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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11篇

时间:2022-11-17 14:55: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11篇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

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11篇

篇一: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贏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改变状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按照《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方法》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规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规范,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三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四)功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准时、有效控制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穷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根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大众称心度,全面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

  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别病、

  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对监测对象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改变状况

  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别病、灾难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穷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县、乡、村三级联动,建设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比"两不愁三保障'规范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准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定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状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注:决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第二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六、帮扶内容〔一〕明确帮扶责任。各乡〔镇〕要针对边缘户落实决定帮扶责任人,准时开展走访入户,了解边缘户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共同约定帮扶措施。同时,驻村帮扶单位要结合"两联一进'大众工作,将辖区内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两联一进'大众工作统筹推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二〕产业就业消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进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赋予工程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忙其稳定进展产业;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就业;对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监测对象,主动搭建销售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用好"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多渠道觖决农产品运卖难问题;对有特别困难的易地搬迁大众,着力解决好搬迁大众的产业、就业问题,让搬迁大众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农业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进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平安住房保障。对边缘户唯一住房存在平安隐患的,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优先支配工程,或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赋予一次性补贴措施予以解决。脱贫监测户假设因各种灾难导致住房浮现平安隐患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乡〔镇〕)

  〔四〕根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长久慢性病、残疾等因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县卫健、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的状况下,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十免四补助'和"三保三补三基金'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安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

  〔五〕义务教导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是家庭教导支出过高的边缘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的扶持政策赋予教导资助。(责任单位:县教导局,各乡〔镇〕)

  〔六〕饮水平安保障。对于边缘户中存在饮水困难的,县水务局要准时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并到达当地饮水平安评价规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兜底政策保障。合理运用脱贫攻坚期内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有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规范的脱贫监测户视详细状况采取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12个月低保;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采取脱贫不脱政策。对无劳动力的边缘户、特别困难户做好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的有效连接,合乎条件的纳入"扶贫车间+托管'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对合乎低保、特困供给条件,应准时纳入低保、特困供给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七、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应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帮扶稳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准时发觉、准时帮扶、准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坚定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反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和收入等方面,跟踪改变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二、根本原那么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合乎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打算,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节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节和数据分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三、监测办法〔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打消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安排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浮现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决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打消评估,采取动态管理。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平安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浮现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导、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伎俩进行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分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起码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决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采取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设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打消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打消评估和动态管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打消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节。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按照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采取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Ⅰ、Ⅰ、Ⅰ'三个等级,分离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面临返贫致贫户。Ⅰ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Ⅰ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赖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决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按照风险改变状况实时调节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打消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打消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四、帮扶措施实行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按照"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按照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打算、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打算、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打算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功效进行紧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按照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

  和暂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赋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赋予物质嘉奖和精神激励。主动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宽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主动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节。支配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支配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倡议,进一步健全完美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常态开展〔长久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导、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分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浮现教导、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支配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支配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绩,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分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二: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年至少组

  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

  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

  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

  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篇三: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织密行业部门横向协同监测、县(区)乡村纵向精准筛查的防贫网,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筑牢“防线”、紧盯“红线”、兜住“底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二、监测对象和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区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对戒毒康复但存在返贫风险人员强化预警监测帮扶。(二)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结合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2021年区参考值6000元,以后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脱贫不稳定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因大病重病(以医疗机构确诊为准),②因灾,③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

  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享受助学政策后常规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为:收入高于监测值或家庭条件好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般水平,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风险。

  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范围: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档消费等情况的;单人户、老人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条件好的;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佐证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按规定使用政策补贴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的。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各部门要重点监测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宏观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市场价格波动、企业严重亏损等引起的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社会融入等方面风险隐患与易发生规模性返贫群体,发现解决因责任、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帮扶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三、监测方式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主动发现、信息共享、调度分析、动态帮扶、督导督办”动态监

  测帮扶五项机制。(一)主动发现机制。1.农户自主申报。乡村两级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政

  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指导农户到乡、村民生服务中心填写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纸质申请书或通过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软件注册申报,告知申请人须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和家庭成员从业情况等信息。

  2.基层干部排查。乡村两级要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问题集中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负责日常监测排查核实。一是各村的小组长(或网格员)每月至少1次定期对本小组(或网格责任区域)所有农户生产生活、收入、饮水、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教育、产业就业等情况开展日常摸排,重点核实各部门筛查反馈至乡镇预警农户和收入骤减、开支骤增、“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的农户,将摸排、核实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二是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村“两委”根据小组长(或网格员)摸排核实情况及农户申请情况,进一步入户核实,建立拟监测对象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复核初审。

  (二)信息共享机制。采取部门筛查预警方式,各行业部门依托业务系统,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大数据比对分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及时将筛查预警对象反馈乡村组织实地核查,同时报送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实现横向同频共振、纵向无缝衔接。

  (1)卫生健康局: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筛查医疗机构新增确诊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者信息,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

  扶机制。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慢性病管理情况,梳理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随访服务情况,落实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

  (2)医疗保障局:筛查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较大(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2021年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超过2万元)的农村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患者信息,并定期筛查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

  (3)教育局: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每月筛查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困难学生资助信息。

  

篇四: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XX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二、活动内容(一)落实干部挂钩帮促工作1.严格落实“1+1+1”挂钩帮促机制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脱贫户、重点监测户挂钩帮扶关系,确保每户脱贫户至少有1位体制内干部挂钩帮促。要切实落实好脱贫户明白卡、家庭签约医生、住房鉴定卡的上墙要求。2.督促挂钩帮扶干部以“八项帮促措施”为重点,开展集中入户帮促活动,挂钩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一次。3.规范填写《扶贫手册》、《入户走访登记表》,如实反映前三季度帮促成效。确保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重点监测户挂钩到位、走访到位、帮促到位,不走过场。要了解脱贫户

  1

  的家庭成员变动情况、住房安全情况(包括是否漏雨、是否安装扶梯、是否裸房)、医疗保障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大额医疗费用、家庭医生是否到位)、子女教育情况(是否辍学、是否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以及其他容易导致返贫的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市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

  4.各村(社区)扶贫业务工作人员要将街道、市直各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帮扶责任人走访入户情况,及时汇总给网格员,通过网格APP上报。

  (二)落实防返贫监测摸排认定工作1.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街村公开公示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对“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热线电话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引导符合监测对象标准的农户主动申报。2.开展“一键报贫”工作“回头看”,结合入户走访帮促工作,对今年来“一键报贫”申报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对符合重点监测对象标准的,要及时纳入帮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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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运用XX市“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平台”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巡查发现、核实反馈、评议审核、信息筛查、对象确认、落实措施、解除监测等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场景运用,通过网格化管理,实时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对象进行重点监测。

  4.落实部门联动监测预警机制,行业部门组织开展9月摸排、第三季度研判,及时做好数据交换、情况核实、对象识别工作。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月”活动,提炼经验做法,并将典型案例上报到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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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XX镇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的通知》(X扶贫组发〔2020〕X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一)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收入略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的边缘户进行监测。(二)监测重点。重点监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以及因疫情、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三)监测方法。采取日常监测和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等负责做好日常监测,结合入户走访,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适龄学生就学情况等。县扶贫办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各村庄负责对新增低保和临时救助人口、大额医疗支出家庭、新

  1

  增重度残疾人家庭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的困难群众。

  二、规范认定程序,分类动态管理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脱贫享受政策户、一般农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三类,严格认定程序,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针对性帮扶。(一)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贫风险信息入户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脱贫不稳定户在落实好现有扶贫政策基础上,重点通过促进稳定增收、强化保障措施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二)对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入户采集、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家庭情况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由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扶贫部门录入系统“边缘易致贫户”模块,认定为“即时帮扶人口”,自认定之日起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脱贫攻坚期内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疫情期间,适当简化认定程序,采取“先帮扶、后认定”方式,对即时帮扶人口先行开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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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参照即时帮扶人口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在系统中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重新纳入享受扶贫政策范围,开展系统性帮扶。

  三、落实帮扶措施(一)确保信息共享。扶贫部门每半月将“脱贫不稳定户”、“即时帮扶人口”、回退的“脱贫享受政策户”人员情况提交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及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扶贫部门。(二)落实帮扶政策。按照“即时帮扶人口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并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完善即时帮扶人口帮扶措施,根据家庭情况、实际需求和致贫风险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开展精准帮扶。(三)安排帮扶责任人。纳入即时帮扶人口和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后,立即安排帮扶责任人,并发放到户帮扶工作手册。(四)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利用防贫保险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消除贫困存量,主动控制贫困增量。四、有关要求各管区、村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即时帮扶工作对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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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即时帮扶户”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各单位要落实好行业扶贫责任,把即时帮扶人口及时纳入相关政策覆盖范围。镇村两级要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信息采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内公示等工作,抓好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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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对照《**区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围绕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新识别、“两类”人员监测、贫困人口自然变更等实行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42户4010人,已全部实现脱贫,无新增致贫户和返贫户。核定脱贫监测户15户27人,落实帮扶措施155条;边缘户48户118人,落实帮扶措施216条。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人员落实常态化监测,逐户开展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实现精准帮扶。对通过帮扶后返贫或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认真核定并做好系统标注,实行动态管理。【篇二】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一)监测范围。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二)三色管理。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

  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监测步骤(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四)动态监测。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

  (完成附件4)。(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

  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篇三】各村党总支、镇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贫困户高质量脱贫,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二、监测对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1.村一级监测。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季度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月底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每季度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镇扶贫办。

  3.镇扶贫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镇扶贫办牵头,按照镇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镇扶贫办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度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商后及时通报镇扶贫办要督促村委会、帮扶单位、镇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镇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9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包村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镇督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包自然村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二)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各村委会、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镇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

  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篇四】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户因人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坚持早发现、早帮扶、早稳定原则。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三、监测方法(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5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全面分析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建立村级监测对象工作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

  2.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干部、扶贫专干等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完成入户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

  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和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

  3.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

  5.开展动态管理。按照入户走访、村级评定、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村委会每月对本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问题进行一次摸排,详细填报监测

  对象台账,上报乡镇扶贫办;乡镇扶贫办要及时汇总监测对象数据和建立监测对象工作台账,县扶贫办再根据省扶贫办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审定监测对象,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6.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根据农户确认,村、乡、县三级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四、帮扶措施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1.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

  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大学教育阶段监测对象通过奖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临时性资助、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各乡镇要根据本地

  实际,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止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相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6.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险,及时化解生产风险。

  四、工作要求(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二)完善工作机制。县级扶贫、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和部门预警信息开展核实比对,确定监测对象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三)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四)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

  期对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篇五】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之年。为切实消除贫困存量、遏制贫困增量,坚决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原则,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已脱贫人口和常住非贫困人口全覆盖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定期监测、分类预警、动态帮扶机制,按照“缺啥补啥”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内生动力激发、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等,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对象界定(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参考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是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③发展产业失败,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参考标准。重点为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费开支较大,②家庭供养学生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⑤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

  重大变故是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

  四、预警程序(一)村组常态监测。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为主体,帮扶责任人配合,村组每月对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三保障”状况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于每月25日前,将监测台账报乡镇(街道)审核。(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街道)每月汇总各村(社区)监测台账,召开党委会或乡村干部会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分类确定预警等级,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动态帮扶建议。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按“红色、黄色、蓝色”予以分类预警。红色预警:凡是涉及已脱贫人口可能返贫的问题,启动红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黄色预警:凡是涉及边缘人口可能致贫的问题,启动黄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

  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蓝色预警:凡是涉及非贫困人口因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问题,启动蓝色预警,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在10个工作内日提出具体帮扶意见,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于每月30日前,将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县级综合处置。县级相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及时审定名单、研究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如本部门可解决的,由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时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动态帮扶(一)低收入问题帮扶1.产业就业增加收入。对有劳动力的家庭,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共同研判、制定帮扶计划,乡镇(街道)汇总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委、人社局,通过产业、就业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增加收入。2.落实转移性收入。对监测对象所涉及的长期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高龄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偿、公益林补偿、农业保护补贴、计生奖励扶助金

  等长期稳定补贴收入,及时跟踪落实。如有应享未享情况,各乡镇(街道)及时督促相关站办所,按政策立即落实。

  3.落实赡养义务。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街道)负责向县民政局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落实赡养费。必要时签订赡养人、被赚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县检察院、县法院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局、县法院组建“流动法庭”“院坝法庭”,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二)“三保障”问题帮扶1.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由县住建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底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予以解决。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医保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配合,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3.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由县教委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并积极帮助其申请助学贷

  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

  4.安全饮水保障方面:由县水利局牵头,落实季节性供水保障机制,制定水利设施具体管护标准,划清县、镇、村职责,各乡镇(街道)负责逐村建立供水设施管护制度,成立村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供水设施,对存在的问题设施及时整修,保证日常供水,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三)重大变故帮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可能成为易致贫边缘户的,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采取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点对点”帮扶措施,力争不出现新增边缘人口。积极探索为边缘易致贫人口购买防贫商业保险。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为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罗全良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丰都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工

  作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及具体操作办法。

  (二)加强工作对接,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网络,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和信息的共建共享,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切实消除预警风险,防止因沟通协调不畅造成工作脱节,进而导致返贫或新增贫困。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统筹抓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对易返贫和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增贫困。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或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增贫困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篇七: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实效,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做到“义务教育有保障",结合XX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履行教育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织密监测网络,共享预警信息,精准教育帮扶,做到发现到位、干预到位、帮扶到位,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高质量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二、监测对象(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全区所有农村家庭615周岁子女就读情况。重点监测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三类户”家庭6-15周岁子女失学辍学学生,义务教育段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的学生。(-)帮扶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城乡低保户、特困救助等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孤、残等重点学生。重点帮扶“三类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段学生、因学困、厌学等原因有辍学倾向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的学生。三、监测方式

  (一)联动监测。依托我区防范返贫动态监测网络化管理工作体系,各中心校与辖区镇办、相关部门组建“防范返贫动态监测”共同体,确保辖区内防范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实现预警监测对象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由各中心校根据对入户走访、村组报告、平台监测分析、服务渠道监管反应等信息,结合镇、村数据对辖区农村家庭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段“三类户”家庭学生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学生的就读和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建立学生信息台账,开展关爱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

  (三)学校筛查。由各学校负责组织排查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的学生,每月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日常观察、师生交谈、同学访谈、家校互动及大家访等方式,动态监测本校学生家庭潜在的致贫风险点,建立学校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台账,上报教育督导室审核,经督导室研判通过后,报区局巩固办备案,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四)平台反应核查。区局根据省市防返贫预警监测平台反馈的疑似风险信息,组织户籍地中心校对反应数据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建立“三类户”家庭6—15周岁学生信息台账,上报区局巩固办。区局将全区“三类户”家庭6—15学生信息台账-2-下发就读学校,由学生就读学校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填写统计表、收集关爱帮扶过程性资料报学生就读中心校,“三类户”家庭学生就读中心校汇总后报区局巩固办。

  四、帮扶措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实施“262”排查模式,严格落实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动态监测等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台账,重点加强对“三类户”家庭学生、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学生的日常监测和督导检查,一生一案,一人一策,使学生进得去、留得住、学得好。

  (二)精准资助,落在实处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标准,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落实好学前一年幼儿“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普通高中“一免一助”、中职学校“一免一助”及高等教育生源地贷款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二是用活公益资助资源。充分利用“双百工程”帮扶、“名校+”开展共同体帮扶、社会帮扶等资源,资助帮扶重点监测帮扶学生。三是完善校内资助体系。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及时落实校内资助,补齐政策短板。(三)关爱帮扶,健康成长各学校要组织党员、教师结对帮扶脱贫家庭学生,尤其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坚持志智双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微信-3-小程序”,制定帮扶计划,通过谈话、家访、捐赠物资等多种形式,开展帮学习、帮生活、帮志向活动,关心关爱他们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开展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前行,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工作要求(-)狠抓“发力点”O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站位,

  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扎实有效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和帮扶关爱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预警到位、措施有力、帮扶有效。

  (二)织密“防护网”。各中心校要强化与镇村的协作,做好防返贫监测和风险化解工作。以集中排查、每月组织的常态化筛查为手段,扎实做到排查内容不漏项、排查范围不漏人。各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认真研究,快速处置,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措施,落实专人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消除隐患。

  (三)守住“返贫线”O各中心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配合镇村更新维护基础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对辖区内“三类户”家庭学生、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学生,做好校内关爱帮扶,落实资助政策,并与每月25号前上报《防返贫动态监测“三类户”学生帮扶关爱情况统计表》及过程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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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

  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篇九: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实我乡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县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排查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户*人)进行排查。二、力量组织组织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三、时间安排6月23日前按照《**县**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集中排查工作;按程序审定后,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新增监测对象

  纳入监测,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排查内容(一)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

  响,依靠自身力量一年内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五、方式方法(一)集中排查1.排查前准备工作。一是收集部门信息。乡扶贫办负责收集县级部门下发名单。并于6月11018:00前下发到相关村(社区)"两委”。风险信息主要包括: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大幅减少、支出大幅增加,家庭住房不安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安全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产业项目失败,较大规模失业,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等。

  二是收集其他风险信息。主要是梳理农户自主向村“两委”申报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基层干部日常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或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信息,以及新闻媒体、政务信箱、公共网络等渠道反映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

  2.集中会商锁定重点对象。6月12日前,以村为单位,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共同参与,对部门反馈的风险信息、其他风险信息进行集中会商,对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地分析研判,已掌握的有房、有车、有社保、有财政供养人员、有经商办企业等家庭经济条件明显较好的农户可不列入排查对象;最终锁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重点对象(附件3)。

  3.入户排查。6月13日前,全覆盖走访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监测对象和稳定消除风险的农户(附件4)。入户走访时,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二)开展认定

  1.分析研判。6月15日前各村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初步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附件5)。

  2.信息核实。6月150前,村(居)"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附件6,参考指标解释附件7填写),同时一并填写信息比对表(附件8)o农户填写申请书,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附件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对象:一是直系亲属有财政供养人员或经济条件好的,有家庭成员或不在同一个户籍下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的,单人户、老人户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监测线标准1.5倍的;二是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

  车、大型农机具的;三是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政策性住房,超标准

  新建住房造成负债过大的,拥有门面出租有固定收入的;四是家庭成员有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且年营业纯

  收入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五是其他需要慎重纳入的,家庭成员有过度医疗治疗、

  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子女高费择校读书、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家庭成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拒绝接受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或有关部门入户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整户长期(一年及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且联系不上或经联系不愿回来的。

  3.评议公示。6月15H至19日,村(居)“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民

  主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附件11),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形成《关于审核确认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的报告》

  上报所在乡扶贫办。4.复查审核。6月20日前,乡扶贫办收集汇总各村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附件13)。无异议的,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审核(附件14),审核结果报县乡村振兴局(附件16)。5.部门比对。6月20日至21日,经由县乡村振兴局将审核名单反馈至县公安、市监、人社、房地产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不纳入'‘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反馈相关后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6.县级审定。6月22日,县乡村振兴局将拟确定监测对象名单,按程序报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业务审核后,6月23日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篇十: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乡镇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方案

  为加强脱贫户和边缘户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按照《X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动态帮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我省相关安排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巩固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关注重点群体,紧盯因病及X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用好大病救助、医疗救助政策,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二、对象范围。X、X年以来建档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户;X、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标注的“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X、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疾病变故可能存在较高返贫及新增风险的一般农户。

  三、实施主体及预警程序。X、村组日常监测。各包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总攻队和帮扶干部扎实做好驻村联户

  扶贫工作,定期入户走访,排查监测重点人群,实时关注这三类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花费数额巨大的人口,及时掌握监测对象动态变化情况,并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及时完成入户摸底,并建立监测台账,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拟监测名单报镇脱贫办审核。

  X、镇村研判预警。镇脱贫办、各村负责摸排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监测预警对象逐户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处置措施;如镇村两级可解决的,由镇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镇村无法解决的,建立镇级动态管理台账,进行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镇卫健办对县医保局通过医疗数据研判,产生大额费用住院患者筛查名单及时反馈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进行预警监测。

  X、镇级调度。镇健康扶贫组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对预警对象分类施策,精准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帮扶政策,并根据村(社区)上报预警名单和预警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措施并形成解决方案,实现预警风险动态帮扶销号。

  四、动态帮扶。X、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各村(社区)及时向镇卫健办、民政办、扶贫办反馈,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户及时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X、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和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帮扶。

  五、工作要求。(一)压实各级责任。全员参保缴费是防返贫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要把参保缴费、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对账找出短板,逐户销号提出针对性帮扶举措。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防贫返贫预警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镇卫健办、镇脱贫办将该项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消除预警风险。

  

篇十一:x村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扶贫工作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靶向施策,强化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排查识别(一)排查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排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

  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收入大幅度缩减的家庭。

  (二)排查方式。1、通过政策宣传,农户自愿申报;2、以村为单位,由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排查;3、全县组织开展交叉排查和行业部门定期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筛查。

  (三)识别程序。对农户申报、村级排查、县级排查和行业部门筛查出的疑似对象,按照农户自愿提交申请、村核实、村会议研究、村内公示、乡镇复核、县批准的程序,识别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统称为“两类人群”,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监测管理。“两类人群”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模,一般为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四)识别管理。对于排查出的疑似对象,乡村两级原则上每个季度启动1次“两类人群”识别程序,特殊情况也可以立即启动。识别程序走完后,如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处于开放状态,要及时录入系统;如果处于关闭状态,先建好纸质档案,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后及时补录。

  三、精准帮扶对识别为“两类人群”的监测对象,边缘户要落实乡村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并分类施策,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

  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住脱贫底线,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发展生产;鼓励以山林土地流转、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优先采购生产的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对具备劳动就业能力的,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优先安排在乡村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基地就近务工就业;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上岗。

  (三)保障帮扶。对“两不愁三保障”有短板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健康扶贫、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等相关保障政策,尽快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对无劳动能力的,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精神双扶。扎实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的精气神。开展“六个一活动”和“三讲一评”颂恩活动,教育群众铭记恩,密切干群关系。深入实施“积分评定、爱心超市”“扶贫专岗设置”等做法,树立“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勤勉风尚。

  (五)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守望相助、同奔小康”行动,引导帮扶、能人领路、邻里互助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六)防贫保险。认真落实《人保财险靖安支公司精准防贫保险承保方案》,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学等赔付启动标准,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确保不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

  四、动态监测(一)监测对象。主要监测“两类人群”,即:经识别认定的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二)监测内容。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及其结构中工资性、生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等各类收入变化情况;监测对象教育、医疗、突发灾害等方面刚性支出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

  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健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监测方式。以乡镇为主体,村级为单位,建立“两类人群”动态监测台账,每月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入户开展1次监测调查,重点围绕监测内容,调查帮扶举措落实情况、成效情况,综合判断返贫致贫因素是否消除,跟踪监测是否出现新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帮扶力度,通过监测促进形成即困即帮的常态化机制。

  (四)监测管理。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照监测内容,密切关注和动态监测。对家庭基本信息要及时准确采集录入;对人员自然增减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通过帮扶及自我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以及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且连续3个月保持稳定的监测对象,在系统内标注后保留信息,属边缘户的可不再进行帮扶,但不做退出处理;对通过采取系列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成效的要及时做返贫或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处理,但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精准脱贫

  五、工作要求(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

  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县级组织的交叉排查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由县脱贫攻坚常态化调研督导组对各乡镇识别、帮扶、监测工作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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