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方税务局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便民、高效、务实”的原则,在规范业务规程的基础上,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分步推进全区地税税费业务在实体办税服务厅的“同城通办”。区局定于2016年6月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梅县区地方税务局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区地方税务局税费业务
“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便民、高效、务实”的原则,在规范业务规程的基础上,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分步推进全区地税税费业务在实体办税服务厅的“同城通办”。区局定于2016年6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各办税服务厅推行税费业务“同城通办”。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打破电子办税和前台办税业务界限,跨越办理税费服务地域限制,实现“服务通办,属地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同城通办”税费业务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展立
成员:征管股股长、税政股股长、纳服股股长、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征管股、税政股、纳服股、办公室业务骨干组成。
各分局指定具体负责“同城通办”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各股室指定1名业务骨干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将名单报区局征管股。
三、业务范围
根据金三系统及社保费系统的支持情况,将先行推出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社保费日常征收业务等3大项日常涉税业务,其它涉税业务将适时推行。凡涉逾期和处罚、“二手房”及社保趸交相关业务将暂不实施“同城通办”,具体通办业务清单另行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稳步推进,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主要做好业务梳理、权限设置、预生产环境测试、动员工作。
(二)内部试运行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征管股负责对三大项涉税业务进行测试,在总结以上运行成果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20日起):在内部试运行成功基础上,在全区范围推行税费业务“同城通办”工作。
五、具体事项
(一)业务管理
各分局具体负责“同城通办”的负责人和联系人,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和解决“同城通办”日常工作和事务。
(二)岗位、窗口设置
各分局办税大厅,负责“同城通办”各项业务。岗位设置和权限由区局统一处理。
(三)业务流程及表证单书的使用
“同城通办”涉税业务流程及表证单书的办理和使用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及相关表单的规定执行。
(四)信息传递及资料移交
同城通办业务涉及的纸质资料,由受理分局归集,按时提交区局征管档案室存档并及时扫描录入至税费电子档案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推行“同城通办”工作,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也是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全局意识,切实配合区局的部署,按照严格、统一、规范的要求,具体抓好各项工作。
(二)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到“同城通办”是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一大举措,原有管理职责不变,各分局要加强对所管业户的综合评估和跟踪管理的工作,不断提高后续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各分局办理涉税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征管规范、纳服规范相关要求,统一涉税业务流程,统一表证单书,辅导好纳税人正确填写表证单书,及时将收集的纸质资料送至区局征管档案室,为顺利推行“同城通办”提供有力的保障。
推行“同城通办”,是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一项新尝试,各分局、股室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关心和支持这项改革,并在实践中多提建议,及时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改进,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