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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鹿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12 12:1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区政府、区公安厅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我县公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鹿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鹿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 推广

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区政府、区公安厅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我县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县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及区政府、区公安厅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我县公安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力规范监管行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监管效能,激动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县局成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赵军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邓淇担任。成员单位为县局各所队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曲文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日常工作,包括:工作情况汇总、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及组织随机抽查等工作。

(二)制定“双随机”制度和标准

1.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县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抽查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监促落实。要制定并规范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组织“双随机”抽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导和抽查工作。

(责任单位:抽查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按照公安部和区政府、区公安厅要求的抽查清单,尽快制定本警种“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规范抽查标准、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网监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3.负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公安部和区政府、区公安厅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警种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的抽查清单,及时制定本警种“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抓好本警种本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双随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责任单位: 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网监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4.政工室要重点宣传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讲清楚随机抽查对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法制室要围绕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强化民警执法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民警开展随机抽查的自觉性,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指挥中心要全面掌握研究“双随机”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等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对策,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全县公安机关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推进综合执法,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政工室,法制室、指挥中心)

(三)强化主体责任

负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及各派出所是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要相应制订本辖区内“双随机”监管细则及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 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网监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及各派出所)

(四)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为全面检查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县局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定于8月底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方面是检查各单位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是开展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单位8月中旬前,要开展一次“双随机”自查工作,结果要报县局“抽查办”。

(牵头单位:抽查办,配合单位:治安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

(五)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各单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加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抽查办,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每季度应将“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县局“抽查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公平、公正、透明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每月25日前,应将“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县局“抽查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推广随机抽查工作落实。要畅通检查对象的申诉渠道,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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