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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办法】丛台区招商专员制度暂行办法

时间:2023-07-23 10:0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招商专员制度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实化招商效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直接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我区经济工作稳步较快增长,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招商专员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办法】丛台区招商专员制度暂行办法,供大家参考。

【招商办法】丛台区招商专员制度暂行办法



招商专员制度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实化招商效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直接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我区经济工作稳步较快增长,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招商专员暂行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做优南部、繁荣北部”的整体布局,坚持招商与选商、引资与引智、域内与域外并重,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个体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产业、企业、个体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一批产业聚集度高、企业关联性强和具有科技含量的建设项目,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和利用域外资金水平,努力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聘用制度

通过聘请若干招商专员,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择商选资,招大商、招好商;通过招商专员的个体化和公司化运作招商,有效弥补政府招商人力、精力的不足,集中团队为某个产业(楼宇、底商、地块)量身定做客商,达到精准招商的目的,扩大政府招商的视野,拓宽政府招商的思路。

1.聘请范围

热心支持、参与丛台区经济建设的区内外企业家、企业法人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热爱招商事业的人士。

2.聘任期限

丛台区招商专员实行一年一聘,期满后自动解聘,优秀者可以续聘。

3.聘任条件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国内外相关知名公司从事招商、运营工作2年以上、有自己的公司或团队、有相关招商的成功案例的人士或企业法人单位;各类商会、协会担任会长、秘书长;各类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学者;其它社会知名人士。

4.聘用程序

1)推荐人选。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由区商务局提出区招商专员推荐名单,并附推荐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个人情况简介等有关资料。

2)决定聘用。区商务局将拟聘请人员名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区招商专员。

3)颁发聘书。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为招商专员颁发《丛台区招商专员聘用证书》并盖区政府公章。

三、工作职责

1、积极为招商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每年收集知名品牌、战略投资者等招商信息50条以上。完成招引35家行业龙头企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战略投资者入驻我区。

2、充分利用自身实力和社会关系,广泛宣传我区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商关注丛台、投资丛台。

3、组织和介绍境内外企业到丛台区参加重大活动或参观考察,对接项目,推进合作。提供重大项目投资线索并促成项目落地运营。

4、每月向区商务局通报项目洽谈情况,每季度定期向区政府汇报招商工作,参加区政府召开招商调度会、座谈会,为我区招商引资建言献策。

四、政策支持

1、区招商专员为引进项目提供线索并促成项目落户的,按照《丛台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201426号)的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兑现。

2、每年度成功招引1050亿元项目落地的招商专员,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专项奖励。

3、区政府相关部门可为招商专员提供招商资源和便利条件服务。

五、组织协调机构

丛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310313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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