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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1篇

时间:2022-11-18 15:30:09 来源:思哲公文网

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1篇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xx人民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1篇

篇一: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xx人民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助推精准扶贫计划的实施确实解决农村贫困住院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

  建水县人民医院

  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助推精准扶贫计划的实施,确实解决农村贫困住院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付费、后诊疗”的旧服务理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莉院长副组长:沈瑛党总支书记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

  白文雄副院长组员:邬建中副院长赵曙副院长王治全医务科主任伍静医保办主任曾琼晖财务科主任赵健经管办(审计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办,由伍静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及“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协调、部署、宣传、督促落实。三、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除外以下情况:1、因酗酒、吸毒、服药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及意外伤害受伤致病者,被雇佣受伤致病者及病种在相关参保(合)报销范围之外的住院患者。2、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虽参加但未及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虽参加各相关医疗保险,但不在我院实施现场结算报销的外地住院患者。3、证件不全者。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

  三、实施方法

  1、被确定为贫困户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不用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或家属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交出入院结算处保管,系统内进行标识。患者住院期间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治疗费用。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费用结清后,结算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患者住院期间,花费每达5000元时,且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由科室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向乙方做一次结算,并交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此后仍可继续按“先诊疗、后付费”住院。

  4、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算的,可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处应将病人的医保卡或新农合证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抵押证件归还。

  5、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医院有权暂时扣押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同时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将病人详细个人信息上报医保或新农合主管部门,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医药合法权益。

  6、医保办每月统计“先诊疗、后付费”患者费用备查。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

  四、组织落实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意义重大,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增进病人满意度。同时,通过实施这一措施,更能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好处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办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准入制度。结算处工作人员及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工作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向病人或家属告知其相关内容,索要相关证件作抵押,由专人负责保管各种抵押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二)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的病人,相关临床科室要切实改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控目录外药品及治疗项目的应用,应根据病情告知病人或家属治疗该疾病所需大体费用,并每天向病人出示费用清单。同时,在临近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或护士向住院结算处查明病人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通过大屏幕、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宣传,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1)

  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医疗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篇二: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建水县人民医院

  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得决定》《关于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得指导意见》与《国家卫计委关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

  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得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

  划”,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得医疗卫生服务,助推精准扶贫计划

  得实施,确实解决农村贫困住院患者“瞧病难、瞧病贵"得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得服务宗旨,以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以医保

  与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付费、后诊疗”得旧服务理念,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得服务模式,为更多得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

  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得治疗,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得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得身

  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得“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莉院长

  副组长:沈瑛党总支书记

  白文雄副院长

  组员:邬建中副院长

  赵曙副院长

  王治全医务科主任

  伍静

  医保办主任

  曾琼晖

  财务科主任

  赵健经管办(审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办,由伍静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及

  “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协调、部署、宣传、督促落实。

  三、实施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除外以下情况:

  1、因酗酒、吸毒、服药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及意外伤害受伤

  致病者,被雇佣受伤致病者及病种在相关参保(合)报销范围之外得住院患者。

  2、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虽参加但未及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虽参加各相关医疗保险,但不在我

  院实施现场结算报销得外地住院患者、

  3、证件不全者。

  三、实施方法

  1、被确定为贫困户得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与住院治疗期间不用交纳住院押

  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

  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或家属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交出入院结

  算处保管,系统内进行标识。患者住院期间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

  纳住院治疗费用、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与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承担得费用、费

  用结清后,结算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得相关证件。

  3、患者住院期间,花费每达5000元时,且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由科室及时通知患

  者或家属到住院处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向乙方做一次结算,并交纳个人应承

  担得费用、此后仍可继续按“先诊疗、后付费"住院、4、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算得,可与医院签订《云南

  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处应将病人得医保卡或新农合证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抵押证件归还、

  5、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得,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得优惠政策,医院有权暂时扣押其所提供得相关证件,同时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将病人详细个人信息上报医保或新农合主管部门,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医药合法权益。

  6、医保办每月统计“先诊疗、后付费”患者费用备查。四、组织落实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意义重大,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瞧病难、瞧病贵”得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得服务质量,增进病人满意度。同时,通过实施这一措施,更能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得好处与医院得公益性。因此,各科室与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得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得同时,也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办成一项方便群众得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准入制度。结算处工作人员及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工作措施得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得身份与相关证件,瞧就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得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得,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得规定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向病人或家属告知其相关内容,索要相关证件作抵押,由专

  人负责保管各种抵押证件。对不符合条件得,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二)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得病人,相关临床科室要切实改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控目录外药品及治疗项目得应用,应根据病情告知病人或家属治疗该疾病所需大体费用,并每天向病人出示费用清单。同时,在临近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或护士向住院结算处查明病人个人应承担得大致费用,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通过大屏幕、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宣传,让来院就诊得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得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得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瞧放心病,真正把我院得医疗服务提高到一个新得层次,全力维护群众得身体健康。

  

篇三: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医院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卫生局的具体安排,为有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合力,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与文

  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我院的医保(职工医疗保险、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病人就医等待时间,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

  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组织领导成立“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欧阳副组长:李生晓梦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三、实施范围及对象(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县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居民;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3、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县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四、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或

  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处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归还。

  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1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

  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并列入黑名单。

  同时医院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

  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新农合病人审核登记表,并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医保、新农合住院登记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暂按照自费病人进行办理住院,并要求病人48小时内将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交医保办,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科和住院处将其改为自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医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开通记费绿色通道,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并告知患者。

  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1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住院处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以及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医保部门:医保科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

  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外伤病人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以后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对出院未结算、恶意欠费的患者实行“黑名单”管理,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及时统计上报,在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未建立前,各单位要于每周一上午将本单位上周的“黑名单”信息上报县新农合办。

  

篇四: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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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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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卫生局的具体安排,为有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合力,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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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对部分符合要求的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实施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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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三、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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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

  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

  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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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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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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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篇五: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实施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三、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

  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

  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

  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

  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医保部门:医保办和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新农合办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印制“先诊疗,后付费”明白纸,发放给每个来院就诊病人,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

  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XX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

  协议书

  甲方(患者):乙方:XX卫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住院治疗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向甲方催缴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其职工医疗证(或新农合证、城镇居民医疗证)、身份证等证明。二、甲方住院期间,如需查询医疗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

  四、甲方住院治疗费用金额较高时实行分段结算办法:住院治

  疗费用每满5000元时,甲方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向乙方

  做一次结算,到住院处交纳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如甲方不及时结

  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

  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

  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费用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患者家庭详细住址:

  患者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关系

  联系电话: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六: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长顺县人民医院医院“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助推医疗精准扶贫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黔南州“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卫计发[20XX]6号)文件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病人就医等待时间,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治病,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广华()副组长:杨胜奎、李强、胡和平成员:王冬菊石祖军石清清雷佳张国军韩福英贺子达卫莉胡开映石培刚李元文李丽秦应菊代传伦冯湘章洪伟李远秀曹本明邱迎春王乾孙绪金陈永志班雪春王明航三、实施范围及对象(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3、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

  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长顺县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四、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处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归还。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医院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新农合病人审核登记表,并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医保、新农合住院登记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暂按照自费病人进行办理住院,并要求病人48小时内将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交医保办,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科和住院处将其改为自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医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开通记费绿色通道,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并告知患者。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住院处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以及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医保部门:医保科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

  

篇七: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密切加强配合与沟通密切加强配合与沟通密切加强配合与沟通及时为临床科室提供及时为临床科室提供及时为临床科室提供数据资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恶意逃费欠费的数据资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恶意逃费欠费的数据资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恶意逃费欠费的医院建立内部黑名单医院建立内部黑名单医院建立内部黑名单由住院处由住院处由住院处病案室病案室病案室门诊部门诊部门诊部新农合新农合财务科财务科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共享信息科等部门共享信息科等部门共享不再提供病不再提供病不再提供病历资料历资料历资料诊断证明诊断证明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用药明细用药明细发票复印发票复印发票复印数据查询数据查询数据查询转诊等服务转诊等服务转诊等服务建议风险预建议风险预建议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逃费赖账欠费等现象发生

  **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人民医院关于“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

  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县卫生局安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决定在西院区开展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部署要求,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主旨,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结算管理新模式,优化医院就诊服务流程,实现“先看病,后付费”,切实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二、总体目标探索对住院病人试行“先看病,后付费”工作,通过实施这惠民利民诊疗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就医满意度,同时积累经验,摸索规律,为全县卫生工作提供现场经验。三、实施对象(一)以下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1、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4、“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援的。(二)以下住院患者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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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4、其他自费医疗病人;5、有恶意欠费的不良记录的患者。6、不能提供医保证(新农合卡)的患者。7、门诊就诊、检查人员。四、流程

  1、符合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患者确定住院治疗,持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做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入院登记,办理住院手续。向医保办提供医保或者新农合证,核查身份确定是不是医保、新农合范围,确保患者登记信息准确真实,保证就医患者出院结算的顺利进行。将其医保证(新农合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与医院(授权住院处代签)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2、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病人出院结算时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及时将病人的医保证(新农合卡)归还。3、患者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县民政局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由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1—2年),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4、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还款协议合同到期不还,或蓄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追回未交费用。并向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处)汇报,纳入信息平台不良信誉记录,建议在全县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就诊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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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享受转诊、大病二次救助补偿等优惠政策,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营造诚信氛围,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5、对需长期住院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院结合单位运转情况,制订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费用到2万元一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运转。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意义重大,既缓解群众就医问题,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就医满意度。既是一件作为惠民利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又关系到医院的正常运转、发展等问题,需要全院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加强认识,认真做好落实,坚持患者利益与医院利益共赢。医院成立开展“先看病,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二)严格准入制度。接诊医师从病人的受伤机制等方面查看患者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条件,并在住院票上注明;对于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患者,住院处主要是核实患者身份,与患者(或亲属等)签署《“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患者医保证(新农合卡)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证件资料保管。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在住院时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资料的患者,按规定收取住院押金。(三)规范诊疗流程,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对纳入“先看病、后付费”范围的病人,临床科室要根据病情告知病人或者家属大体的住院总费用,每日向患者提供一日清单;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首珍医师对所接诊病人,不仅要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负责,更要对“先看病,后付费”的流程和要求进行说明;严格按照新农合、医保等管理规定,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使用率,最大限度的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使用时签署知情同意书,控制自费药品(材料比例)。在患者临近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护士应预先与住院处、医保(新农合)联系,明确患者个人承担的大致费用,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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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四)完善运行机制,有效防范逃费风险。严把入院关口,严格审查患者证件资料等,确保登记信息准确真实。规范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及延期还款协议书,规范协议内容,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机制,并实现数据资料共享。密切加强配合与沟通,及时为临床科室提供数据资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恶意逃费、欠费的,医院建立内部黑名单,由住院处、病案室、门诊部、新农合、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共享,不再提供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发票复印、数据查询、转诊等服务,建议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逃费、赖账、欠费等现象发生。(五)财政保障政策。试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需要医院预留一定的资金运转,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县医保和新农合资金要根据医院每月平均拨付款提前预拨医院一个月的资金,用于垫付因此产生的诊疗费用。对特困患者及“三无”患者确实无力缴纳住院费的,建议由县财政、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联动,设立特困患者及“三无”患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垫付特困患者及“三无”患者拖欠医院的费用,以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六)对于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证件资料造成不应享受优惠政策,或者自费比例超标,恶意与病人串通恶意逃费等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七)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周会、专题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工作,及时汇报、调度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结算协议书;3、“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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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8下设办公室,*****任主任,负责及时汇报和调度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上传下达及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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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2:

  “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甲方(患者):甲方(乙方:***人民医院乙方:***人民医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环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不再向甲方催缴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供其医保证(新农合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二、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提供日费用清单。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四、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保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不提供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相关服务,并将其及家人列入“黑名单”,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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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

  甲方(甲方(患者):乙方:***人民医院乙方:***人民医院因甲方暂时无力向乙方一次性缴纳住院治疗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本协议。一、甲方欠乙方住院治疗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千佰前还清。二、甲方根据经济条件,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前偿还。三、若甲方不能按时偿还,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甲方不再享受乙方制定的“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拾元角分)该款项至。年月元日

  甲方签字(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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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实施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3、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三、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

  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

  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

  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

  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医保部门:医保办和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

  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新农合办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印制“先诊疗,后付费”明白纸,发放给每个来院就诊病人,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XX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

  协议书

  甲方(患者):乙方:XX卫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住院治疗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向甲方催缴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其职工医疗证(或新农合证、城镇居民医疗证)、身份证等证明.二、甲方住院期间,如需查询医疗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四、甲方住院治疗费用金额较高时实行分段结算办法:住院治疗费用每满5000元时,甲方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向乙方做一次结算,到住院处交纳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如甲方不及时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费用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患者家庭详细住址:

  患者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关系

  联系电话: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九: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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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旗中心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根据滦平县卫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卫字〔2017〕13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与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二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患者〔以下简称"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三实施范围。全县医XX点医疗机构。〔四实施时间。2017年7月18日前。二、工作措施〔一优化入院流程。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和救助对象身份,并与患者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附件,并将患者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进行留存。患者无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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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二简化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

  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结清自付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可后,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贫困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

  〔三推进"一站式"报销结算。建立完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结算制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信息实时对接和"一站式"即时报销结算。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参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费用结算。通过整合相关医疗救治信息、医疗保障与救助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相关部门对恶意欠款人员实施制约或惩罚措施。

  〔五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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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严格出入院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要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要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加强参保农村贫困住院患者转诊管理,引导贫困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就医,超出医院诊疗能力的危重、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合理就医模式。

  三、实施步骤〔一组织启动。2017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与医保经办机构及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完成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二全面实施。2017年7月18日前,建立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和实施部门,制定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流程,简化就诊程序,在医院门诊大厅等显要位置公示相关政策信息,让患者充分知晓,使这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全面实施阶段进行评估,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逐步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施覆盖面。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实施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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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参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红旗中心卫生院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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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篇1:2021年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中医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为更好的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主旨,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结算管理新模式,优化医院就医服务流程,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推动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的更好发展,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工作水平。二、实施范围新农合患者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先看病,后付费”。但以下参合住院患者除外:1、不属新农合报补范围的住院患者;2、有恶意欠缴医疗费用不良记录的患者。三、实施细则(一)符合条件、自愿选择加入“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交新农合报补处保管备查。(二)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补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结清费用后,新农合报补处及时将患者证件归还。(三)恶意逃费、欠费者,医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暂时留存患者提供的证件。2、取消该患者在我院“先看病,后付费”资格,并不再向该患者提供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转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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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向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建议取消该患者参合权利,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时不再享受新农合报补,且不享受转诊、大病二次救助补偿等优惠政策。

  4、医院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四)对于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证件资料,造成不应享受优惠政策,甚至与病人串通恶意逃费等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1、“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2、“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协议书2021年12月18日附件一:

  ***中医院“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附件二:***中医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甲方:***中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联系电话:为更好的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乙方办理住院手续时,向甲方提交本人农合本、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作抵押,无需缴纳押金。二、乙方住院期间,甲方每天向乙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按病种付费者除外),以备乙方查询。三、乙方出院前1——2天内,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约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乙方筹措住院费用。四、乙方出院时,应据实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暂时留存乙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五、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将向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建议取消乙方参合权利,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时不再享受新农合报补,且不享受转诊、大病二次救助补偿等优惠政策。同时医院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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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年月日【篇2:“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迎卫发〔2021〕号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卫生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中卫市卫生局《关于推行选集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卫卫发?2021?41号)精神,决定在我院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城乡居民医保为依托,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1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二、实施范围户籍为迎水桥镇来我院住院治疗的参加中卫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有不良诚信记录、恶意逃费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各类情况除外)可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三、基本流程1、门诊医生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经征求其意见同意后为患者开具标有“先住院后付费”的住院证。2、住院处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审核其医保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详细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尤其是患者有效联系电话及住址),经核实无误后,将患者医保卡及户口本、身份证代为保管,并于患者或被委托人签订《患者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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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结算协议书》,要其住院证上加盖“先住院后结算”章,安排其住院,无须收取住院押金,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3、住院患者费用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创新支付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4、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将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归还。

  25、加强与市医保中心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医保办通报患者住院费用信息,对恶意欠费、逃费的患者,将根据《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余额。

  6、在卫生信息平台未建立前,卫生院将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名单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通报全市名医疗机构。当该患者再次住院时,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

  四、组织落实实施“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充分体现国家惠民政策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为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王志科为组长、副院长冯轲为副组长,周永宁、谢建强、李中强、汪玉霞、谢永玲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汪玉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3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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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报医保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相关证件一同由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对处方和(或)处置单一式两份,分别交由住院处和药械科备用,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4医保部门:医保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在处方和(或)处置单加盖“先住院后付费”印章,由病人先进行治疗。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药械部门:根据病人所持的盖有“先住院后付费”的处方和(或)处置单先行给予病人取药进行治疗,等病人办理出院时再根据盖有“先住院后付费”的处方和(或)处置单进行划价处理。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药械科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附件:1、《“先住院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2、“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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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卫生院2021年5月9日5【篇3:“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方案】“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实施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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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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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

  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红旗中心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根据滦平县卫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卫字〔2021〕13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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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与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二)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患者(以下简称“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

  (三)实施范围。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四)实施时间。2021年7月18日前。二、工作措施(一)优化入院流程。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和救助对象身份,并与患者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附件),并将患者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进行留存。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二)简化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结清自付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可后,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贫困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三)推进“一站式”报销结算。建立完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结算制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信息实时对接和“一站式”即时报销结算。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参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费用结算。通过整合相关医疗救治信息、医疗保障与救助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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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相关部门对恶意欠款人员实施制约或惩罚措施。

  (五)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严格出入院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要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要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加强参保农村贫困住院患者转诊管理,引导贫困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就医,超出医院诊疗能力的危重、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合理就医模式。

  三、实施步骤(一)组织启动。2021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与医保经办机构及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完成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二)全面实施。2021年7月18日前,建立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和实施部门,制定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流程,简化就诊程序,在医院门诊大厅等显要位置公示相关政策信息,让患者充分知晓,使这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全面实施阶段进行评估,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逐步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施覆盖面。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实施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参保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红旗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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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日*********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助推医疗精准扶贫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21]100号)文件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病人就医等待时间,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组织领导成立“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实施范围及对象(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3、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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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长顺县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四、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处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归还。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1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医院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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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新农合病人审核登记表,并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医保、新农合住院登记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暂按照自费病人进行办理住院,并要求病人48小时内将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交医保办,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科和住院处将其改为自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医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开通记费绿色通道,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并告知患者。

  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1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住院处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以及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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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医保部门:医保科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

  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外伤病人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以后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对出院未结算、恶意欠费的患者实行“黑名单”管理,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及时统计上报,在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未建立前,各单位要于每周一上午将本单位上周的“黑名单”信息上报县新农合办。

  财务科:负责对医保科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看病花费明白放心。医院印制“先诊疗,后付费”宣传单,发放给每个来院就诊病人,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岔河镇卫生院2021年1月1日燕赵中心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一、实施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实施时间:根据卫计局文件要求在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三,实施具体步骤:1患者来院就诊因病情需要住院者,由门诊医师填好住院证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交予患者,且告知患者我院“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2患者拿协议书及贫困人口住院审批表后到护士站登记入院。3由住院医师开具诊疗检查单及处方等并交予患者。4患者拿处方及检查单后“先划价后交费”患者需自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本等,收费处保管患者医疗本。西药房见处方“拿药”。取药后去护理站配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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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病房输液治疗。5住院的患者暂免缴费。6患者出院后凭医师开具的出院证到收费处结算。7开具发票后由患者付清自付部分钱款,付款后取走医疗本。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坚决执行此次“实施方案”,所有产生的费用要透明,

  做到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的要求。燕赵中心卫生院2021年7月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篇1:2021年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中医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为更好的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主旨,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结算管理新模式,优化医院就医服务流程,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推动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的更好发展,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工作水平。二、实施范围1/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新农合患者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先看病,后付费”。但以下参合住院患者除外:1、不属新农合报补范围的住院患者;2、有恶意欠缴医疗费用不良记录的患者。三、实施细则(一)符合条件、自愿选择加入“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交新农合报补处保管备查。(二)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补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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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清费用后,新农合报补处及时将患者证件归还。(三)恶意逃费、欠费者,医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暂时留存患者提供的证件。2、取消该患者在我院“先看病,后付费”资格,并不再向该患者提供病历

  资料、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转诊等服务。2/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3、向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建议取消

  该患者参合权利,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时不再享受新农合报补,且不享受转诊、大病二次救助补偿等优惠政策。

  4、医院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四)对于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证件资料,造成不应享受优惠政策,甚至与病人串通恶意逃费等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附件:1、“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2、“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协议书2021年12月18日附件一:***中医院“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附件二:***中医院3/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甲方:***中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联系电话:为更好的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乙方办理住院手续时,向甲方提交本人农合本、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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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作抵押,无需缴纳押金。二、乙方住院期间,甲方每天向乙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按病种付费者

  除外),以备乙方查询。三、乙方出院前1——2天内,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

  大约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乙方筹措住院费用。四、乙方出院时,应据实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否则甲方有权暂时留存乙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4/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五、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

  费用的,医院将向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建议取消乙方参合权利,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时不再享受新农合报补,且不享受转诊、大病二次救助补偿等优惠政策。同时医院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七、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年月日篇2:“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迎卫发〔2021〕号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卫生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中卫市卫生局《关于推行选集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卫卫发?2021?41号)精神,决定在5/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我院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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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托,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1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二、实施范围户籍为迎水桥镇来我院住院治疗的参加中卫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有不良诚信记录、恶意逃费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各类情况除外)可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三、基本流程6/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1、门诊医生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经征求其意见同意后为患者开具标有“先住院后付费”的住院证。2、住院处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审核其医保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详细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尤其是患者有效联系电话及住址),经核实无误后,将患者医保卡及户口本、身份证代为保管,并于患者或被委托人签订《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要其住院证上加盖“先住院后结算”章,安排其住院,无须收取住院押金,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3、住院患者费用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创新支付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4、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将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归还。25、加强与市医保中心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医保办通报患者住院费用信息,对恶意欠费、逃费的患者,将根据《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7/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余额。6、在卫生信息平台未建立前,卫生院将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名单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通报全市名医疗机构。当该患者再次住院时,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四、组织落实实施“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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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充分体现国家惠民政策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为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王志科为组长、副院长冯轲为副组长,周永宁、谢建强、李中强、汪玉霞、谢永玲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汪玉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8/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3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9/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备案表,报医保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相关证件一同由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对处方和(或)处置单一式两份,分别交由住院处和药械科备用,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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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4医保部门:医保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在处方和(或)处置单加盖“先住院后付费”印章,由病人先进行治疗。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药械部门:根据病人所持的盖有“先住院后付费”的处方和(或)10/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处置单先行给予病人取药进行治疗,等病人办理出院时再根据盖有“先住院后付费”的处方和(或)处置单进行划价处理。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药械科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附件:1、《“先住院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2、“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流程图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卫生院2021年5月9日5篇3:“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方案“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11/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案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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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12/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服务模式: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13/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三、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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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

  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4/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组织落实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5/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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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16/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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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18/18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门诊优质护理实施方案医疗设备项目实施方案医疗扶贫实施方案(共6篇)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少先队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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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国家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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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

  “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长顺县人民医院医院“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助推医疗精准扶贫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黔南州“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卫计发[20XX]6号)文件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病人就医等待时间,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组织领导成立“先治病,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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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长:张广华()副组长:杨胜奎、李强、胡和平成员:王冬菊石祖军石清清雷佳张国军韩福英贺子达卫莉胡开映石培刚李元文李丽秦应菊代传伦冯湘章洪伟李远秀曹本明邱迎春王乾孙绪金陈永志班雪春王明航三、实施范围及对象(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1、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3、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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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长顺县外人员;6、其它自费医疗者。四、基本做法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处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归还。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医院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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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新农合病人审核登记表,并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医保、新农合住院登记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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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暂按照自费病人进行办理住院,并要求病人48小时内将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交医保办,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科和住院处将其改为自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医住院处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开通记费绿色通道,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并告知患者。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住院处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以及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医保部门:医保科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外伤病人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以后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下页余下全文“先看病、后付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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