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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06 17:4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

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5号)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病媒生物密度和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健全全市城乡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1.到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3%;全市农贸市场达标率63%,其中建成区农贸市场达标率95%;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80%;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9%;枞阳县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2.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5%;全市农贸市场达标率80%,其中建成区农贸市场达标率100%;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95%;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5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8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任务分解表》(铜爱卫〔20143号)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创建职责。强化督查制度,不断完善全市“双创”考核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双创”考核体系和评分标准。针对创建重难点问题,采取突击性治理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每年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力量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三线三边三小”整治、“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卫生创建等工作,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在城市,重点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建筑工地、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十乱”现象,切实解决早夜市摊点排档、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完善公示信息,完备硬件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大力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农村,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农村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和统一管理,大力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式,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全面建立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对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点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要并入市政管网。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力争到2020年,市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2006)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使农村改厕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点)、经营性农家乐、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专人管理;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统筹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改厕筹资模式,形成多方投入格局。

(五)科学实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及时加强对蚊蝇鼠蟑等主要病媒生物的监测,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四害”日常灭治投药工作,确保投药覆盖率和饱和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严禁使用违禁药物。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园绿地、铁路沿线、建筑工地、下水道、老旧小区、学校、医疗机构、窗口单位及“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和投药覆盖率,切实控制“四害”密度,防控传染病发生流行。加强重点地区、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控,加大监测频度,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对消杀队伍的业务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加强社区毒饵站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扩大毒饵站的覆盖范围,使毒饵站的作用充分发挥,有效控制全市鼠密度。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城区要利用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场所,农村要利用乡村文化站、科技站、卫生院、板报橱窗,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受众面广的特点,开设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专栏,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爱国卫生工作,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范开设健康教育课,以体育和健康课程为主要载体,保证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并结合其他相关课程、专题教育、板报宣传等落实健康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七)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措施扶持力度,开齐上好体育课。加强职工体育,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等优势,组织开展富有创意、趣味性强的群众体育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八)积极开展控烟禁烟活动。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将控烟宣传内容纳入日常健康教育范围,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探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劝导父母限烟禁烟。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控烟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加强城镇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村、单位申报条件的要积极申报,通过卫生创建这一载体,加快建立农村卫生管理机制和建设卫生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和净化,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学校、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创新方式方法。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发挥群众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为广大群众搭建平台、提供便利。持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卫生创建成效作为文明创建评选必备条件之一,与文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爱国卫生工作必要经费纳入预算。加强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工作能力建设。各县区要有专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责任落实。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按职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各级爱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检查评估,分阶段、分步骤落实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督查评估。各级爱卫会和爱卫会委员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沟通交流,督查督办各项工作。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结合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和治理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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