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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22 11:2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联防联控应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急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联防联控应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梅河口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全面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水平和公众自我防护意识,采取综合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梅河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局。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一)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职责。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出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疫情、医疗防治、保障、宣传、社会治安等6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综合协调、疫情分析研判、医疗救治准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综合组: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沈铁驻梅单位、驻梅部队等相关单位和专家委员会组成。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立指挥部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共同牵头。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疫情组: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驻梅部队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类传染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各类传染病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承办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医疗防治组: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红十字会、驻梅部队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预案及相关诊疗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沈铁驻梅单位、驻梅部队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我市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承办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驻梅部队等相关单位组成。

职责: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相关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局:承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定本市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卫生应急事件分析、研判、评估;对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排和部署,开展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杀器械;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根据情况适时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建议。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及时监测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虚假信息。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包括报告)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与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联防联控措施的落实,做好学生晨检、午检以及学生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群防群治。帮助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毗邻疫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生活救助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开展跟踪调查,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汽车站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车辆传播,确保通过道路运输时,应急防治物资、器械和标本的运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供应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相关药品、中药材、卫生材料等医药用品价格的监管工作,适时疏导价格矛盾,确保市场及时供给。

市农业局:负责对兽医及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家禽(畜)养殖、运输、扑杀(屠宰)、加工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控传染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相关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

市林业局:负责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水生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自来水水源、出厂水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提供安全饮水;及时发布旅行安全提示,部署旅游防控措施,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收集主要客源地的相关信息。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报道卫生计生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

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市人社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互救和自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省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社会组织、个人和国际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沈铁驻梅单位: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旅客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通知指定的医疗机构,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环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驻梅部队:负责驻梅部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调集军队卫生资源,支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需报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召开联席会议。由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定期召开市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各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重点。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有关部门。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及时互通疫情监测信息,做到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由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启动日报告制度

(四)维护社会稳定。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适度开展正面宣传,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五)切实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物资人员准备,保障经费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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