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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防城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23 14:2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2017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整治工作力度,创新思维、健全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巩固近年来打击整治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反弹势头,切实维护我区经济秩序和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防城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防城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2017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整治工作力度,创新思维、健全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巩固近年来打击整治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反弹势头,切实维护我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综治办关于印发2017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止传销违法活动从周边向我区渗透和“低洼效应”的形成。进一步健全“打、防、控、管、教”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完善立体宣传格局,夯实反传销基础建设,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实现整治传销效果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毗邻港口区的地区为我区打击传销重点整治区域。

(二)重点行为。坚持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并重,严厉打击“资本运作”、“1040工程”、“商务商会运作”等为名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及网络传销;坚决取缔以“一日游看房团”为平台进行传销“洗脑”或发展下线、举办传销“宴会”、在广场、景点、房地产售楼部等场所聚集宣传传销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清查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聚集、培训、会议等场所和居住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重点清查物业小区、广场、景点等活动地及毗邻区域,强化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涉传大巴车的监管。

(四)重点对象。传销组织的领导者、骨干分子以及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从事传销活动、参与多个传销组织以及以传销为业的人员;组织、策划、带领在广场和景点等地聚集宣传传销活动的人员;传销“宴会”活动组织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615日至630日)部署摸排阶段。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防城港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对本地区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切合实际的安排与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健立健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信息库,通过组织专门的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及出租屋开展摸底排查,对广场、景点、房地产售楼部等重点区域的传销公开“洗脑”宣传活动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广泛收集情报信息,深入核查涉嫌传销线索,认真梳理传销组织层级架构,准确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开展整治行动提供准确情报。

(二)第二阶段(71日至1031日)打击整治阶段。按照本方案的部署,集中精力和资源,充分运用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两种武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以传销公开活动的场所为重点,加大对公开“洗脑”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启动大规模集中清理行动,对物业小区、广场、景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面上清理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排查、清理、整治本辖区传销问题,并做好风险预警和维稳处置工作。二是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发现、全面清理传销窝点和人员,坚决取缔传销“洗脑”宣传和传销聚集活动。三是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蔓延势头,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力度落实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清理整治、防范宣传、教育遣返等措施。

(三)第三阶段(111日至1231日)总结巩固和开展督查阶段。各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防止传销反弹。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综治办将适时牵头统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工商所、派出所、乡镇(街道)综治办开展联合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报送防城港市打传办和防城区人民政府,并列入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落实打传工作职责。

坚持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立案严查严打。针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给予高度重视和“精、准、狠”打击,防止其以小做大。工商、综治、公检法、通信、房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工商、公安部门要依据《广西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检察院、法院加强对传销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沟通,形成打击合力;公安部门要制定传销涉案资金快速查询办法,完善资金查控绿色通道;综治办继续将打击传销纳入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确保打击整治传销综合治理体系常态、高效运转。

(二)突出群防群治,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继续推动在深化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基础上,推进“无传销县(市、区)”的巩固工作。由综治办牵头,加强年度综治考评工作,推动基层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动员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努力开创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消除传销活动滋生的土壤。一是加快推进网络化管理。各有关部门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建立基层应急网络化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和管理,深入核查涉嫌传销线索。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健全,建立社区民警、街道办事处以及小区物业等社会力量的定期排查和可疑情况上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服务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责任制,坚持以房定责、以房管人,把预防和打击传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和家庭。三是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给传销活动及人员有立足之地。

(三)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揭批传销的本质、危害性和传销组织者的惯用伎俩、新花样、真面目,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一是通过印制《揭秘传销谎言 认清传销本质》、《政府禁止传销活动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在每一个物业小区每一栋住宅楼每一个单元的出入口或电梯,以及人员集中的车站、广场、景点以及传销易发等场所的显著位置里,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二是印制《致外来游客的一封信》结合反传销宣传车在 “一日游看房团”人员易于集结的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进行宣传,提醒外来游客谨慎投资,避免陷入传销陷阱。三是在传销易发小区设置固定打击防范传销宣传牌进行长效宣传,形成常态化,并及时有针对性更新宣传牌内容,持续保持足够的宣传力度和效果。四是邀请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参与,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普及反传销知识和披露传销的邪恶本质,及时跟踪报道我区打击传销工作的动态,曝光打击传销典型案例。五是通过“电影宣传队”巡回播放“反传销”洗脑视频。下载制作央视等“反传销”视频,通过“电影宣传队”进小区、进商场、进校园等,扩大反传销宣传范围。六是开展微信平台宣传,编写、制作各类反传销宣传标语、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通过工商、公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小区、社区、街道办等建立的微信平台发送到各租户或小区业主的手机中,实现对流动人员和出租户的反传销宣传教育。七是对抓获的涉传人员,通过其手机上的微信号、QQ号、电话号码等媒介向其亲友发送警示信息,并向其户籍地址发函曝光其参与“1040工程”、“资本运作”等传销活动的情况,提醒其亲友谨防上当受骗。

(四)坚持打击整治与维护稳定并重,及时应对涉传舆情。

传销违法犯罪,无论是“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还是网络传销,都是涉众型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极容易引发涉稳问题,必须坚持打击整治与维护稳定并重。既要坚定不移的打早、打小,坚决防止传销分子坐大成势,又要灵活机动的把握最佳处置时机、工作节奏和打击对象,避开敏感时段,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一是建立快速有效的预警机制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的分析研判,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早发现,积极预防,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努力把引发社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配合上级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传销受害人员的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遣返等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对传播速度快、辐射面广,并且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舆情,要高度关注事态发展,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舆情分析,尽快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客观公正回应舆情,如实面对社会舆论和关注。

五、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传销的打击防范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切实把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蔓延泛滥的地方,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深化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甚至消极应付、敷衍塞责,造成创建目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且问题严重的,将在今年绩效考评中视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三)汇总情况,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工作由乡镇(街道办)综治办负责,工商所、派出所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乡镇(街道)综治办汇总上报区打传办,区打传办邮箱:fcqdcb3299236@163.com,联系人:梁坤乐,联系电话:187770722880770-32992361010日前上报集中行动战果统计表(附件1),116日前上报行动总结。重大战果、案(事)件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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