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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5篇

时间:2022-12-02 19:3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5篇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二道桥乡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5篇

篇一: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二道桥乡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村民议事会”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两议”、“三审”“四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两议”即党支部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提议事项合议;“三审”即党员大会初审,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评审,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审议决定;“四公开”即决策议题、审议决定、实施过程和结果全程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全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乡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过程中,各村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三、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3.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4.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5.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1、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

  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全景;③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

  “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决策程序。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

  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三)完善相关制度

  为适应实施“村民议事会”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村民议事会”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村民议事会”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

  村集体的土地、资产、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组织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乡党委要把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乡党委要对本地“村民议事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三)加强督查指导。乡包片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选树几个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这项工作扎实开展。“村民议事会”工作法推行情况将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行“村民议事

  会”工作法,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

  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

  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不需要理由的:比如天空的颜色;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背叛自己更可怕。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人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地奋斗了一把;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篇二: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村民委员会关于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的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星火村的村容村貌,美化靓化星火村的人居环境,推进全村的新农村建设,你离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村容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星火村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星火村基本情况星火村位于自流井区漆树乡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距自贡市区16公里,北临本区仲权镇朱山村、银河村、南临本乡丁香村,东临沿滩区富权镇中堰村,西临本乡杨柳村,幅员面积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931亩,人均耕地0.62亩,辖区内有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77人。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健全环卫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星火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总体目标在20__年底,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提升村民文化素质和爱护环境的意识;大力提高村两委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最终实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的环保示范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示范村。三、主要工作任务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环境硬件条件。在星火村下俞冲修建公共厕所1座,完成农户卫生厕所改造40座,全年新建沼气池60口,完成俞冲中心村150米排污沟的建设,杜绝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全面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收集和净化处理。2、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力度。一是科学规划俞冲中心村建设,确保街面打造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村民生活垃圾规范倾倒,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全部入池,及时清运。

  

  3、提高村庄绿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工作,鼓励群众加强庭院打造,大力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力度。

  4、加强河道整治工作。要通过拓宽和面和清淤,以及“水葫芦”、“水豇豆”的打捞,进一步巩固彭河到流溪滩段水域环境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一)开展动员,全村参与。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工作内容,增强村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总体目标的圆满完成,成立村主任万永和为组长,村两委、各组组长为成员的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篇三: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x发201x10号和中共xx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1x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意见永发201x18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x发〔201X〕10号)和《中共xx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1X〕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意见》(永发〔201X〕1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着眼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构建富强和谐新蓝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村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干部后备力量按1:1的比例配备。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村干部80%以上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二是村干部队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具备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村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充满活力的村干部选任、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四是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村干部的基本补贴与奖励相结合的待遇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干部补贴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滤布厂营造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一)创新选任机制,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1.改革和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推行以群众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选选举方式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推行的四提倡一注重选举村干部的做法,保障党员和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2.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要拓宽视野,多渠道地选拔村干部。注重从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鼓励乡镇干部按程序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继续选拔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

  程序担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村干部。

  (二)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对村干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使广大村干部增强素质,提升能力。1.构建县乡(镇)两级培训体系。从201X年开始,县委在每年经济工作会后,集中培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2.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办好乡(镇)党校、农校,结合每年一次的农村党员冬训,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力争每名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3.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对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作用。全面推进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做好学用工作,充分发挥其最大效果。同时,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县委党校举办村干部大专班,力争逐步实现每个村级领导班子中有1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县乡(镇)两级财政要把村干部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培训经费到位,不得增加村里和农民负担。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附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建设,对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员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我区专职保安配备率较低,各校虽然均配备了学校保卫人员,但有些学校门卫年龄偏大,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相对缺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学校保安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保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1.加快学校保安人员的配备步伐。尚未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的学校,自本学期起应着手加快配备工作,暂有困难的学校必须确保于201X年9月1日前配备到位。要求公立中小学配备专职保安人员2名,完小1名,外来工子女学校1名,三星级以上幼儿园1名。所需经费由区、街道(乡镇)、学校(幼儿园)共同承担,其中公立义务教育段学校由区、学校所属街道(乡镇)各承担50%,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由教育局和街道(乡镇)各承担50%,压滤机滤布公立幼儿园由教育局承担,外来工子女学校和三星级以上民办幼儿园由教育局和举办者各承担50%,高中段学校由各校全额承担。2.各校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学校分管负责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每学期开展一次对保安工作的考核,对不合格的保安要坚决辞退。3.学校所聘保安人员必须持保安上岗证书,滤布厂无保安上岗证书的人员不能聘用。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要向当地派出所备案,并接受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指导。4.学校要把保安工作作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教育局将学校保安工作列入平安校园和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安全事关师生人身安全

  

  和社会稳定,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巩固平安校园和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201X年实现全区学校均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也是局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望各校高度重视,认真按上述要求做好学校专职保安配备工作。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篇四: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提升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间题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间题,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间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2.6万亩;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全面完工并可初步发挥效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20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实施力度,完成全县“组组通”公路建设6公里,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所有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努力实现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

  二、工作重点1.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高质量完成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验收,开工建设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2.6万亩。实现土地流转率80%以上,产业结构调整率60%以上。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做好项目选项、立项,按照“三进三出”要求,广泛听取意见,高标准设计项目区沟、渠、路、林、桥、涵、闸等基础设施,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严格按照《XX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施工程序,对修建机耕道、修筑田埂、衬砌渠道等施工环节,提出明确具体质量要求。2.完善农村基础设施。2019年完成“组组通”公路建设6公里,基本实现所有村民小组所在的自然村通一条水泥路目标。完成“万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示范路29公里,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2019年完成全县36.3公里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完成13座危桥改造项目。完成2019年339个通村组道路(桥梁)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巩固脱贫质量。3.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乡镇政府

  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同时要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确保农村饮水水质安全。依法开展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辖区内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依法划定保护区,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责成工程管理主体通过设立警示牌和指导制定乡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完成2019年27个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4.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缩短城乡电网差距。针对部分农村区域电网薄弱、“重过载”、“低电压”等问题,要逐乡逐村制定农网改造升级工作措施。完善农村电网结构。按照“集中改造、一次到位”的原则,全力消除设备“重过载”、解决农村电网最后一公里问题,打破县域壁垒,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村及周边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和乡村电气化提升任务,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0千伏安/户。

  5.完善农村有线电视网络设施。重点进行有线电视网络线路整治。完成贫困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弱电改造下地、有线电视双向网改,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整转,并且积极参与智慧农业建设。完成广电网络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电网络数字化、智慧化、一线多能、一网多业务的作用,努力参与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智慧农业等政府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加快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光纤尚未覆盖的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加大覆盖力度,确保2020年有线电视覆盖率完成95%,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0%,努力达到户户通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工程作为抓好三农工作的抓手和重大民生工程,落实好帮扶责任。农业农村局牵头抓好该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调度和督导考核。乡镇、村是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合力共推,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加大资金投入。各责任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整合涉农项目,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点“七改三网”和

  “8+4”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各地要优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激励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有条件的地方要出台优惠政策,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3.严格考核激励。把全面完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列为本年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重点,强化考核奖惩力度,对推进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人员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缓慢、建设验收不达标的人员和单位,实行严格问责。

  附件:2019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任务分解表

  县道升

  高标准农田

  “组组通”危桥改造

  县(市、区)

  级改造

  建设(万亩)

  公路(公里)(座)

  

篇五: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解读

  张晓彬【摘要】2012年11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以农村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期刊名称】《天津人大》【年(卷),期】2012(000)012【总页数】2页(P40-41)【关键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天津市;解读;人大常委会;民主选举;农村村民【作者】张晓彬【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1.12

  2012年11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3年

  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以农村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具有重大意义。为便于大家了解实施办法的内容,本文作如下简要介绍:一、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标志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制定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办法施行十多年来,在完善我市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村级组织体系,推动村民自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实施办法中的有些内容需要根据形势变化作相应调整,且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开展村民委员会工作民主评议、村务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重大变动。今年正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使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继续完善基层民主建设,对本市实施办法作相应修改十分必要。东丽区华明街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26条,内容主要涵盖村民委员会的基本组织架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政府支持和培训等方面。(一)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主体定位。村民委员会的定位主要体现在它的职能、与村民的关系、与基层党组织和乡镇政府的关系等方面。实施办法坚持“村民自治”的立法主旨,对村民委员会与基层党组织和乡镇政府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向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在乡、民族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应当事先提交村党组织讨论。”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自治活动,帮助村民委员会成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二)明确了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告知时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提前向村民代表发出通知、告知议题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将时间规定具体化,有利于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在召集村民会议的告知时间上,实施办法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保持一致,规定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同时根据我市农村工作的现状,提前三天向村民代表发出通知、告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和议题比较符合实际。因此,实施办法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一般应当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村民代表。(三)进一步细化了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范围。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在村民会议的授权下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授权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定了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范围、时限以及不得授权的事项,在第十六条中规定:“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力。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听取村民委员会有关工作的报告,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村民代表会议被授权的范围、时限由村民会议决定;但是有关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村民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不得授权。”(四)加强村务监督制度建设。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是农村改革、建设和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新实践,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多年来,我市在村务监督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形式,在村务监督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若将上述两个小组进行改组衔接,一方面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基本民主制度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又能减少机构设置。为此,实施办法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村务监督机构可以设立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监督小组。村务监督机构由三至七人组成,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当前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责主要集中在监督村民会议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两个方面。实施办法以村委会组织法关于村务监督机构职能的规定为根据,结合本市实际作出了规定:村务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或者决议的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为了使村务监督机构真正发挥作用,实施办法规定,村务监督机构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村党组织反映,必要时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五)确立村务档案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保管好村务档案,对村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具有重要作用。鉴于我市农村某些村委会设置专门档案室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困难,因此,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相关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应当由指定人员负责保管。(六)确立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制度。为了提高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能力,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实施办法创设规定了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实施办法规定:“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任职培训。村民委员会成员在

  任期内每年至少接受培训一次。”“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培训计划,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按照区、县民政部门的要求,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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