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卫生意见】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

时间:2023-07-07 16:0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

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3号),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发挥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全面提升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振兴发展主题,始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把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作为切入点,抓好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厕等三大重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积极改善振兴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努力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大埔。

(二)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015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创新和改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方式方法,促使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力争用 3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创建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力争到 2020年大埔县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国家卫生县城零的突破,省卫生镇、省卫生村普及率分别达到50%70%,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镇村、美丽乡村建设和卫生创建活动,以农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问题。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制订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各镇(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手足口病、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和卫生县城、镇村创建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问题,通过突击性与经常性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改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坚持每年4月份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全县“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各镇(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落实,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将爱国卫生纳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范畴,由各镇(场)负责每个月部署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及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镇村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清除卫生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政府负责组织社区、村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

(三)扎实推进卫生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3-2020年加快推进创建省卫生镇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62号)要求,把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多方筹集资金,全力加快我县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步伐,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对卫生城镇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力争到2020年实现国家卫生县城零的突破,省卫生镇、省卫生村普及率分别达到50%、70%,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四)进一步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蚊媒密度监测网络,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搭建鼠害、虫情群众报告平台,鼓励市民通过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为科学防制媒介传播疾病预警提供信息支持。加强消杀队伍的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业主负责制度,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防制效果。县爱卫办应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实行服务机构资质评审,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五)着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力争到 2020年全县所有农村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七)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学校、市场、旅游景点、车站等重点单位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教育部门要督促和部署各级、各类学校每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重点做好宿舍、教室、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中小学校要把卫生与健康列为每学期开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能,督促饭店餐馆、景区景点、建筑工地、车站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每周至少组织1次自查,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督促各类集贸市场加强日常保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清洁活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各镇(场)要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建立环境卫生台账制度,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及时督办。

(八)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各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结合“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活动,全面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要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能力。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镇(场)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制订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研究爱国卫生工作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在人员、工作条件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保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网底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及社区、村委会等要有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强化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意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沟通顺畅、行动迅速的爱国卫生运动联动网络,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爱国卫生的社会宣传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提供卫生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督促建筑工地、集贸市场、饭店餐馆、机场、车站、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清除积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进一步拓宽参与爱国卫生实践活动渠道,不断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防病工作。其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县爱卫办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财政保障。县镇两级财政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充分利用好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支持经费,确保不留资金缺口,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落实责任。县爱卫办要根据市爱卫会对各县的检查和督导要求,定期对各镇(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并及时将督导情况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地区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控不力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访问:大埔县 新时期 实施意见 【卫生意见】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