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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方案】定州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7-31 13:1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定州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方案】定州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物价方案】定州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定州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7303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62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清理目标

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清理规范全覆盖。坚持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所有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彻底清理规范。

二是下大力为企业减负。通过省政府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严格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是完善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建立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清理内容

全面清理规范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

(一)坚决取缔乱收费。根据《价格法》和国务院有关收费管理规定,重点查处以下违规收费行为:

1. 重点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

2. 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的;

3. 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4. 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5. 不执行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

6. 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等行为;

7. 其他乱收费行为。

(二)坚决规范收费行为。收费单位必须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具体措施

(一)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项目。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切实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对不具备竞争条件、确需政府定价管理的极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上报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列入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

(三)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根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查,坚决取消违规收费。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四)合理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强电力行业价格监管、消化煤电价格联动涨价矛盾。规范涉及铁路货运收费。

(五)全面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清单制度。公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

(六)规范市场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行为监管,督促其严格成本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项目的收费标准。

五、实施步骤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清阶段(6月底前)。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如实上报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情况。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由物价局牵头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由市编办牵头负责;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规范政府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请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613日前将报表报市物价局。

(二)清理规范阶段(7月底前)。7月底前,全面落实清费、降能、减负七项措施。市政府组织市物价局、财政局、工信局、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底前)。汇总相关检查资料,迎接省物价局、财政厅、工信厅、民政厅联合督导组对我市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检查。

(四)公布清单阶段(12月底前)。建立省、市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建立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相互协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履职尽责,共同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1. 市物价局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将清理规范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2.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管理部门负责下属的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特别是对于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机构,做好自身收费行为的清理规范。

(三)规范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监管,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机构,并把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内容,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予以责令整改,相关单位(经营者)不得委托其服务。各执收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祁彬 联系电话:2332300

电子邮箱:wjz6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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