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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调研】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3-08-01 14:50:02 来源:思哲公文网

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调研】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地震调研】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由段院龙副主任任组长,教科文卫工委具体组织,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市防震减灾局和乐安、广昌、资溪三县进行了重点调研,听取了市防震减灾局、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地震数字监测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地震前兆宏观观测点等项目工程。受教科文卫工委的委托,我市其他县区也分别开展了相关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结构较复杂,位于一规模巨大、长期多次活动的断裂构造带上。全市有九条断裂带经过,其中影响较大的五条地质断裂带在境内纵横交错,即宜黄—宁都—定南断裂带、乐安—于都—龙南断裂带、永丰—抚州断裂带、萍乡—东乡—广丰断裂带、抚河北西向断裂带,具备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我市地震活动总体上看具有震源浅、阶段性强、频度高的特点,历史上有记载的地震有30余次,最早记载、也是震级最大的地震为1502年(明弘治十五年)广昌县的5.5级地震,临川区历史上也分别在1511年和1512年发生了两次5.0级左右的地震。这些地震集中发生在16世纪前后。地震发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我市近30年发生了20次地震,最大地震为1999年乐安、永丰、宁都交界处的4.0级破坏性地震,对我市影响较大,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2004年7月宜黄县曾4天内连续发生了3次2.0级左右地震,引起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重点监视。2013年6月在南城县里塔村发生了2.5级地震,总体上看活动水平较以往有所增强。

近年来,面对复杂的地震形势,我市各级政府和防震减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8”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为目标,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在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防震减灾工作阵地不断夯实

市、县(区)防震减灾机构组建稳步推进。一是市防震减灾局人员编制落实到位。市防震减灾局于2013年组建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下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行政审批)科,定编10人,在编人数9人,在岗人员15人,以属地管理为主,省地震局进行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二是县(区)防震减灾机构组建取得进展。通过市防震减灾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县(区)、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督查等方式,11个县(区)防震减灾机构队伍建设有了一定进展,截止目前,广昌县已单独成立防震减灾局。其他各县(区)科技局也已增挂防震减灾局牌子,开展合署办公,崇仁、东乡经市编委同意,单独印发了《防震减灾局三定方案》;南城、南丰、资溪、黎川、乐安等县成立了地震办(股),东乡县还正式任命科技局长为防震减灾局长(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三是防震减灾基础工程基本得到落实。按照赣府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市级防震减灾“六个一”工程中的五个一。即:1个市级行政服务窗口、1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个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1套流动监测和配备卫星电话的地震现场技术设备、1台地震应急救援越野车(与应急办共享),1个具有地震监测台网与应急指挥会商中心正在实施中。各县(区)防震减灾“九个一”工程正在全力推进中。

(二)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在 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一是防震减灾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将之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地方规划、财政预算,纳入市县党政考评体系。为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市财政已经将防震减灾行政运行经费和经常性专项工作经费列入了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2017年预算安排130.87万元,较2016年115.25万元的预算安排提高了13%,运转得到初步保障。各县(区)都基本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崇仁县2017年预算安排7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其他县区预算安排也基本处于逐年持平或小幅增加的态势。同时,各级政府都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二是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化不断深入。市防震减灾局成立以来,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相继出台,包括《抚州市2013—2015年防震减灾工作三年规划》、《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抚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抚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等,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防震减灾机制体制建设。各县(区)政府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地震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乐安、崇仁、南丰、南城、东乡、资溪、临川、宜黄《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已及时出台,其余县(区)防震减灾局已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报县政府研究后出台。三是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各级防震减灾部门围绕“地下搞清楚,地上搞结实”,依法推进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单独设立了防震减灾行政审批窗口,将“权限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2项审批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流程,进入基建管理程序。2013年底,市政府将防震减灾局列为了抚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简政放权工作中,市防震减灾局梳理出6大类共22项行政权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11个县(区)均在本级行政服务中心申请预留了防震减灾窗口,广昌、南城、南丰、崇仁、乐安等5个县已安排了工作人员进驻窗口,着手开展审批工作。崇仁县将县防震减灾局列为规委会成员单位。

(三)防、抗、救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地震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落实了地震台站管理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对乐安台、南城台两处地震数字监测设施的运维管理,始终保持密切关注,保障数据向省地震台网中心传输畅通。二是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市防震减灾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选取了动物家禽养殖场所构建了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网,定时了解有关资料和异常情况。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积极开展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三网一员”建设,确保各乡镇都配有防震减灾助理员,每个行政村都配有地震宏观观测员,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到县防震减灾局。三是完善地震基础应急数据收集。按照省地震局要求,我市已初步启动包含基础地理信息、社会经济统计、地震基础数据、工程地震资料、灾害影响背景、灾害相关因素、救灾力量、震时经济联络和地震应急预案与法规等9大类42小类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四是启动地震监测台网指挥中心建设。该项目是省政府规划的重要项目,属于防震减灾“六个一”工程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使抚州市地震监测手段基本实现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实现与省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周边市县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项目拟建在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十楼,场地总面积103.37㎡。目前,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建设经费预算已经得到省地震局组织的专家论证通过,经费到位后即可启动项目建设。

震害防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宣教氛围日渐浓厚。各级防震减灾部门围绕“群众搞清楚”这一目标,在“5·12”、“7·28”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网络、报纸、电视、短信、现场活动咨询等方式为载体,采取防震减灾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和“互联网+地震”等方式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行了全方位的科普宣传教育。二是科普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崇仁源野山庄地震教育馆)已于2015年1月正式挂牌对外开放。场馆占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配备讲解员5名,年均参观人数超过3万人次。并在临川区黄巢社区、公园社区创建了2个市级地震科普示范社区,完善了社区地震应急体系,明确了科普示范定位。各县(区)共创建15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广昌县还创建了一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广昌二小,分别得到省、市认定,已正式挂牌。三是落实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执行工作。自2016年6月1日起,一般建设工程已严格按照新一代区划图所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审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高于我市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审批。四是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工作。市防震减灾局组织有关人员在乐安县、广昌县开展农村民居建筑等情况调查,并结合精准扶贫整体异地搬迁和秀美乡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整体规划工作。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市防震减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市法制办、市审改办进行了报备,录入系统,向社会公开,为下一步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地震应急落到实处。一是制定了《抚州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了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工作落实到细处。各县(区)定期对旧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重修修订。二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市防震减灾局与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东华理工学院、蓝天救援队等有关单位和院校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在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技能水平,提高了应急能力。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每年都选择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1-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强化了在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三是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协调规划抚州文化艺术广场作为市本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该广场面积为12万平米,按人均疏散安置面积1.5平方米标准,可应急疏散安置约8.6万人。目前已经设置了标志牌,配套应急设施正在积极筹建中。同时,还选取东华理工大学足球场和公园社区篮球场作为学校和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了标识和疏散路线指示牌。各县(区)也基本上能够充分利用并明确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等空旷场地作为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防震减灾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预防抵御地震、降低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能力与水平仍然不适应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与中央、省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和我市面临的地震形势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地震监测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防震减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地震监测水平,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全市目前地震监测手段除人为的宏观观测外,仅有南城、乐安两处数字测震台,因我市未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县(区)两处台站监测数据直接传输到省监测预报中心,市本级无法及时共享相关数据,不利于对震情的及时研判和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地震监测水平与全省同等经济水平的设区市比较来看,处于落后地位,一次中强地震就足以暴露这根短板。除乐安、南城以外的其他县(区)没有专门的地震监测设施,少数县(区)明确了地震宏观观测点,大部分县(区)地震监测还处于“纸上谈兵”阶段,由于投入不足,基层“三网一员”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群测群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市地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2015年8月天津爆炸案发生后,防震减灾行政许可工作发生重大变革。确立了抗震设防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的态势,但是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法律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能没有减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提出工作依旧由各级防震减灾部门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也需要防震减灾部门相关专业人员介入。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县(区)防震减灾局没有列为规委会成员单位,有的县(区)尚未印发《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和抗震设防竣工验收尚未进入投资项目基建程序和并联审批流程,有的县(区)印发了却没有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由于没有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审批工作无法正式启动;还有的县(区)取消了防震减灾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窗口,甚至计划削减防震减灾部门人员编制,致使抗震设防工程性措施把关不严,落实不力,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天津爆炸案发生后,国务院、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接连印发文件,明确各级防震减灾部门要加强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前,我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没有法律专业人员,建设工程施工事中事后监管缺位,抗震设防执法工作专业性较强,而市防震减灾局目前三定方案中未设独立执法科室,也没有专业执法人员,无法开展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专业队伍更加缺乏,部分县(区)尚未办理执法主体资格证,且办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较少,执法能力水平滞后,监管工作开展面临尴尬被动局面。资溪县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县,组建了行政审批局,产生了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离的问题,矛盾较突出。

(三)防震减灾基础保障有待加强

县(区)防震减灾机构组建还不到位。目前,除广昌外,其他县(区)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能都放在科技局内,除东乡县以文件形式任命科技局长兼任防震减灾局局长外,其他县(区)还是捆绑打包,未任命防震减灾局长和未明确分管副局长,未在三定方案中明确职能股室、负责人及人员编制,或没有安排专职人员从事防震减灾工作,由于防震减灾工作对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和专业要求都很高,以目前的状况,时常会面临着“先学后做、边学边做”的问题,影响了防震减灾工作效率。

各级防震减灾部门工作经费紧张。市防震减灾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执法服务单位,没有预算外任何收入。2016年市防震减灾局的财政综合支出预算为115.25万元,而局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加上公务支出总计需要187.75万元,2017年财政综合支出预算为130.87万元。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少而不均。作为全省37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之一,并且是唯一一个独立机构的广昌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预算安排34.84万元,资溪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工作经费仅有0.5万元,东乡2017年撤县设区后,区财政预算便没有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其他县(区)预算安排在2.5-7万元不等。经费的不足也导致了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重点项目实施艰难。市防震减灾局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是必须尽快实施的项目,工程预算约330万元。其中省地震局把此项目列入江西省防震减灾安保服务工程,将支持项目设备约50万元,市财政预计将2015至2017年每年50万元防震减灾“六个一”专项资金共计150万元投入该项目,资金缺口130万元。

调研真实反映出,我市在由个别县设防转为全面设防的新态势下,市、县防震减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亟需一支充满战斗力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来组织、推动和服务,我市防震减灾综合投入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跟不上地震安全需求,跟不上同等设区市保障水平,在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四)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工作有待提升

少数县(区)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方干部群众对地震灾害的危险性和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震减灾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够强,存在“地震不会发在自己身边”的麻痹侥幸心理和模糊认识,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一些县(区)宣传手段仍停留在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的水平上,在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宣传覆盖面等方面仍然有待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宣贯力度不够。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市、县(区)由防震减灾部门主导的系统性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部门职责不够明晰,整体协调、联动响应机制尚不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地震应急准备水平不高,各类应急资源共享不充分。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与国家标准中人均1.5平米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是利用现有的空旷场地,以树立标志牌的方式明确,存在标识不多,厕所卫生设施、供水供电、基础设施配建不到位等问题,城市避震疏散体系不完善,一旦发生地震,难以发挥作用。

三、几点建议

实践充分证明,防震减灾工作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不是大局却牵动大局,做好了社会效益难以估量,做不好可能导致多年经济建设成果毁于一旦,甚至会干扰和影响整个区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政府应务必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把防震减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

(一)各级财政应加大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

市、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以不低于当年各级财政增长幅度逐年增加,确保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并向财政较困难的广昌、乐安、资溪等县(区)适当倾斜。在年度预算中设立“示范创建”、“三网一员”等专项资金,同时加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分解到县、乡两级。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在规划中明确防震减灾基础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及支持,加紧各项规划项目的实施,对于本级立项的防震减灾基础项目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和支持方式。

市财政应尽快解决落实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项目经费缺口,早日建设完工。继续规划后续资金,支持抚州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源野山庄地震教育馆)提升改造工作,市防震减灾局也要努力争取省地震局配套相关资金。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配套相应资金投入南城老地震台改造工程(抚州市地震综合台站),从而有利于防震减灾部门争取国家、省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各级财政要统筹整合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资源,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安排一定经费、奖补等物质性奖励以提高积极性,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参与感,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明确奖惩。县、乡两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队伍工作人员待遇,制定“三网一员”相关管理办法,及时更新人员名单,加强联络和培训。

(二)大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

全市各级政府、防震减灾部门要落实审批窗口不能撤、人员不能减、加强审批、强化监管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市政府要加大对防震减灾部门机构建设及人员编制支持力度,结合市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需求,建议在防震减灾局增设执法监督(法规)科,落实执法人员编制,从而保障抗震设防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和市地震综合台站建成前,相关部门也应适时培养或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而保证建成后及时开展常驻值守,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和操作,地下水观测和异常宏观观测记录,数据信息收集上报等各项工作。

各县(区)要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任命防震减灾局局长或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三定方案”中要明确内设防震减灾股(防震减灾办或者地震办)和落实股室负责人,协调2-3名事业编制人员从事防震减灾工作。要尽快出台《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尽快将县(区)防震减灾局列为规委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工作人员要按照行政执法与防震减灾业务技能两个方面的要求来配备,切实组建一支有一定素质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

(三)提高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水平

市、县(区)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媒体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要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加强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形成地震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宣传教育机制。要创新地震知识宣传方式,构筑宣传教育立体模式,努力拓宽宣传教育的渠道,实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普及化。逐步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科学课和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各县(区)防震减灾局要认真对照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深入开展宣贯活动,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建筑抗震设防的重要性。各级防震减灾部门要坚持常规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全国科普日等时机,强化重点时段宣传。大力发展“互联网+地震”宣传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跟踪式的地震科普信息服务。

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提高地震应急预案科学性和执行力,每年各地防震减灾部门要组织开展1-2次地震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各应急避难场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场所,大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演练等活动。积极探索全民参与防震减灾实战演练的新模式,提高人民群众面对震害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技能,提升应急避震能力。

要根据市、县(区)人口分布情况,及时结合新、改、扩建公园、绿地、空旷场地和体育场馆等有关时机,参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标准建设打造一个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避震疏散通道,完善城市避震疏散体系。要分期分类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解决好规模偏小、数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位的现实困难。

(四)统筹推进城区老旧建筑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新一代区划图实施前建设的房屋中,存在大量没有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建设的房屋,很多还都以砖混结构、预制板楼面为主,这些老旧房屋建筑存在相对较大的地震安全风险。各级政府要支持防震减灾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老旧房屋、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要认真进行整治,对新建学校校舍要严把抗震设防关,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得投入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指导出台相应管理措施,继续使用的危旧房屋要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安全加固及隐患整治。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

当前“农村不设防,民居高风险”的现状没有转变,在当下法律要求不明确、经济外部动力不足、抗震设防宣传指导难以全覆盖的情况下,县、乡两级政府要积极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作,建议整合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等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盖抗震房、地震安全房的积极性,同时,各级防震减灾部门还可以联合建设部门按照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制定若干套标准化图纸,供农村自建房屋设计时使用。适时要总结农村居民安全示范点建设经验,扩大示范点数量,发挥其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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