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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灵璧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7 19:0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灵璧县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为继续开展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灵璧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灵璧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灵璧县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开展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45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政策原则上与秸秆还田、深松深耕、科学施肥用药、病虫草害绿色统防统治等措施相结合,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国有农场补贴资金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发放。

三、资金分配

县政府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审核登记。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汇总工作。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依据填报《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附件3)及《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到乡镇核实表》(附件2),核实、汇总后在各行政村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公示相片61日前上报县农委,联系电话:6022397,同时将纸质版一致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报送至电子邮箱:AHLBNWZX@126.com

(二)兑付资金。612日前,县农委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送县财政局。615日前,县财政局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系统兑付给补贴对象。

(三)总结评估。县财政局、县农委要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认真总结,梳理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财政厅、省农委,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灵璧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财政局会同县农委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县农委负责指导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补贴对象的初审、核实和编制补贴清册等工作,并及时将补贴数据提供给县财政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政策宣传、组织落实、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和县农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政策落到实处。

(三)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印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发放到农户。县财政局、县农委设立热线电话(电话号码:60299946022397),接受咨询。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和县农委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乡镇(经济开发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利用技术手段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和复查,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上报及时性负责,对不能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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