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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2013年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时间:2023-05-23 16:10: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韩城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3年的主要工作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2013年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2013年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韩城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201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757件(旧存55件,新收1702件),较2012年同比增加262件,办结1705件,结案率为97.04%,结案数量和结案率均超出2012年同比数字,并有七个部门的结案率达到100%

刑事审判: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3件(旧存3件,新收200件),审结201件,结案率99%,判处涉案人员386人。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和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作为“严打”重点,审结故意杀人27人,故意伤害3446人,贩毒99人,强奸56人,抢劫1425人,对其中1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部署要求,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惩处;三是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注重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落实帮教措施,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1638人,15人依法适用了缓刑,及时向司法局矫正中心送达执行,定期回访,帮助未成年人健康的回归社会;四是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和庭前会议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50案,占结案数的75%,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案件服判率明显提高。五是加大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年受理附带民事案件49件,调撤率达到91%。先后召开公判会9次,制作宣传版面十副,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民商事审判:受理民商事案件1324件(旧存43件,新收1281件),审结1278件,结案率96.53%。一是妥善处理人身权和婚姻家庭案件,重视对人身权的保护,制裁侵权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对婚姻家庭纠纷,坚持多做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切实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审理涉及公民基本生活权益和公益诉讼案件,对涉及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养老金等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审结了我省第一例涉及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是积极审理房屋类纠纷案件。随着城区建设进程加快,拆迁和施工等城建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明显增加,本着多调少判、先疏后判的方针,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努力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对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多做协调,尽快实现债权,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五是妥善处理金融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六是认真审理涉及农业和农村的经济案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七是加大对矛盾易激化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调解工作,化解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发挥民商事审判特有的“减压”作用。

行政审判:受理行政案件16件(旧存1件,新收15件),审结12件,结案率81%;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执结4件,执结率100%。坚持监督、支持、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注意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了解行政案件发案较多的行政机关,探索和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和非诉行政执行协商制度,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行政机关完善、改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既有力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重视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彻底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

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01件(旧存5件,新收和恢复执行196件),执结201件,执结率100%,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加大调查力度,防止逃避债务,坚持媒体曝光、对被执行人进行全国法院征信系统信息录入等执行方法,促使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积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三是推进执行公开,建立执行通报制度,对案件进展情况公开通报,对执行财产的评估和拍卖,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四是注重执行效果,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立足稳定大局,耐心疏导教育,努力促成执行和解。

二、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民生为重,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建立了标准化的“一站式”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了残疾人通道和涉军案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受理的“绿色通道”。公布受案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司法救助的条件和办理流程,加强诉讼指引,提示诉讼风险,引导群众依法、正确的表达利益诉求。同时,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象范围,提供司法救助99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计60万元,保证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更加注重调解,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结合“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注重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区组织参与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1%,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68%。通过和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立案诉前调解77件,化解45件,出具调解书12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案件23件,有8件促成当事人和解。

(三)加强涉诉信访的化解。通过倡导“判前辩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在立案、审理、执行等阶段,及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使当事人解开思想包袱,息诉息访。涉诉信访接待中,端正工作态度,改变对立,实行能动信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院领导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领导集体接访12次,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3人(次),均当场答复或由相关部门处理;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46件,化解25件,全年新增信访件10件,信访总量不断下降,基本实现了“一控制两下降”的目标。

三、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以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为重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先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韩城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六深化六增强”和“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了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召开大会、自查分析、座谈讨论、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等形式,统一干警思想和认识,教育干警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为民意识和公正意识,着力解决好坚持党的领导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警示教育制度。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六条措施”、“五个严禁”以及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积极开展“四治理刹四风”作风建设,制定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及处罚办法》和《车辆管理规定》,在办公室和车辆配置上严格遵循规定标准。对8起群众举报反映件进行了全部初查,对2个被反映人的不当行为进行了纠正处理,对5起催问案件的反映件进行了督办,对3个受到通报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检查。

加强班子和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党性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深入走访,了解民情民意,记写民情日记、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为帮扶户解决困难10件。市委对我院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班子分工,促进了我院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干警加强教育培训,筹建了图书资料室,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0余人(次),注重理论和实务的结合,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在审判活动中突出法官的主导地位,裁判意见充分尊重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意见;加强了审判力量,任命9名助理审判员,报请人大任命2名审委会委员。

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审判综合楼各项建设工程顺利完工,已投入使用。实现了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的相对独立,互不干扰。建成了高标准的两个数字化科技法庭,可以实现庭审直播;在新浪网开通了韩城法院的官方微博,实时公开各项工作;建设了法院内网和外网,初步实现了无纸化网络办公。象山法庭也改变了租房办公的局面,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

四、严格落实审判管理,深入参与社会综治

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公正高效司法,实现法院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积极进行“平安创建”,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韩城梦”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

坚持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审限提醒制度,实行庭室自查、审监庭月评查、院领导季抽查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机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1700余份。继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探索审委会职能由具体的裁判向指导性意见转换,确保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全年上诉案件112件,较2012年减少16件;上诉案件改判案件11件,上诉改判率0.73%;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11件,上诉发回重审率0.33%;再审案件9件(旧存3件,新收6件),审结8件,结案率为88.89%;再审案件没有出现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情况,也没有违法审判执行决定赔偿案件;已评查案件优良率92.6%,比去年上升了2.5个百分点,无不合格案件和错案;重点案件评查得分83.6分;没有超审、执限未结的案件。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通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制定“六五普法”措施和“平安创建”方案,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平台,在每月“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向人民群众发放征询意见表15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28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及时就地帮助群众化解矛盾8件;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36案,执行52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引导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0余次,安排专门宣传车辆到各个村镇宣传,在新城三小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在环保局举行行政执法讲座,和人劳、工商和城建等行政执法部门就依法行政召开座谈,并在中、省、市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与渭南电台和韩城电视台合作制作各类法制节目10余次,扩大了教育效果,促进了我市的平安创建。

五、坚决服从市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接受人大监督,是国家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才能保证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和司法作风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把坚持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始终坚持及时向市委和人大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和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和请示,另有10名同志作了供(述)职报告。认真贯彻市委及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征询意见和建议,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20余条,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改进法院工作。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个别法官思想观念、审判水平不能完全跟上形势的发展;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予以解决。

2014年的工作打算

2014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实现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富裕韩城、人文韩城、生态韩城、和谐韩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于法院在队伍建设、司法管理等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及时向市委汇报,对于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对于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涉及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市委汇报,坚决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及时办结市委交办的案件和其他工作,紧紧依托市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发展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汇报。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把院长督办要点、审判执行专项工作、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等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寻求人大的帮助和支持。

二是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公平正义。重点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韩城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中产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增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的和谐。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完善执行管理,加强执行监督,加大依法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观念和居中裁判、程序公正、平等保护、案结事了观念,提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调判结合、制作文书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作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杜绝司法腐败。着力解决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加强对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

四是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司法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司法公开等方面强化举措,推动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促进法院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提升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以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司法改革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牢记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早日实现“富裕韩城、人文韩城、生态韩城、和谐韩城”的“韩城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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