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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25 18:2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按照环保部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28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与条件

黄标车是指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环保部门经定期检验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即未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一)本方案有效期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黄标车,符合淘汰补贴范围。

1.在本县注册登记的车辆,且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申请淘汰报废的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含1年)或者无规定使用年限,并于规定时间内在铁岭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3.车辆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4.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黄标车,不享受淘汰补贴:

1.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

2.20161231日前必须强制报废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公安部门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注销的;

5.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经变更使用性质或转移所有权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财政资金投入购买的或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政策的。

计算黄标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提前淘汰的日期为将车辆交售给铁岭市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的日期。

二、补贴标准

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日期予以相应补贴,并根据车辆淘汰申请受理时间对应的年度核定不同阶段的补贴标准。在本方案施行之日至2016731日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标准补贴;在201681日至20169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90%;在201610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80%。(补贴标准详见附表123

三、申请补贴资金程序

(一)车辆登记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申请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表4);

2.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或企业的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运车辆须提供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登记所有人银行账户或加盖银行公章的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的,相关业务受理部门将各证件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朕、《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全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归档,其他证件和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受理点设置:

县环保、县公安、县服务业局等部门设立联合办公窗口,“一站式”集中办理相关业务,车辆登记所有人可凭核实后的相关手续到县黄标车淘汰补贴领取点办理手续,领取补贴。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县环保部门负责对申请补贴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范畴进行确认,按照补贴标准明确补贴资金额度。指导企业录入补贴申请表信息。符合要求的,审核人员在《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审核章;

2.县公安部门根据县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申请补贴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范围进行认定,对车辆所属辖区、车辆类型与申请补贴金额是否相符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真实性等内容进行确认,对符合要求的,审核人员在《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审核章,负责强制报废黄标车的监销工作

3.县服务业局负责对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真实性进行确认,指导企业录入补贴申请表信息,符合要求的,审核人员在《昌图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审核章;。

环保、公安、服务业局等部门依次按照各自职责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并退还材料。

(四)资金发放:

环保、公安、服务业等部门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材料,由县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报送县财政部门。

县财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并经复审合格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环保部门账户。县环保局要在资金到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车辆登记所有人。

四、监督管理

(一)各相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力度,做好政策实施、汽车报废、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等方面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二)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将拼装车和回收的报废车辆流向社会或上路行驶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和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金管理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使资金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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