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住建方案】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05 15:0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我区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我区国有资金投资效益,从源头治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预防和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



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

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区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我区国有资金投资效益,从源头治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预防和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68号)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60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违规操作以及“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全面细致排查,依法及时处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二、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201311日以来,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

(二)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前期、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是否违反建设程序,是否违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工程造价管理、审计监督等相关规定,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是否合法、合规。

2.配合市公共资源局,健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完善综合评标和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推行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立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制度。

3.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备案和履约管理以及对合同重大变更的备案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

4.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造价咨询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对工程变更行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至20157月中旬)。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住建委、经发委、财政局、审计局、招标办、河北发展公司和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健全信息报送渠道,开展督促检查。

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河北发展公司等单位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方案制定、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及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自查自纠阶段(至20157月底)。

在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国有资金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自查率达到100%

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梳理201311日以来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清单。

2.项目建设单位填报项目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如实报告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投资、工程造价、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审计等情况。

3.全面检查项目基本情况和全过程建设情况,理清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环节,深入查找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同时要认真检查是否全面整改、落实,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立即自觉整改。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整改的,监管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非项目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由监管机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违规行为经整改无法纠正的,相关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报告,无正当理由的,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5.自查自纠结束后,将结算超中标价的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变更和价款支付,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等信息,在区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6.各镇、社区、管委会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自查情况统计表及自查报告的填写,区本级建设单位、区直部门自行填报自查情况统计表及自查报告,于728日前报送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工作表格见附件。

(三)督导核查阶段(至20158月底)。

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及区级建设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迎查阶段(至20159月底)。

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及区本级建设单位对核查项目进一步整改,完善资料,迎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

(五)总结立制阶段(至201510月底)。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总结经验,着眼长远,惩防并举,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审计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51020日前,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镇(社区)、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要强化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区级财政保障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推荐访问:上区 工程项目 工作方案 【住建方案】淮上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