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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凭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25 10:5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综办〔2015〕6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凭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凭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完整)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综办〔2015〕6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依靠镇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集中设计、统筹部署、合力推进、共同落实,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网格,并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部覆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凭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周远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必友    市委政法委党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蓝碧生    市公安消防大队长

 员:各镇镇长及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蓝碧生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并组织、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相关事项。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和工作职责

(一)网格划分

以县级为单位,在镇人民政府以村庄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组和公共消防设施实施动态管理,构建“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一网三级”指:每个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按照行政区划,分为县、乡镇、村三个消防管理层次。

“一级多格”指:县级为一级网格,包含若干二级网格;乡镇辖区为二级网格,包含若干三级网格;各村所辖范围为三级网格。

“一格多点”指:三级网格内根据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完整性(不打破现有社区和物业管理范围)、便利性(利于统一管理)”原则,将单位、场所、村组细化为若干防控网点,实施分类管理。当村辖区面积较大或单位(场所)数量较多时,可按照“均衡性(各网格任务量均衡)”原则,将三级网格划分为若干“小”网格,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工作职责

1.市人民政府职责。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指挥、督导、考核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各监管部门职责。市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范围,在综治信息系统建立消防管理模块和账户,组织指导基层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火情处置、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市民政部门要将村民委员会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市工商部门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市安监部门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多警联勤”警务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依法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各镇和社区、村屯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3.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依托镇综治委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在镇综治委和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村(社区)成立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站。成立由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安监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初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至少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收集和录入相关消防工作内容至综治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

4.村(居)民委员会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在村(居)“两委”成员、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中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5、村组责任。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6.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达标创建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任务

(一)实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一级网格要每季度在联席会议中组织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把握、准确判定全市消防安全状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建立消防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当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等情况;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经费。二级网格要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组织综治办、安监、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火检查,并积极发展、动员、引导消防志愿组织广泛开展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活动。三级网格要每月对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一级网格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消防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义务教育内容,至少每半年对乡镇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其他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督促、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和二、三级网格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二级网格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定期组织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家庭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三级网格要在农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并依托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室,有条件的农村要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加强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各级网格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

各镇要加强专职、志愿消防组织建设,按照“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至少6名专兼职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

(二)整合力量,强化监管。市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各镇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农村警务室建设、城镇“网格化”社会面巡逻防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各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实行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镇和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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