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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4-01-02 17:00:08 来源:思哲公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xx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清除餐饮服务场所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xx局成立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战线全体人员和大队全体监督执法人员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四、整治范围

  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餐饮服务场所、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餐饮服务场所。

  五、工作任务

  (一)摸清单位底数。将辖区属于排查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全部摸底一遍,更新完善重点单位档案和隐患问题手册。属于“九小”场所的,推动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和公安派出所履行工作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建立社会单位基础档案。

  (二)攻坚整改隐患。重点检查整改以下突出隐患:

  1.是否依法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是否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检查场所内厨房等用火部位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
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
是否存在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是否存在超量储存、不符合安全条件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形;
是否定期开展油烟道清理工作,并有相应清理记录;
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餐厅内是否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3.检查场所建筑外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和脱落现象,其外墙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有电气线路穿越外墙保温材料;
检查场所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顶棚、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部位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耐火等级要求;
是否存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设置隔断等问题。

  4.检查场所建筑结构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备、设施用房;
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
是否存在改变原有使用性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等违法行为;
疏散楼梯间、消防控制室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是否按要求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
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5.检查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和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6.检查场所内防烟排烟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设计和实际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好用;
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和检测;
消防电源能否正常切换;
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并完好有效。

  7.日常动火审批是否履行相关程序;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
是否存在营业期间违规开展室内装修,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等动火行为。

  8.检查场所内员工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是否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期开展演练;
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9.检查微型消防站是否符合建站要求,是否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演练;
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人数是否满足要求,能否正确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10.检查广告牌匾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用电消防安全规定;
对户外灯箱和广告牌匾部位是否开展经常性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11.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大队务必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此次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名监督员。对于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各大队要按照《市消防救援xx局监督员包干负责制管理规定》推动分管片区内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和公安派出所履行工作职责。

  (二)强化执法,严格处罚。各大队要切实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力度,务必做到“三必须”要求,包括:抓源头,违规动火、违规用电等必须检查录入(从致灾因素入手抓精准防控);
易燃可燃彩钢板和装修、夹层经营住人、防盗网和广告牌遮挡外窗必须检查录入(从致死因素入手抓精准防控);
消防工作所必须实体化运行,做到“村居抓小、镇街治早、责有人负、事有人干”(落实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提升隐患查清率,提升案件查处率。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火灾预防措施,彻底清除餐饮场所各类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提升能力。xx局将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适时对各大队年初至今防火工作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督办;
对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发生亡人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事故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大队要结合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大对单位员工消防培训,组织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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