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为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重要批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民爆物品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市长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晋州市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爆物品专项排查
整治实施方案
为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重要批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民爆物品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长张佐英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力军,副市长李会强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爆物品专项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牛建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李彦双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田唯忠 张彦昭 卜志军 马浩
职 责:负责专项方案的制定,排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及其它协调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靳彦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庞彦儒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各乡镇(园区)开展排查及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技术组
组 长:郑占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副组长:宿朝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崔林杰 康建永
职 责:负责对排查出的疑似危险化学品进行识别鉴定。
(四)督导组
由市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地税局、国税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主管副职分包乡镇。
职 责:负责乡村两级排查工作的督导和协调。
二、排查时间
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5日。
三、检查范围
各乡镇(园区)对辖区内逐村、逐户、逐屋、逐企业(包括冷库)、逐门市摊点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农牧局、工信局、粮食局、供销社、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市管会对下属单位企业、出租房屋及摊点进行排查。市场监管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配合,负责排查城区范围内所有门店商铺有无储存销售民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市公安局负责加大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民爆物品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进入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质保量完成本次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2、督导组分包乡镇副职要组织好督导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所包乡镇的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督导人员名单于10月2日9时前报综合组。
3、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凡是发现疑似民爆物品,但不能确认属性的,要与技术组人员联系确认。
4、10月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排查整治情况汇报上报综合组(联系人:张彦昭 联系电话:18032667060 邮箱108470144@9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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