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提高我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南宫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南宫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我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南宫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建设系统一旦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为事故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企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封闭现场,开展救援,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同时上报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指挥部迅速启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邢台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救援范围
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架体倒塌事故等。
三、工作机制
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均应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四、领导组织
按照南宫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邢台市建设局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南宫市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关福宁(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宪法(住建局副局长)
任章平(住建局副局长)
王存磊(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晋立猛、安金利、任文化、李全旺、李殿师及安监站、质监站、稽查一队、稽查二队、办公室全体成员
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驻市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各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驻市外地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及监理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服务组和保安组。
五、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李全旺
组员:稽查二队全体人员、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经理,110、119、120、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职责:综合协调5个组和110、119、120的工作;接待上级人员;向媒体发布事故消息,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现场抢险组,组长晋立猛
组员:安监站全体人员、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人员,110、119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以最快速度抢救被困人员。
(三)医疗救治组,组长安金利
组员:质监站全体人员、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安全副经理,120人员。
职责:负责与120联系,引导120车辆进入现场,协调医院对伤员进行快速救治。
(四)后勤服务组,组长李殿师
组员:办公室全体人员、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科科长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的后勤保障,调动抢险车辆和物资,安排上级人员的食宿,安排事故中遇难家属的食宿等。
(五)保安组,组长任文化
组员:稽查一队全体人员、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保卫科科长及监理项目部人员。
职责:组织人员保护、封闭事故现场,清理事故现场无关人员。
六、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当南宫市建设系统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启动。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住建局安监站备案。
(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迅速向南宫市建设局和政府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小组办公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发生事故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