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工信意见】本溪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04 09:00:08 来源:思哲公文网

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本溪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本溪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现就做好我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为重点,整合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实现市、县(区)二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并与省级平台对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的新需求,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利用20152016两年时间,建成与省级平台统一的、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市、县(区)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全市所有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下简称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

(一)网上审批系统功能

1.全方位服务。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信息数据,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整合到同一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办事依据、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办理状态在线查询等系列服务。

2.全天候跨地域服务。行政相对人可以在非工作时间申报,也可以跨地域申报。

3.全透明服务。办理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及结果均予公开,方便查询与监督。

(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

1.实时监察。对审批业务的受理、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实施全天候同步监督,包括时限监察、程序监察、异常情况监察等。

2.预警纠错。对审批业务超时限、变相简化程序等违规行为发出预警信息,并进行责任追究。

3.绩效评估。对审批办结率、提速率、超时办结等效能指标进行量化,作为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范围

市、县(区)政府所属网上审批系统平台。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确认网上审批事项

以行政审批清单为依据,依照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编码规范,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及“企业投资项目”在内的非涉密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由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优化规范审批事项网上操作流程

根据部门业务和社会需求,各部门梳理、优化、规范网上审批操作流程。对企业设立等多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要依据业务关联,按照“一口收件、分送相关、同步预审、限时办结”模式,实现网上审批。(由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联合审批事项相关部门配合)

(三)建设网上审批系统

统一购置先进、成熟的网上审批系统,配置统一的硬件设备,建设事项审批、电子监察、信息服务一体的审批平台,并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框架体系。(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智慧办、各县(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完善电子监察系统

适当增添设施,对已有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升级完善。重点做好电子监察与网上审批系统的双融合,将廉政风险点及事项流转的各主要环节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审批的全过程实施监察。(由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及联合审批事项相关部门配合)

(五)建设审批平台的服务支撑系统

整合各部门基础信息库,实现与公安的人口身份证库、工商的企业法人库、地税的税务登记库、质监的组织机构代码库等对接共享,减少纸质材料申报。对接银联、支付宝等网上支付网关,建设网上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系统。(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市智慧办和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应用

网上审批平台建成后,各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程序一律停用,全部纳入到市、县(区)网上审批平台统一办理。需要与上级部门审批系统对接的,由对应部门负责协调上级部门,开发数据交换接口,与上级网上审批平台对接。对已建成网上审批系统的县区,按照相应技术规范,与市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未建网上审批系统的县(区),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建设,或者利用市平台实现审批。20156月至20166月为网上审批与纸质审批双轨运行过渡期,各部门要逐步增加网上审批数量。(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智慧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整合资源、集约建设,需求导向、流程再造,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承载网络、应用软件及技术标准。利用已有平台设施,整合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对审批事项梳理分类,重点对可并联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缩短办理时限。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标准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市、县(区)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及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三)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发部署网上审批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规划建设本级网上审批平台,满足与市级平台对接,确保数据传输畅通及安全。

(四)平台建设部署及后续维护保障等费用,由市、县(区)政府分级负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本溪市网上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规划、组织、推进、指导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智慧办副主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担任。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市政府,成立网上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公部门牵头,梳理确认本地区网上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并与市网上审批平台对接。

(三)科学规划,保障资金

按照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内容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建设资金,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来源渠道安排及审批核准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四)跟踪检查,强化监督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执行,市网上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期进行督促检查,通报进展动态,确保网上审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推荐访问:本溪市 实施意见 审批 【工信意见】本溪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