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中型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防止水质污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武鸣区大中型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区大中型水库水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防止水质污染,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水库水质安全隐患,防范水库水源环境风险,建立饮用水水源风险源名录,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计划方案措施,及时依法依规分阶段实施,改善和保障水库水环境安全质量。
二、整治范围
辖区5座大中型水库(仙湖、暮定、忠党、那打、定标),3座水源地水库(元宵、仙湖、忠党)
三、整治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南府字〔2014〕1号)、《南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5〕144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356号)等规定,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排查及整治工作,确保今年底,5座大中型水库(仙湖、暮定、忠党、那打、定标)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改善和保障水库水环境安全质量,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整治内容
(一)擅自设置排污口、违规排放污水行为;
(二)水库周边畜禽(含特种养殖)养殖场;
(三)垃圾、死亡畜禽丢弃水库行为;
(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网箱养殖、二级保护区严重污染水质的网箱养殖;
(五)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严格执行《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对禁止行为进行排查清理;
(六)其他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排查及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城区大中型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排查及整治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城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城区水利局局长
城区环保局局长
城区农业局局长
城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城区水利局副局长
城区环保局副局长
城区农业局副局长
城区林业局副局长
仙湖镇镇长
府城镇镇长
马头镇镇长
罗波镇镇长
陆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水利局,由城区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排查及整治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安排排查及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安排排查及整治中所需的通知、宣传、协议、表格、汇总、汇报各项材料等。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城区水利局:负责排查及整治工作总协调;负责排查及整治工作的联络工作,安排排查及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牵头负责水库畜禽养殖排查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进度汇总上报工作,指导辖区排查及整治工作组具体行动实施。
城区环保局:依法定职责牵头负责指导水库水污染排查及整治工作,负责水库水环境污染防治及相关水质污染行为进行查处。
城区农业局:牵头负责水库畜禽养殖排查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进度汇总上报工作;指导辖区排查及整治工作组具体行动实施。
城区林业局:负责核查水库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特种畜禽养殖项目;牵头负责特种畜禽养殖排查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进度汇总上报工作;指导辖区排查及整治工作组具体行动实施。
城区住建局:负责核查饮用水水源水库中违法建筑的排查及拆除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进度汇总上报工作,指导排查及整治工作组具体行动。
各镇人民政府:仙湖镇、府城镇、马头镇、罗波镇、陆斡镇政府,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动员及维稳工作,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水库水质污染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16年7月30日-8月30日)
1.对5座大中型水库及3座水源地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2.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确定水库水质现状等级。
3.各责任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库水质污染排查,填报水库水质污染排查表,填报饮用水水源风险源名录表,并于8月30日前上报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整治方案(2016年8月30日-9月15日)
根据排查发现的水库水质污染状况,制定大中型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三)开展本年度整治阶段(2016年9月15-12月31日)
根据制定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依法依规分阶段开展本年度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落实专人做好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到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阶段性总结及迎接市级检查(2017年1月1日-15日)
各责任单位认真总结2016年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经验成效,同时做好相关整治排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备市级检查,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今年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于2017年1月20日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参加专项整治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履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和方案主动开展工作,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三)认真指导,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治的要求和本部门的职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认真做好督促检查,保障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解释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水库水源保护整治的意义,提高群众支持和水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