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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5篇

时间:2022-12-03 13:45: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5篇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政策解读  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2020年第8期  孙安然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5篇,供大家参考。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5篇

篇一: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政策解读

  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2020年第8期

  孙安然薛亮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而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根基所在。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通过亮出“八不准”这一“负面清单”,为保护耕地再添制度保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那么,此次新政亮相,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围绕“八不准”如何采取施措,统筹解决好遏制增量和处置存量问题?应怎样进一步保障农民依法依规建住宅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认清现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在蔓延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在蔓延,表现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些现象,首先是由于认识不到位。许多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虽有认识,但一到具体问题,总感到“我占一点,不碍大局”“占比罚好处得的多”,耕地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那么重要。其次是土地执法不严。自然资源系统和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自然资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学性也不够,一些地方政府担心严格执法会妨碍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

  同时,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以往,违法占1亩耕地最高罚款2万元,数额偏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才涉嫌犯罪。此外,还存在政策法律不完善的问题。比如:法律规定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无论是否符合规划均必须拆除,但实际却存在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大,问题突出,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这里既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的问题,也有需要改进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问题。”该负责人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该负责人说。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对历史存量问题的整治,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此次新政亮相,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堵后门,通过有效措施开前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该负责人表示。

  堵严“后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据介绍,《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列举了当前最突出、最显而易见的8类典型违法情形,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告,就是为了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发挥事前防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止住新增问题。一方面,用地单位和个人都要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要知道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屋是不可以的;另一方面,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乡镇及村组干部要知道耕地是受到国家严格保护的,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时,或是在给老百姓批宅基地时,不能违法批准,或者越权批准。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立足“耕地”与“建房”两个关键,重点聚焦8类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情形,并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摆在8类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同时,其每一种情形都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此外,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该负责人指出,对政策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在对行政责任的追究方面,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在对刑事责任的追究方面,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

  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好“前门”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现象,其中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既有地方政府的原因,也有政策设计方面的原因。因此,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上解决违法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的问题。

  “为此,《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出台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归纳起来是3句话,即‘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控、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其中,针对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指标有挪用等地方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自下而上、以需定保的方式,以县域为单位,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共同提出用地需求,增强计划的合理性;采取自上而下、专项保障的方式,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建设分开,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安排,由县级专项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强化计划的保障性;同时,通过合理用地、实报实销的方式,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改革思路,强调计划指标核销要以村民住宅的实际用地为准,防止宅基地批而不建、闲置浪费,突出计划的实效性。

  

篇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工作汇报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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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

  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2;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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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2。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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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04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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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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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

  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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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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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XX县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

  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和《XX省自然资源厅XX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XX自然资发〔2020〕X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坚决做到“八不准”。严格落实“八不准”相关规定,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出现

  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坚决止住增量。

  (二)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各乡(镇)要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积极认领省政府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密切相关的四项执法权,做到全面履职、规范实施,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要确立自然资源执法巡查信息员,把信息员纳入自然资源执法平台统一管理。

  (三)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定期巡查,特别是对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纳入一级巡查区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宅基地管理的主责作用,加强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做到人员到位、不留死角、重点突出、核查准确,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行为要在执法监管平台记录留痕,及时处置或移交,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一)落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XX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XX自然资发〔2020〕X号)文件精神,省人

  民政府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权限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下发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各乡(镇)应及时将涉及农转用农民建设住宅用地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加强规划管控。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在村庄规划编制时,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新增宅基地选址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严禁切坡建房。在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审批的过渡期,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规模审批。

  (三)计划指标单列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专项保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报核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每年由各乡(镇)提出需要保障的合理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依法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进一步落实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联审制度,

  在政府网站或办公场所等主动公开、公示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明确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要充分利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强化宅基地管理,依法依规审批宅基地。

  (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要求,通过使用现有的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等多种途径落实占补平衡。禁止由农民承担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因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按有关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有偿获取占补平衡指标。

  (六)切实落实农村村民建房相关规定。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我省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明确分户条件,引导合理分户,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完善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保障资格权,确保户有所居。认真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三、强化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农村建房管理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

  措施,坚决遏制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备案。

  (二)强化协调联动。县自然资源、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加强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纪检监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执纪问责。对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组织、监管不力,对相关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参与、组织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的,将依纪依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篇四: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镇关于严厉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告知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系14亿人吃饭的大事,事关国家安全。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坚决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一、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涉及以下“八不准”内容:(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八)不准违反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二、坚决遏制增量。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2020年7月3日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

  的,一律拆除。对符合规划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在建行为,不占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符合村庄规划的,经核实、审核其用地手续后可以复工建设;对不符合规划建设的一律拆除。

  三、分类处置存量。对2020年7月3日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一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擅自在不符合规划区域内建设,且严重影响片区公共安全的建筑物,一律依法强制拆除;二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达到一户一宅登记条件的,根据省州部署积极妥善处置;三是结合国家、省、州级重点建设征拆工作,采取适当补偿后进行拆除处置;四是对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移民拆迁、地质灾害易地占用耕地建房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完善用地手续。五是通过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一户一宅”政策落实。

  在此呼吁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遵守《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守好宝贵的土地资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篇五: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会议表态发言材料例文怎么写

  某某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和驻村干部带队负责,深入各村(居)进行全面排查,以组为单位,采集各村组的房屋现状整体图片和视频并及时建立台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坚决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按照“八项问题”的内容,我乡辖区内共排查房屋约3608栋未办理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下发砂石厂规范发放砂石通知书1户,对全乡范围内正在修建的80栋住房,建筑面积约9850㎡、用地面积约4330㎡,已全部摸排建立台账,并对该80栋房屋现状进行图片和视频采集、下发停建告知书和喷绘叫停。

  四、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增量。我乡成立以宋安兴同志为组长、陈德龙、张义权同志为组员的专人巡查小组,负责巡查乡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对发现违建的,制止并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同时

  深入农户讲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提高农户知晓率,达到增量控制的效果。

  下一步我乡将加强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组建成立乡、村、组三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日常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恢复原貌,严格分类别、按程序依法依规快速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某某乡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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