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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繁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完整版】

时间:2023-07-05 11:2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繁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地保护管理的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繁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繁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完整版】



繁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

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规范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坚决制止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行为,保障林业事业健康有序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林业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生态保护建设重要的空间载体。国务院明确指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控制林地流失,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当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但是,近年来我县部分地方乱占滥用林地用于开矿、修路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或以开展土地整理、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林地流失和森林资源的破坏,阻碍了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进程。各镇(含横山公共服务中心,下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责任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摒弃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把管护林地资源作为生态建设的主要措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林地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各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使保护林地、建设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对非法占用林地情节恶劣的案件和各种干扰查处乱占林地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正反两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提高全民保护林地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林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规范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机制

坚决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收林地。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拒不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规费。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向县林业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招拍挂”土地和矿产资源涉及到林地的,应先征求县林业部门意见。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土地复垦、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项目方案前必须先与县林业部门沟通,查清拟整理土地的原地类,不得将林地纳入项目范围。

四、定期巡查,坚决制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县林业局是林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自2015年开始,每个月组织一次占用征收林地情况的巡查。重点是“三查看”,一查看已占用林地是否办理合法手续;二查看已占用林地是否越界使用;三查看临时占用林地期满是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要行政处罚,该收回恢复林地的要恢复林地,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对林地非法开垦为耕地的,依法予以清理收回,退耕恢复植被。要坚决杜绝以土地整理、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

五、严格问责,落实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县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把林地保护管理等指标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切实把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县政府调整了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林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林地资源有序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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