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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永福县民政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4 16:5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市、县及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6〕26号)和《永福县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永福县民政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永福县民政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为民办实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市、县及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6〕26号)和《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以“三个代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开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完成今年自治区、市、县分配给我局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陈美继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明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映竹  副局长

徐海丽 纪检组长

成 员:尹新琼 救灾救济股股长

秦艳琼 低保所所长

赵苏华  救助管理站站长

陈克忠  殡葬管理所所长

伍国庆  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

兰韦君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收集、督促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兰韦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莉同志担任。

三、具体任务分工

实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目标任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2.主要负责人:周映竹  

配合人员:低保所、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全体人员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目标任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主要负责人:杨明君

配合人员:救灾股全体人员

(三)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1.目标任务: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

2.主要负责人:杨明君

配合人员:救灾股全体人员

(四)永福县救助管理站改扩建

1.目标任务:完成装修任务以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

2.主要负责人:赵苏华  

配合人员:袁进兴

(五)长青公墓园二期建设项目

1.目标任务:完成骨灰堂、祭奠堂等,墓穴以及园区道路建设。

2.主要负责人:陈克忠

配合人员:韦国东  陈永忠

(六)罗锦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1.目标任务:新建位于罗锦镇街上,占地8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2.主要负责人:蒋建生

配合人员:阳社恩  胡斌

四、工作要求

承担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分管领导、股室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强实事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事项目的顺利开展。认真对照区、市、县绩效考评要求做好资料台帐整理工作。

五、材料报送

2016年7月起,每月9日前,各相关股室将《永福县民政局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X月进度报表》(附件1)、《永福县民政局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报表》(附件2)及为民办实事工作小总的电子文档报局办邮箱,再由局办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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