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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方案】马山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1 15:4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37号)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方案】马山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气象方案】马山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

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37号)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298 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我县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确保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对气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按照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加快我县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人才体系、气象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适应需求、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基础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台站总体实力达到全区同级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预测预报水平

1.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立站网密度适宜、布局合理、观测要素更加丰富的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优化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提高气象服务重点领域、气象灾害易发区等气象观测的时空密度,增建、升级改造、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四要素区域自动站,使地面气象监测空间平均密度增至每56公里1个站点,重点区域每3公里1个站点。发展专业气象观测,推进气象观测进一步向行业延伸覆盖,重点加快建立农林、旅游、交通、环境等专业气象观测网。

2.建立旅游、交通气象监测系统。加强公共财政对我县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规划监测布局,按年度分步实施。要加快旅游休闲景区、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在旅游休闲景区、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规划时要将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纳入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已建旅游休闲景区、高速公路和铁路没有安装气象灾害监测设备的,就尽快补装。要建立旅游交通专业气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国民旅游交通气象服务,为旅游、交通部门调度提供决策依据。旅游休闲景区以及重要交通路段要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和安全风险提示系统,及时引导游客开展相关防范工作。在旅游休闲景区还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和相关气象防御科普宣传工作。

3.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气象数据处理标准化业务,提升气象信息共享能力。升级改造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气象信息处理能力;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能力建设,提升气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建立探测资料质量控制系统,提高探测资料的可用性。实现气象装备保障信息化管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气象技术装备运行远程监控和故障诊断网络,重要气象装备进行智能化管理。推进气象装备保障社会化管理。

4.提升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建成以短时临近和24小时精细化预报为核心的现代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局部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实现分区、分级发布,预警时间提前到30分钟以上,预报预警空间分辨率到乡镇。雾、霾、高温、寒潮、霜冻、低温冰冻等高影响天气的平均预报时效提前到 2448 小时。预报预警的准确性: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 85%以上,24小时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平均误差小于1.5℃。24小时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20%以上,30天内重要天气过程预报准确率大于 70%;台风 24 小时路径预报偏差≤100 公里。实现基础气象预报产品网格化、数字化。以自治区、南宁市气象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开展精细化预报产品的释用、订正和检验业务。加强卫星、雷达、风廓线仪等多种资料融合技术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率、命中率。完善短时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物理量综合诊断方法,提高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识别率和预警命中率;完善“交互订正、分区预警、迅速发布”的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提高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率。改进区域暴雨、大雾、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方法,实现灾害性天气分区域预报,提供精细到乡镇和重要功能区(点)的降水、气温等预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评估和低洼地形积涝预报预警业务。

(二)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1.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健全气象工作的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县、乡镇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部门合作联动,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的均等化,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运行指导。加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信息服务站站长和信息员培训及评优管理考核机制,组建气象志愿者队伍,优化完善气象协理员在线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气象工作队伍作用。

2.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依托气象部门现有的气象业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建立马山县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强化气象与应急、安监、民政、教育、农林、水利、旅游、广电、电力、建设、交通、环保、国土等多部门应急联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提升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推送水平。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测得到、发得出、收得到”的目标,加快完善气象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和广播电视、网络、气象信息多媒体显示屏、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发布系统等渠道,实现气象预警快速分区推送。开发气象手机应用软件,推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到网格化管理单元,实现全县网格化管理单元的气象预警信息覆盖。

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建立完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提高服务产品加工能力,向公众提供温度、湿度、降水量、风速、风向等气象要素实况和台风、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监测产品,实现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多样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两个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抓手,建成马山县级综合气象服务系统,全面提升马山县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直通式”气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强化农业气象服务。推进气象科技示范点建设融入区、市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提升示范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开展针对粮食和特色农业生产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3.强化气象科普宣传。建立健全气象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将气象科普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活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及科学技术普及实施计划。建设参与性强、内容丰富、常态开放的气象科普场馆。结合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气象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以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建设为契机,建设气象科普宣传栏,开展气象知识和气象灾害防御宣传。

4.强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配备作业人员以及保障业务运行经费,加强作业炮点规范性管理,以农业抗旱、库区增水、森林防火、防治污染为重点,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雾霾天气的实时监测,开展雾霾预报预警服务,提高雾霾天气应对能力。

(三)构建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1. 加强气象科学管理,优化气象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大气象事业投入,结合国家财税改革,继续完善和落实气象双重管理、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气象防灾减灾运行维持、气象为农服务、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实现马山县气象现代化提供资金保障。积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气象局共同推进广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部区合作联席会议纪要》、《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共同推进南宁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内容,将地方气象事业运行维持经费、气象部门职工绩效工资、绩效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等按属地化管理足额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紧密结合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马山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将气象工作纳入 “十三五”发展规划。

2.强化气象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和部署,加强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实现气象现代化和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工作重点,着力增强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气象基层工作和发展能力,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实践中,紧贴需求、拓展领域、丰富内涵。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中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依法强化气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气象事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和执行《马山国家一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履行政府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气象信息发布和传播,深化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管。加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中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和管理,规范防雷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防雷工程、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监管。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防雷设施检测率达到100%。

3.强化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要把人才培养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努力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加大人才交流培训力度,建立县级综合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机制。通过参加区、市级“创新团队”、参与重大业务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等途径,培养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气象人才队伍。

(四)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

1.加快基层气象台站改造完善。按照“一流台站”标准,以提高基层气象台站业务保障水平和工作生活条件为出发点,重点提升基层气象台站业务服务能力,优化配套设施,在原有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升级完善台站基础设施 。

2.加强气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气象文化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升气象文化软实力;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切实发挥其在“一流台站”建设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加强气象文化宣传,促使社会公众认识了解气象,提升全社会应用气象信息能力;不断促进气象宣传与科研、业务、服务的联动协调,广泛开展与社会主流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马山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步伐,建设新型国家气象观测站,提高国家气象站自动化监测水平,实现气象灾害监测全自动稳定可靠运行。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网,按照全县气象灾害分布特征、区域监测重点、监测功能需求,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进行补充和改造。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实现自动气象站覆盖易涝区域、山洪地质灾害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建立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系统,完善监测网络,布设流域自动气象站。加强通信网络承载和传输能力建设。升级改造气象业务网,提高县--区气象专网速率达到20兆。

(二)气象为农服务工程

注重“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均衡发展,将气象服务融入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高服务针对性,全面提升马山县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农业气象服务能力。

(三)精准化天气预报预警工程

立足公众服务需求,通过完善的专业化、精细化预报技术体系和业务平台,开展实时滚动和无缝隙的精细化预报及针对性服务,特别是灾害性和高影响天气预报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精细化,改进预报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城市积涝、雾、霾、山洪地质灾害、交通、电力、旅游及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等专业气象精细化预报服务技术研究。

(四)建立马山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开展与广西国家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相对接的县级平台建设,建设马山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健全现场移动应急监测、气象灾害预警播发、灾情收集上报和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以及灾害风险评估。加快马山县气象防灾多方共享平台建设,加强气象与应急、防汛、环保、农林、国土、公安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做到科学决策、统一调度,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五、进度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11月~201512月)

科学引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开展调研,编制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实施工作。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启动部署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12月~20178月)

将气象现代化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全面组织实施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合作联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推进马山县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79月~201711月)

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对照区市级气象现代化指标,参照气象科技新进展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县区气象现代化的先进经验,按照边探索、边实施,边学习、边推进,边评估、边完善的工作路线,在紧抓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度基础上,结合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组织中期评估。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12-20181月)

组织做好马山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与评估,形成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提请南宁市气象局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和我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深化推进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作为推动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主抓手,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在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与指导。县政府成立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和县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办、县编制、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农林局、县科技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文新广体局、县旅发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研究部署现代化试点工作重大事项,组织领导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审定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指标体系等;组织建设成果总结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编制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推进和检查试点工作;组织阶段性评估;牵头承担工作信息汇总与上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强化项目支撑。将气象现代化建设与马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防灾减灾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和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突出硬实力和软实力并举,依靠项目带动,抓紧重点工程项目立项与实施,全面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

(三)深化部门合作。按照规划共谋、项目共建、资源共享、效益共赢原则,不断深化气象与交通、农林、环保、水利、国土、旅发等部门的合作领域和层次,开展资料共享、机制共建、科技交流,积极推动多部门相互融合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以及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与南宁市气象业务单位、科研机构以及与业务服务单位的合作机制建设,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推进科研成果业务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作用,推进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

(四)落实保障资金。县财政要把气象现代化项目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把气象预报预警、为农服务等公共气象服务项目及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预警发布大喇叭等现代化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气象部门积极向上级气象主管部门争取配套资金扶持,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顺利实施。

(五)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任务,协调、督查推进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合力推进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气象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发展进程,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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