地税局负责制定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采集商品房相关涉税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全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契税情况和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制定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具体实施方案。

(二)自查阶段(2017926日至1015日)

县地税局牵头组织全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工作见面会,告知清查内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收取购房人契税滞留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做好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整改后购房人房产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及时缴纳商品房契税。

(三)清查阶段(20171016日至1031日)

县政府牵头,地税、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参加,成立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对本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逐项目核查商品房滞留契税应缴、已缴、未缴相关税款情况,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契税征收管理现行规定加快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补充协议)备案进度,缴纳滞留契税。地税局做好商品房办证难遗留问题整改后购房人契税征缴管理工作。务必于1027日前将商品房契税专项清查情况归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调度督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搞好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商品房滞留契税专项清查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二)强化税源管理

地税局要以此次清查为契机,依托全市契税分析管理平台,建立以房地产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个人权属登记办理进度、存量税源和完税情况等信息为一体的商品房契税税源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存量税源情况。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存量税源管理应对机制,完善措施,加强征管,确保商品房契税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快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

对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联合验收进度,及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为征收商品房契税和办理个人权属登记创造条件,防范违规房产交易导致的税收流失。

(四)做好政策宣传

县地税局要认真梳理契税征收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房产权属登记与税收征管政策的宣传,特别是《物权法》中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购房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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