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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茂南区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02 10:1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区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小区市容环境,切实解决影响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实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设宜居城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在中心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茂南区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茂南区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区城市小区市容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小区市容环境,切实解决影响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实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设宜居城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为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属地管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城市管理薄弱环节,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切实解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茂名市中心城区属茂南区辖区街道(开发试验区)及城管部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内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茂南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陈木亮

副组长:黄文崇、陈志勇、林雄、及辖区街道办(开发试验区)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各街道办(开发试验区)、区督查室、区纪检监察局、区法制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区食药局、工商局城区分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农业畜牧渔业和水务局、区市场物业管理处、区新闻中心。   

各成员单位安排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加入工作领导小组,按各自部门职能抓好相关整治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由黄文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签订责任书。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分工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由主职领导签订工作责任书,亲抓工作落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综合整治行动要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并通过宣传车巡游、印发宣传单张、张贴公告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三) 带头行动,做好整治工作。区机关、区直及市驻区各单位,带头行动起来,由主职领导亲抓,组织人力物力,对本单位的办公、生活大院的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限期完成。

(四)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在明确责任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小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

(五)建立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建章立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长效工作制,巩固提高整治成效。

(六)加强监督,开展评先争优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为加强监督,推进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区成立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小组设在区清洁办,小组成员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由黄文崇任小组组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对综合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责任单位在落实日工作、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同时,通过检查,对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自评分经考核小组确认有效后,与考核小组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实得分。自评分脱离实际,经考核小组确认无效的,实得分以考核得分为准。

3、奖惩措施。检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工作落实情况,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检查考评前三名的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0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纳入“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内容(暂不计分),奖金在“城乡清洁工程”奖励经费中开支。

五、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小区环境卫生

1、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对未纳入环卫保洁的背街小巷卫生要进一步明确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主体,建立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内街日常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强街道办辖下环卫服务公司管理,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内街和大院清扫保洁工作,并督促物管单位加强管理,保障社区环卫服务,切实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2、组织力量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内街小巷长期积存的建筑和生活垃圾。

3、成立巡查队伍,加强环卫监督巡查,建立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查处,重点治理乱倒垃圾、余泥和乱扔废弃物等不良行为。

4、保证垃圾箱(桶)外观整洁、无残破缺损,及时清运垃圾,杜绝垃圾箱(桶)周围垃圾撒落、污水外溢现象。

责任单位1:各街道(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责任单位2:区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电白区范围,并协助各街道和开发试验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国土环境卫和住建局(加强检查监督,继续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协助责任单位更新环卫设施,协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公安分局(加强治安综合整治,协助做好环卫执法工作);区卫计局(爱卫办)(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协助责任单位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5、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河道、沟渠内环境卫生普遍较差的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清除垃圾、杂草、淤泥。

协办单位: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水务)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辖区街道(开发试验区)(组织人员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区城管局(组织人员车辆及时清运清理出来的垃圾)。

(二)整治小区占道经营

1、落实内街小巷“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悬挂责任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门前三包”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小区门店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建设局(协助做好“门前三包”落实工作)、区公安分局(整治门前乱停乱放,协助做好“门前三包”执法查处)、区城管局(协助做好“门前三包”监督和查处)、区卫计局(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区工商(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区安监(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区地税(协助做好监督管理)。

2、开展内街小巷市容整治,整治室外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加工、修理、洗车等问题。通过堵疏结合,推行店商入室、行商归市、摊商定点,配合市城管部门,合理设置“双限”摆卖区,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疏导摊贩进场经营。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影响小区市容环境,妨碍交通、消防安全,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生活的摊贩群、早夜市,加强疏导引导,坚决取缔不服从管理、占道营的早、夜市摊档。

4、开展整治行动,对辖区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及影响市容的摊档进行整治、疏导,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摆卖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助单位及责任:各街道(开发试验区)(组织人力物力,积极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公安局(出警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建设局(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卫计局(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食药局(查处无食品许可证经营,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工商局(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配合做好市容整治)、区安监局(加强生猪管理,区国土环境卫和建设局)、区市场物业管理处(加强内部管理,疏导摊贩,配合做好市容整治)。

5、整治小区内工作噪音和生活噪音,控制各类噪声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整治各类餐饮、烧烤店排放油烟问题,严格控制油烟污染。

责任部门:区国土环境卫建设局(环境)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助单位及责任:各街道办(开发试验区)(组织人员配合做噪音整治)、区公安局(出警配合做噪音、油烟整治)、区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配合做噪音整治)、区卫计局(配合做噪音整治)、区食药局(查处无食品许可证经营,配合做噪音、油烟整治)、区工商局(查处无证经营,配合做噪音、油烟整治)、区安监局(加强生猪管理,配合做噪音、油烟整治)。

(三)整治乱停乱放

按照“规范停放、突出治乱、管理有序、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营造良好小区道路交通秩序,着力解决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1、合理划定市区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并在小区内街、停车场等设置方向引导指示标识。

2、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停车泊位管理队伍,健全工作制度,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3、加强巡查,发现违规停车的进行引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公安局(积极配合市交警,划分停车泊位)、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指示标志建设)、区城管局(积极配合市交警,划分停车泊位和设置指示标志)。

(四)整治乱张贴、乱拉挂

1、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力量,加大对公共区域城市“牛皮癣”的清理整治。

2、加强宣传,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单位清理责任范围内的“牛皮癣”,动员居民采取群防群治的办法,清除和治理小区的“牛皮癣”。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牛皮癣”清理工作外包专业公司负责,实现管理常态化,使小区“牛皮癣”得到及时清理。

4、组织清理内街乱张挂的横幅标语和小广告牌。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财政局(配合做好“牛皮癣”清理外包资金落实)、区城管局(配合做好“牛皮癣”清理外包)。

(五)整治围占公共用地行为

1、加大对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并联合区城管局及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清理围占公共用地的地上附着物,整治利用公共用地乱搭建,乱堆放行为。

责任单位: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国土)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公安局(出警配合)、区建设局(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区城管局(配合清理拆除地上附着物)、区安监局(配合做好清理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打击整治,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将建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单位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各镇街(开发试验区)(加强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部门,配合做好拆违工作)、区公安局(出警配合拆违)、局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国土)(配合做好拆违工作)。

(六)整治乱种植

开展整治行动,组织清理小区内街和居民社区种植的蔬菜、瓜果、花生等农作物,重点清理整治利用小区内街和居民社区绿化带、花坛、空地等进行种植的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公安局(出警配合清理)、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建设)(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区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和车辆,配合做好清理整治)。

(七)整治乱养家禽家畜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按照禁限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治理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的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创建“文明、平安、和谐”城区人居环境。城区内的现有养殖场或养殖户必须限期全部关停转迁。严禁居民在社区内饲养家禽家畜。规范管理犬类等宠物饲养,经批准饲养的必须拴(圈)养,严禁放养。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试验区)

责任人:各街道(开发试验区)主职领导

协办单位及责任:区公安局(规范宠物养殖,配合清理非法养殖)、区国土环境和建设局(建设)(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区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和车辆,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对不服务管理的依法查处)。

(八)其它相关单位责任

区督查室:牵头组织成立检查小组,跟进督促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对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开展评先争优,落实奖惩并进行通报。

区纪检监察局:跟进监督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依法依规进行,落实依法行政。

区法制局:为综合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援。

教育局:加强宣传,督促各学校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协助责任单位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区新闻中心: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前期宣传,跟踪报道工作落实和整治成效,并协助责任单位做好综合整治行动宣传工作。

区直、市驻区等其它单位做好本单位办公、生活大院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并积极协助责任单位做好集中整治。

六、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12日至425日)。本阶段要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制定行动计划,开展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先行动起来,搞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开发试验区)、区城管局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引导社区单位、商铺业主、居民整治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51日至731日)。分阶段、分项目、分单位开展集中整治。

1、街道(开发试验区)负责6月份前完成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半年进行巩固提高。

2、区城管局牵头开展市容全面整治行动,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人员力量,联合相关部门,上半年完成一次集中整治,并对重点位置落实站岗守点。下半年继续加强巡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对整治成效进行巩固提高。同时,采取疏堵结合措施,配合做好“双限”摆卖区设置。

3、水务局在5月份,组织完成责任范围内河道、沟渠的清理工作。

4、环保部门在开展小区噪声、油烟乱排放整治行动,6月份完成一次全面整治工作,下半年进行巩固提高。

5、街道(开发试验区)、区城管局配合做好小区停车泊位的划分工作,年底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6、街道(开发试验区)上半年组织人员力量集中清理小区“牛皮癣”,6月底前完成一次集中清理,7月份面向市区全面铺开,争取下半年落实长效管理。

7、国土部门6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围占公共用地突出问题。7月份在小区全面铺开,8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8、区城管部门全年要加强违建巡查,加大整治力度。

9、各街道(开发试验区)组织相关部门,4月底开始开展整治小区内街和居民社区的乱种植和乱养殖行为。5月底前务必完成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份开始)。责任单位成立队伍、划分片区,并建章立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责任人,进行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宣传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对整治成效进行宣传。督查部门组织检查小组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定期通报,年底前完成年终考核并落实评先争优。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对集中整治的成效进行巩固提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每星期最少带队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制度,做好本部门职责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责任单位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沟通,共同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三)突出重点,全面清理。综合整治要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先行整治,对问题严重的社区的先行清理,并营造样板社区、样板工作,将整治经验和成效全面铺开,使市区小区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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