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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10篇

时间:2022-12-03 13:45: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10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宝丰: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亮剑”  作者:牛鸿翔原真真来源:《资源导刊》2020年第09期  “这一段时间‘八不准’的舆论压力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10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10篇

篇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宝丰: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亮剑”

  作者:牛鸿翔原真真来源:《资源导刊》2020年第09期

  “这一段时间‘八不准’的舆论压力铺天盖地,广播、标语、宣传页齐上阵,早拆晚拆都得拆,还是自己拆减少一些损失吧。”近日,在宝丰县大营镇李文驿村,厂房负责人马某说。

  据了解,马某在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村集体土地4.8亩建设粉筛加工大棚,违反了相关规定,经过宣传正在自行拆除厂房。

  近日,宝丰县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

  “疏堵结合、试点先行”,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宣传氛围,培养技术队伍,用好科技支撑,回答了“谁来干,怎么干,干到哪”的问题,全县呈现出推进迅速、措施有效的工作局势。

  全面宣传造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宝丰县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努力营造家喻户晓、有法必依的强大舆论氛围。该县严格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达到查处一宗、警醒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让群众认识到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是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要受到处罚。

  该县还建立“八不准”工作微信公众号专栏,及时宣传整治工作新政策、新进展。同时,注册了“宝丰县自然资源”抖音号、微信视频号,长周期、大规模推送公告、漫画、标语。各乡(镇)也做到通告进村、标语上墙,先后印发宣传资料9800余份,悬挂标语1600余条。全县基本农田巡查管护车辆全部配备车载播放设备,巡查期间不间断播放相关政策,各村广播也定期播放宣传音频,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建房,从源头杜绝违法行为,迅速掀起了整村推进、全面整治的高潮。

  科技引领显成效

  “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于养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填写‘产业’类,‘房屋类别’请选‘其他’,补充说明一栏需要填写养殖类型和备案情况,切记要拍照取证。”8月25日,在宝丰县李庄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工作培训会上,技术人员正在为包村干部进行数据填报讲解。

  为进一步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度,结合前期核查中反馈的意见和出现的问题,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县321个行政村的包村干部进行轮流培训。

  在实地操作现场,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包村干部利用核查App,导入由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占用耕地建房图斑,上图比对后,实地查看具体占地状况,并逐项进行信息采集。

  “通过今天的培训,我们学习到精准识别的方法,对数据采集填报心中有数了。”该县商酒务镇大王庄村包村干部李红果说。

  由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技术性强,数据采集要求较为专业,面对数量巨大的图斑数量和现场核查任务,仅靠技术人员摸排,进度比较缓慢。宝丰县通过广泛动员,努力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县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该局还根据包村干部学历高、掌握信息技术快的优势,把他们作为业务尖兵,培养其成为基层一线的业务能手,建立了一批“懂政策、懂技术”的基层队伍。截至目前,全县321名包村干部已经全员上岗,现场核查任务正有序执行。

  试点先行稳推进

  步入宝丰县邢庄村,“酒”字招牌率先映入眼帘。俯瞰邢庄村,净肠河依村而过,一栋栋农房鳞次栉比,一排排树木郁郁蔥葱,一块块田垄生机勃勃。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选定邢庄村作为试点村,推行“疏堵结合,分类处置”的整治方式。通过整治违法占地建房、治理“一户多宅”、拆旧复耕、盘活闲散土地,邢庄村一跃成为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的示范村。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该村摸排44宗违法建设图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划分违法占地性质,分类实施整治。一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处理新增问题;另一方面,保障群众刚需建房,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办理手续,做到疏堵结合,精准施策。

  截至目前,该村前期摸排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座酒厂、2家酒作坊及27宗建房遗留问题正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18宗多占、超占宅基地年缴纳有偿使用金6300元。

  “土地整治给村庄带来了巨大改变,为群众谋得了福利。同时,也为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该村党支部书记邢全营说道。(作者单位: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篇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XX镇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十个一律”的通知》(X自然资函〔2022〕9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推进整治整改,该拆除的拆除,复耕到位,消除因整改不到位而带来的“政治”风险隐患,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XX镇行政区域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或无用地手续建房行为。二、整治内容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3.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建房的建(构)筑物;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用地建设行为。三、整治目标通过进一步清理整治,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长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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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四、整治任务(一)对所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或无用地手续建房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整治1.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2.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各村(社区)、镇农房办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查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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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对全镇范围内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出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XX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原则(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镇、村、村民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驻村领导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直各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指导、配合各村开展治违工作。(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村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动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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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

  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严重影响乡村规划,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整治工作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六、工作方法和措施(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进校园开展宣传,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二)加强常态化巡查。各村和镇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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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常态化工作,对2020年7月3日至以后新建或仍在续建的,由驻村领导牵头,村(社区)“两委”及时告知建房户立即停止建设并汇总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建房地类并对建房户发放责令停止违建通知书,并报领导小组进行研讨;三是各驻村(社区)工作组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按包村包组分工,是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的主体责任人,发现有违建行为应及时阻止、及时上报到镇,不得瞒报、漏报,对不主动作为的行政村(社区),将由镇纪委严格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发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XX年7月3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篇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__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实全省、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精神,提升广阔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认识和意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并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试点工作的通知?,县乡村、乡一村纳入全省44个试点县〔市、区〕88个村名单范围内。我县根据川农房整治办函〔2021〕-4文件通知及工作方案在县专项小组组织下制定了如下摸排工作方案:

  一、人员组织

  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催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并张贴整治宣传标语。

  二、建立工作专班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摸清2021年以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分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21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根底底图,叠加2021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四、乡镇责任要求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篇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查工作汇报

  为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科学有序推进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的专题会议,制订印发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进展按照会议精神,镇政府成立专门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瑞尔技术公司特派人员密切协作,20xx年9月9日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涉及镇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共199条,截止9月17日下午共核查图斑123条,待核查图斑76条,镇政府自行排摸11处。二、存在的问题个别村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排查工作还不细致。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够广泛,群众参与度不高。日常监管需进一步提升。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格化管理,切实查明问题存量。(二)强化监管,建立台账限期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组建成立镇村组农户“四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巡查和排查发现的各类乱占耕地问题,我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规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结合增减挂钩工作,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大力排摸整顿,并分类建立台账,明确工作进展时限,如期完成问题整治清零。(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常态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明确违法责任,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查工作汇报2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1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

  补平衡。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21]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21]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

  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

  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

  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xx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

  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一)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

  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

  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

  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严格按照上级下

  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篇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某某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和驻村干部带队负责,深入各村(居)进行全面排查,以组为单位,采集各村组的房屋现状整体图片和视频并及时建立台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坚决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按照“八项问题”的内容,我乡辖区内共排查房屋约3608栋未办理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下发砂石厂规范发放砂石通知书1户,对全乡范围内正在修建的80栋住房,建筑面积约9850㎡、用地面积约4330㎡,已全部摸排建立台账,并对该80栋房屋现状进行图片和视频采集、下发停建告知书和喷绘叫停。

  四、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增量。我乡成立以宋安兴同志为组长、陈德龙、张义权同志为组员的专人巡查小组,负责巡查乡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对发现违建的,制止并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同时

  深入农户讲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提高农户知晓率,达到增量控制的效果。

  下一步我乡将加强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组建成立乡、村、组三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日常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恢复原貌,严格分类别、按程序依法依规快速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某某乡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

  

  

篇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有关指示和决策部署,根据《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决策部署,以《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全面摸清底数,“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非法违规建房势头,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对象为2022年7月1日《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后的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占地建设、未批先建、超高超大、批少建多和批东建西等各类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特别是2022年7月3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2年7月1日以前严重破坏镇村建设面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农村非法违建问题。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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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分析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对各村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各村解决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第一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村级排查小组,组长由各村挂点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为各村支书和分管土管城建村干部,成员为挂点镇干部和其余村“两委”干部。四、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从2022年6月1日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1.摸底调查阶段(6月1日一6月8日)。各排查小组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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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20**年7月1日前后非法违规建房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非法违规建房的类型、建设主体、建设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分20**年7月1日之前、20**年7月1日至20**年7月3日和20**年7月3日以来三个时间段,逐宗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各排查小组于20**年6月8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的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报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2.分类整治阶段(6月9日一6月25日)。各村要对摸排出的每一宗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经领导小组会审,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确定处置时限和包案责任人,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对20**年7月3日以后新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露头就打”、坚决拆除;对202**年7月3日之前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再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对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予以挂账处理,待国家出台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政策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处理。各排查小组按照处置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排查的每一个问题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全面处置到位。各村于20**年6月25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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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后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小组办公室。各村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法

  违规建房乱象反弹。五、工作要求1.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

  全面加强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各村要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责任区域内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2.健全管控机制。各村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监管网,落实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监管,确保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新增非法违规建房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严格落实农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3.严肃责任追究。各排查小组组长要加强对挂点村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村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一律由镇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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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监委依规依纪处理。4.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

  治工作目的和意义,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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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2022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二、工作任务

  摸清____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____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1.时间。主要摸排____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____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____〕4号)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三、技术路线各村(居)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____年前建房和____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上传现场照片。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

  填写《信息采集表》。各村(居)要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四、时间安排

  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方式、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尽快开展摸排工作。

  10月11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

  10月28日前,镇对各村(居)民委员会摸排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

  11月14日前,上报本辖区最终摸排数据成果,镇领导小组向县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居)民委员会支部书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摸排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地,开展“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全面、无遗漏。负责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监督巡查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定期对摸排工作进行督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篇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_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根底,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工作任务摸清2013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立、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分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立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立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局部已经建立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立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局部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立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立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立房屋。如,因停批形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方案

  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立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修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能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工程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立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分情况等,最终构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于类。以工程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立主体、建立依据、土地违法和处分情况等,

  最终构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于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工程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立主体、建立依据、土地违法和处分情况等,最终构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采取上下结合的形式,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摸排工作。〔一〕制造“工作底图〞按照县下发根底资料和“根底底图〞按照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的总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数据,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立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造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各村〔社区〕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2013年前建房和2013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与县下发根底数据进展比对叠加,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二〕实地全面摸排镇乡建办依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组织镇、村干部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调查测绘违法违

  标准围,填写《信息采集表》。调查测绘技术方法可采用解析法、图解法和勘丈法等,

  各地应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根底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查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测绘方法,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度、不切实际一律要求界址点、房屋等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同一地区也可分别选用不同的方法,要充分利用规划、审批、核验等测量资料,防止重复测绘。

  〔三〕成果数据汇交镇乡建办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采集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逐级汇交摸排数据成果。另外,需上报逐级签字盖章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汇总表》〔平台可自动生成〕,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矢量数据〞〔平台可自动导出〕。〔四〕成果质量管控各村〔社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形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工程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镇乡建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查相关村〔社区〕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摸排期间,镇乡建办将采取现场督导,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形式,对各村〔社区〕摸排成果质量进展检验。

  

篇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为严守我县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我县主要从图斑核查、政策宣传、土地巡查三个方面发力。一、立足核查,狠抓工作落实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我县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现“不应纳入而纳入”的项目0个,“应纳入未纳入”项目100余个;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图斑中不纳入问题台账的,参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举证细则》要求搜集举证资料,建立详细档案和台账的图斑72684个,已完成87.1%;对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建立档案(含基本情况资料及后期的整治整改资料)2324个,已完成100%;纳入问题台账的宗地实地测量2324个,已完成100%。二、下沉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关键在于从思想上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从宣传上“下功夫”。我县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个乡镇下发通知,要求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场镇,村坝坝等场所张贴、发放“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宣传海报1400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音频播放20000余次,视频宣传900余次。三、严格执法,确保遏制增量为了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常

  态化工作。一要加强土地巡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巡查,落实专人

  负责,定期排查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顶风违建”问题,每周上报巡查及制止新增建设情况。

  二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格查处“顶风违建”案件,对发现的“顶风违建”案件要作为典型案例,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坚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

  三要结合“卫片执法”与“动态巡查”工作,按照“月清”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上级下发的疑似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篇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

  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为坚决贯彻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工作任务摸清2013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地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范围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

  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

  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

  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

  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下列房屋不纳入摸排范围: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二)摸排类型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

  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工作步骤总体工作步骤采取培训、试点、各行政辖区全面开展的方式,全面摸排工作坚持辖区负责、部门配合、实事求是的原则,自上而下共同做好摸排工作。(一)各村(社区)自查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各村(社区)全面查清2013年1月1日以来新建、扩建、改建的农村“三类建设”,根据《信息采集表》和《农村占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汇总表》注明土地使用者、户籍情况、业主信息、动工时间、占地面积、审批登记及处罚等相关情况。(二)制作“工作底图”国土所负责对接县领取“基础底图”,会同农业站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数据,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各地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将自查数据与省级提供的底图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剔除合法、补充违法,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对省级下发基础资料中相关管理数据进行核实,若发现不一致或备案错误等问题,及时按相关程序到相关部门调整、补充备案。(三)实地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坚守纪律、保守保密、持有智能安卓系统手机(除苹果手机以外的智能手机)、按村(社区)实际情况抽派1-2名业务人员)会同技术服务单位组建专班,依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调查测绘违法违规范围,填写《信息采集表》。调查测绘技术方法采用勘丈法,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查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测绘方法,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度、不切实际一律要求界址点、房屋等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同一地区也可分别选用不同的方法,要充分利用规划、审批、核验等测量资料,避免重复测绘。

  (四)成果数据汇交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采集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逐级汇交摸排数据成果。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汇总表》(平台可自动生成),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矢量数据”(平台可自动导出)。(五)成果质量管控各村(社区)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

  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摸排期间,镇上将组建督导组,采取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四、时间安排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统筹本辖区工作将摸排工作的具体方案,组织方式、分工和路线明确目标和任务,召开好群众会,加大宣讲力度,扎实开展摸排工作。10月10日前,国土所会同农业站等相关部门审核摸排数据,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最终摸排数据结果,同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社区)支部、村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精心组织摸排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各村(社区)是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全面

  开展摸排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村(社区)是外业核查、房屋信息采集的主体,重点负责宣传发动、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涉及保密管理单位房屋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必须单独上报。国土所、农业站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摸排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重点负责基础数据整理下发,占用耕地类型、“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认定、符合规划情况认定等相关政策审核和房屋信息采集的指导把关,负责全镇摸排数据统一上报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

  (三)严把摸排质量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起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摸排过程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

  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国土所要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解疑释惑。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要会同农业站等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和指导,及时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镇上将成立摸排整治工作专项督导组,分别由镇纪监委、法院、派出所、国土所、农业站、建管站等部门组成开展督导,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将予以公开通报。(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积极听取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呼声,坚决惩治强占多占、非法买卖、公职人员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背后涉及失职渎职的问题,对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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