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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万州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01 17:30: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着力解决学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万州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万州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整)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仍然存在的资源总量不足,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城乡幼儿园之间师资力量、设施设备、保教质量存在差距的问题。根据重庆市关于编制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2014201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民生发展大局,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参与,扩大资源总量,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着力探索师资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规范民办幼儿园监管、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16年,累计建成乡镇中心幼儿园37所,合理配建城市小区幼儿园,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全区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9.3%,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2.0%,普惠性学位覆盖率达85.0%,残疾儿童毛入园率达70%以上。全区初步形成公办和普惠园为主体、等级层次科学、布局合理、公办民办并举、各具特色的学前教育资源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稳定、专业的幼儿师资队伍,幼儿园办园水平及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三、措施任务

(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遵循“因地制宜、就近入园”原则,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进程中,充分考虑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趋势,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规定的配置标准,有机衔接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幼儿园(点)。重点解决好贫困村、留守儿童集中乡镇及城市拓展区的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问题。基本实现布局更优化、发展更均衡、入园更方便的目标,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加快农村公办园建设。在建成2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基础上,再投入约5999万元,充分利用闲置校舍和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5。同时,在边远农村由乡镇中心幼儿园采取办分园、设幼儿园班(点),相邻村联办幼儿园(班)等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保障农村儿童入园。

2.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出台《城市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落实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回收、补建等政策。加强城市拓展区、还房安置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幼儿园配建补建。小区配套园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2015年前,清理整顿全区小区配套园。

3.支持民办园发展。进一步落实民办园在土地、建设、税收、审批登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采取国有民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联合办学等办学模式,利用闲置校舍、富余公共资源等举办民办幼儿园。支持连锁品牌、优质资源等开办高品质民办园,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人群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公益普惠发展

1.加强农村公办园管理。开展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设置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加强园务管理、师资建设、保教提升等规范管理,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2.促进普惠园优质发展。设立普惠园发展专项经费,健全奖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奖补政策、补贴生均经费、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确保到2016年全区普惠性学位覆盖率达85%。提高普惠性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农村普惠园投入力度,加强普惠园的管理与指导,促进现有普惠园优质发展。

3.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规模,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办好区特殊教育中心残疾儿童附属幼儿班。在示范性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的试验和探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和康复机构,支持社区、家庭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全力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公平入园。

(四)加大财政投入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遵循“公益导向、倾斜农村”原则,逐年增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证在区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奖补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优质民办园。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满足普惠园正常运转需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多渠道筹集学前教育发展经费,不断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健全完善资助体系。严格执行市级资助政策,适时提高保教费、生活费补助标准,逐步将资助范围扩大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捐资助学。

(五)加强队伍建设

1.加大师资补充力度。按照重庆市新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保育员、保健员等培训上岗制度。通过择优招考等方式每年聘用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教师,鼓励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补充保育员、校园保安等人员。民办幼儿园配备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教职工队伍。

2.强化幼儿师资培训。统筹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促进国培、市培、区培以及园本培训分类实施、相互衔接。定期举办保育员专业培训。加大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2015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教师全员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师德好、业务精、留得住、有专长”的优秀幼儿教师队伍。

3.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学前教育教研片发展经验,深化互动发展机制,落实区核心团队—示范园—城乡幼儿园教研网络积极作用。提升培训者队伍业务能力,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前教育骨干教师专业化成长。落实园本研培制度,推动骨干教师整体素质提升,造就一批教学骨干和名园长,带动全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整体提升。

4.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对按规定配备的非在编教职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将“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作为普惠性幼儿园评定的必要条件,足额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稳定教职工队伍。完善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启动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积极探索对民办幼儿教师统一管理模式。

(六)严格规范办园行为

1.严格办园准入及监管。完善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准入标准、把好入口关。加强幼儿园等级动态管理,视其办园水平的提升和下降,作升、降等级处理。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等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幼儿园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按照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做到收费有理、备案审查、公示透明。建立财务会计帐,年终审计。主管部门从严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费行为,坚决遏止学前教育乱收费。

3.严格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镇乡街道做好辖区内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进行管理,主管部门加大对校车监管力度。

4.逐步消除无证办园。经整改达到办园标准的,区教委依法予以审批,经整改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镇乡街道将村(居)委员会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利用闲置校舍等举办的幼儿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统一规范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业务指导,全力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入园,全力解决农村幼儿“入园难”问题。

(七)全面提升办园质量

1.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利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引导和支持幼儿园配齐适合年龄特点、满足保教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加强幼儿园分类定级管理,努力促进现有幼儿园提档升级。2016年,审批合格的等级园达90%以上。

2.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家庭育儿指导,加强早期教育指导,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3.推广名园集团化办园。深入推进幼儿园“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支持现有城区公办园扶持新办园、改造薄弱园,通过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宣传招生等建立合作共享平台,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和提升,促进集团化发展。促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发展,有效缓解“择园热”问题。

4.健全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结合《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等文件,构建包括师资配备、保教工作和管理水平等的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资金奖补、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加强科学导向、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区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教委负责第二期行动计划编制审核、实施调度等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区卫计委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区编办负责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和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区建设、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城镇小区和新农村幼儿园布局规划、用地审批、建设监管等工作。区人社局、区教委负责幼儿园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政策落实。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镇乡街道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配合,积极参与支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二)加强经费监管。保障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市级用于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配套区级财政资金。制定学前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程序、范围和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财务监管,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各类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开展幼儿园教师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改革发展实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社区及幼儿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从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评估。区政府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镇乡街道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重点保障,确保行动计划的全面完成。区政府督导室定期对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动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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