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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兴宁区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7-10 16:0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区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有序地进行,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城区民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兴宁区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兴宁区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区民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有序地进行,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城区民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目标要求,通过换届选举,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班子,增强支部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局党组直接指导和城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具体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暨裕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垂艳(主任科员)

 晓(低保办副主任)

 薇(科  员)

 员:夏秋玮、黄君山、霍禹晴、刘柏余、莫少伟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及党员大会会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在507室。

三、人员职数

新一届局机关党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党支部书记条件:民政系统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5年以上,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憝悉党务工作,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局党组成员担任。

(二)党支部委员条件:民政系统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支部委员中,党员干部应占一定比例,至少应有130周岁以下的党员。

五、方法步骤

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从2016516日启动至531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审批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6519日前)

(一)成立机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根据民政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使广大党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2016527日前)

(一)组织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备班子的需要,由局党组直接提名候选人人选。

(二)个人自荐。通过印发换届选举方案公布支部班子职数、任职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523日前,可以向领导小组自荐,作为党员参加支部成员选举的依据。

(三)征求意见。根据《党章》第二十九条“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支部候选人人选,广泛征求党员、党外干部职工意见,征求面不低于党员、党外干部职工总数的70%

(四)党内直选。52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2016531日前)

根据《党章》第三十条“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规定,将选举结果报城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同时,对本次换届选举的好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做好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这次换届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及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发扬民主,顾全大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党员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要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程序,科学运作。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大事,要严格坚持候选人条件,认真贯彻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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