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市、县及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6〕26号)和《永福县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永福县民政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为民办实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市、县及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6〕26号)和《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以“三个代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开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自治区、市、县分配给我局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陈美继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明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映竹 副局长
徐海丽 纪检组长
成 员:尹新琼 救灾救济股股长
秦艳琼 低保所所长
赵苏华 救助管理站站长
陈克忠 殡葬管理所所长
伍国庆 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
兰韦君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收集、督促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兰韦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莉同志担任。
三、具体任务分工
实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目标任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2.主要负责人:周映竹
配合人员:低保所、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全体人员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目标任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主要负责人:杨明君
配合人员:救灾股全体人员
(三)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1.目标任务: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
2.主要负责人:杨明君
配合人员:救灾股全体人员
(四)永福县救助管理站改扩建
1.目标任务:完成装修任务以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
2.主要负责人:赵苏华
配合人员:袁进兴
(五)长青公墓园二期建设项目
1.目标任务:完成骨灰堂、祭奠堂等,墓穴以及园区道路建设。
2.主要负责人:陈克忠
配合人员:韦国东 陈永忠
(六)罗锦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1.目标任务:新建位于罗锦镇街上,占地8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2.主要负责人:蒋建生
配合人员:阳社恩 胡斌
四、工作要求
承担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分管领导、股室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强实事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事项目的顺利开展。认真对照区、市、县绩效考评要求做好资料台帐整理工作。
五、材料报送
从2016年7月起,每月9日前,各相关股室将《永福县民政局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X月进度报表》(附件1)、《永福县民政局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报表》(附件2)及为民办实事工作小总的电子文档报局办邮箱,再由局办汇总上报。
推荐访问:永福县 民政局 为民 【民政方案】永福县民政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