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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7-26 10:40: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安委〔2017〕6号)有关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工作,自即日起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安委〔2017〕6号)有关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工作,自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使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扎实开展,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邓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卢文杰   副局长

张汝辉   副局长

 员:莫海勇   局办公室主任

梁武阳   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黎桂彬   局综合运输股副股长

杨书钊   市公路管理所所长

李洪林   市港航管理所所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唐鸿鹰   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沛生   市货运服务站站长

黄祖雄   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

卢辽源   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武阳兼任,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电话:3362992。邮箱:fg3362992@163.com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17年7月至10月底,历时4个月。

(二)检查范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同时对本级单位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局机关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每月组织督查组对所管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段时间以来各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监督管理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从业人员退出机制落实情况;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违规企业惩治情况和整改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港口、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市轨道、水上交通、港口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5.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7〕9号)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加强车站、客流集散地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3.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

4.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工作情况。

5.道路交通: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涉路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等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6.水上交通: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港口码头防台风,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防泄漏爆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文件情况。

五、实施步骤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对照企业层面检查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

4.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开展大检查情况督促检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摸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生产单位名册,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 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做好迎接市安委会9月下旬开展大检查情况综合督查和11月上旬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相关大检查的台帐资料报送、方案制定、大检查督查工作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大检查活动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和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制定好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深入检查,严肃整改。各单位要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深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轻车简从,严肃纪律。各单位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信息报送要求。

1.实施方案。请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于 7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

2.统计报表。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上述两张表从7月下旬开始填报,每旬填报1次,分别于每月2日、12日、22日前报送,7月28日为首报时间。8月22日前报送《桂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册》(附件3)。

3.阶段性总结报告。请于8月22日前报送开展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

4.整改方案。请于9月23日前报送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方案。

5.总结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和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6.工作信息。包括:反映大检查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信息,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落实职能部门(股室)、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数据审查,真实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导力度,确保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统计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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