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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2015年海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全文)

时间:2023-07-12 15:2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2015年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2015年是国家“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我区向教育现代化强区不断迈进的关键一年,是全区中小学校不断丰富素质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2015年海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2015年海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全文)



2015年中小学德育

工作意见


2015年是国家“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我区向教育现代化强区不断迈进的关键一年,是全区中小学校不断丰富素质教育内涵,打造德育特色品牌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为抓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中国梦、港城梦、我的梦”激励学生,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根据《2015年连云港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2015年海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工作全过程,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以“突出人本、促进校本、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为全区德育发展工作思路,以继续深化“成长体验”主题活动为纵深,健全德育机制,创新德育途径,强化德育队伍,凝聚德育合力,推进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德育为先,全面育人。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体系,落实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德育工作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实现全方位育人。

(二)贴近实际,增强实效。坚持德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规律。针对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学校特点的德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注重实践,注重体验。坚持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做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思想品德修养与行为文明规范有机结合。加强校外教育,强化道德体验,突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学习和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德育工作效果。

(四)提高质量,创新特色。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途径,优化德育载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融通的德育工作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深化“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与家庭、社区、关工委等相关方面紧密结合,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德育、全程渗透德育、全面和谐育人工作格局。

3.以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平台,充分发挥少先队、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重视各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突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地位,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结合“成长体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实施途径,及时总结德育主题活动成果,评选推广优秀德育案例。

5.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开展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积极参加市优秀心理健康教师及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的评选工作。

6.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开展丰富多彩活动,积极组织市、区“中小学十佳学生社团”、“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 “中小学学生社团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工作。

7.积极发挥各类“仪式”教育功能,结合市局有关要求开展 “十佳开学典礼(成人仪式)”、“十佳毕业典礼”评选工作。

8.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困及学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学生群体的人文关怀,利用德育阵地做好控辍工作。

9.积极落实市妇儿工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结合省、市“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各校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各中小学普法知识知晓率、测试率达98%以上。

10.以网上家长学校为平台,不断强化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

四、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教育部连续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文件,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当前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全员育人,加强队伍建设

1.树立全员德育意识。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成长,特别要耐心指导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热心帮助行为有问题的学生,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教师要了解学生的愿望、要求,思想动态和思想特点,积极组织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班队会、文娱体育、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快乐成长。中小学要加强全员德育、全程德育和全面德育的研究,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重视德育内容的渗透,使教书育人和谐统一。落实全员德育制度,建立“德育导师制”、“首遇负责制”、“课堂责任制”等教师人人参与德育工作的有效机制。

2.健全德育工作体系。学校要健全德育工作网络,完善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中小学德育队伍,配好班主任、配齐具有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配备以法制副校长为首的法制辅导员队伍。学校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普遍开展班主任任职资格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举办班主任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快建设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业务精湛的班主任队伍。每学年学校举办校级班主任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安排20%的班主任外出学习,班主任培训费用达教师培训费用的20%以上。

3.丰富德育课程内容。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德育主阵地作用,加大德育课程建设,形成实际、实效、实用的德育课程资源体系。开足开齐上好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和团会课等德育课程,深化德育课程改革,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落实课程标准,实施全科德育,明确各门学科的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实现各门学科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结合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积极推出优秀校本德育课程,形成体现时代主旋律和地方特色、校本特色的校本德育课程体系。

4.加强校外队伍建设。要发挥教育关工委组织作用,抓好以“五老”为主体的思想道德教育队伍、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和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5.推进网校相关工作。20094月,市网上家长学校分校的成立,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强大助力。各校要广泛宣传,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精心组织,实现有效对接,同时,加强指导,用足用好“校讯通”等媒介,助推家校和谐沟通,不断巩固网校工作成果。

6.加强德育环境建设。各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使校园达到“净化、绿化、美化、知识化、现代化”要求。要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文化建设,让学校的每个场所都成为学生思想情操教育的场所。要充分挖掘学校的文化资源,努力形成校本文化特色。要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绿色校园、无烟校园等创建工作,实现环境育人目标。

7.积极构建德育网络。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等,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思想,形成家校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合力。积极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走进学生家庭,主动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和联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营造起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

1.紧紧围绕核心价值。中小学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中。针对新的形势和学生的新特点,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公民素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内容有效融入到课堂教学、班级文化建设、综合实践活动中。各中小学要下功夫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途径、新思维,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引导学生从小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学生具有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努力把他们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校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建设,开展“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围绕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爱国爱家、弘扬传统文化教育。抓好友善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深入开展“洒扫应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日行一善”、“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进校园。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充分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弘扬传统美德。各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各中小学以组织学生阅读《中国梦、港城梦、我的梦》为基础,引导广大中小学生重温伟人、名流的梦,绘就自己的梦、实现自己的梦。中小学要以广泛开展中国梦、港城梦教育活动为重点,以“拥有爱国理想信念,宣传港城发展成绩,实现自己宏伟梦想”为主线,以“阅读故事、感悟文化、梦想发展、实现理想”为基本架构,围绕“中国梦、港城梦、我的梦”,联系中国、港城发展历程、自己成长过程撰写读后感悟文章,积极参加读书征文活动。

3.强化提升文明礼仪。一是强化中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首先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做起,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文明旅游要求纳入中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结合思想品德课教学,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其次,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明旅游宣传实践活动,当好宣传员和志愿者,与家长和同学共同践行文明行为、文明旅游。再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境外研学活动的引导,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指南》规定,加强师生、家长的行前培训和说明工作,做好文明旅游教育,规范团组言行,文明出访、文明交流,展示形象。中小学还有引导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养成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言行一致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培育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二是深化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巩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八礼四仪”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文明礼仪规范、提高文明礼仪实践水平。2015年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强化年,市级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点学校要加强研究,通过征集文明礼仪儿歌、手抄报、课本剧,编写文明礼仪校本教材等形式总结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成果。市教育局继续评选“十佳入学(成长、青春、成人)仪式”、“十佳毕业典礼” “十佳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等。

4.广泛开展“三爱”教育。中小学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达到各门学科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鼓励中小学围绕“三爱”教育内容、利用区域特点和学校优势开发德育课程,县区和学校要评选推荐优秀校本德育课程,形成体现时代主旋律和地方特色、校本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校本德育课程体系。

5.继续推进“成长体验”。“成长体验”中小学德育主题活动,作为市基础教育创新创优项目,是我区德育工作的靓丽品牌,作为德育活动的重要载体,2015年,我区将继续以学校自主申报为原则,与各类德育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德育展示,及时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校际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全区德育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四)尽心尽责,关注弱势群体

在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的前提下,各校要一如既往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学)困生等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工作,每学期都要对相关学生情况进行排查,优先安排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残儿童等学生的就餐和住宿,优先安排贫困家庭住校留守儿童生活补助。在评优、评先、免费发放教科书、作业本、免收学费、杂费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子女的同样待遇。

一是建立台帐。中小学每学年要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相关学生建立专门台帐,优先安排就餐和住宿,优先安排贫困家庭住校留守儿童生活补助。二是加强学习指导。中小学要针对留守儿童等相关学校在校时间长、家庭教育缺失等特征,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安排教师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和学困生的帮扶工作。三是丰富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要制订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学生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的环境。四是加强监护人员的指导。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对看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指导孩子学习和管理孩子的能力,避免孩子不良习惯和“网瘾”的形成,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五是要把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学)困生的相关工作,与控辍工作有机结合。

(五)科学安排,丰富专题活动

1.不断提高心育水平。2015年,我区将继续推进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创建工作,中小学都要建设好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配备规范用房、添置必备设施、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完善服务项目,通过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安全、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价值、生命与关怀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关注青少年心灵成长,指导学生快乐学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的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创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学校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要全部达到二星级或以上标准,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初中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达到一星级标准。否则,不得参加市、区集体评先评优项目。

2.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一是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做到环境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要通过课堂教学渗透、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提高中小学生低碳环保意识。二是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中小学要积极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重视中小学生节水、节粮、节电教育,倡导节俭、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学校要改进节水、节电设施,将节约理念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开展餐厅光盘行动、节水节电标兵评选,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三是中小学要开展青少年生态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参加“纪念林”建设、“我为家乡添片绿”、“我与小树共成长”认养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本土植物保护园,举办科普图片展、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对本土植物、生物多样性的认知能力。各中小学要组建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引导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3.坚持加强国防教育。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全民国防教育实施细则》(连发〔201341号)精神,各中小学要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要接受国防重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国防普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国防教育“进课程、进课堂、进教案”的要求,有机融入语文、历史、体育、思想品德等学科课程,进行国防意识的渗透和熏陶。中小学要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具有国防教育内容的拥军优属、军事夏令营、少年军校、军民共建和瞻仰革命历史遗址、烈士陵园等活动。

4.探索优化社团建设。各中小学要将学生社团作为自主教育的重要平台,把社团建设和学生志趣、人生目标、职业规划联系起来。积极选派、聘请富有专长、责任心强的教师、社区优秀人士、社会专业人员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或顾问,不断探索优化社团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社团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自信成长的有效阵地。学校要指导学生社团规范制定章程、建立组织体系及活动方案,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及成员进行表彰。2015年,我区将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员评选工作。

5.努力构建课程体系。中小学要落实各学科德育教育目标要求,学科教学中要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开齐开足上好德育课程。加强中小学德育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中心小学、初中都要开发具有地方、学校特色的德育校本课程,形成学校德育特色,打造学校德育品牌。2015年继续征集、评选、推广优秀德育案例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

6.不断做好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坚持开展“学法守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普法知识竞赛、报告会、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教育、管理作用。

7.合理安排各类专题。中小学要根据不同阶段学生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青春期教育、红十字教育、人防教育、核应急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依据学校传统和特长,努力形成和发展学校德育教育特色。

(六)平安校园,加强法制教育

1.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坚持开展“学法守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举行普法知识竞赛、报告会、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任办法,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教育、管理作用。

2.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继续强化《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4号)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防范意识;深入学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及《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杜绝因办学行为不当而引起的法律纠纷;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力度,积极预防和杜绝校园责任事故。

3.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11月“普法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教育活动要突出实效性。要强化思想品德课、法纪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针对性要强。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与行为教育结合起来。各中小学校均要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的法制报告会不少于2次,并做到有教案,有讲稿,有台帐。

同时,各校还要注重制定年度计划,做到四个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普法计划安排和本地本校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师、教材“四落实”。认真组织年度教育系统学法用法普法测试,普法知识知晓率、参与率均需达98%以上。

普通高中(23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相关高中阶段政治教材的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内容。

初级中学(23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政治思想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及心理健康等内容。

小学(46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教材中涉及的思想品德教育等内容。各中小学可结合本校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学习内容。

4.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各校“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创建各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活动以及以“防震减灾”为重点的民防教育,积极开展“平安校园”以及“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建立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德育领导责任。中小学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要制订整体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各项德育工作制度,完善德育活动场所设施,为德育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德育理论研究。各校要根据新时期德育特点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德育干部会议、班主任座谈会等,专题研究德育工作,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要针对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和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教育、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德育课题研究,总结推广研究成果,发挥德育理论对德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三)完善德育激励机制。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有序开展。要落实德育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德育活动、培训德育队伍、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及表彰奖励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在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德育工作交流、评选、表彰机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展示宣传德育创新成果和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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