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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29 12:5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市)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

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市)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我区(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区(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发起的群众性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特别近些年,在抗击非典、防治禽流感、消除灾后疫情等项工作中,爱国卫生运动都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紧张的生活节奏加大了人们的精神压力,一些城市病、富贵病逐渐凸显,危害健康因素不断增多。二是人民群众对身心健康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获取权威科学准确的健康知识途径不够通畅,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仍比较普遍。三是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传统的爱国卫生工作方式带来新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要求,国务院强调把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我区(市)历届领导班子都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摆在重要位置,始终把其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和提高民生质量的重要抓手。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我区(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统一认识,明确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我区(市)经济建设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目标。通过深入持久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各项任务

(一)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结合宜居乡村建设的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科学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运作,提高环境保洁常态化、标准化水平。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月巡检、季拉练”制度。在城区,坚持“月巡检”制度的同时,以爱国卫生月、“绿叶杯”检查考核、城管达标考核等活动为抓手,以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在农村,坚持“季拉练”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原则上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屯可采取单户或联户污水就地处理模式。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建设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加强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开展秸秆治理及综合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取消活禽销售和宰杀市场,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过5年努力,达到全区(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污染天气天数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制度,通过开展“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宣传活动和农村义务劳动,规范村民卫生行为,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农发局、市爱卫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二)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实现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落实农村改厕任务。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市县两级按11比例配套资金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按照省、大连市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科学规划和落实无害化卫生户厕和无害化卫生公厕的建设任务,实现到2020年我区(市)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41%的目标。提高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改造的质量,推进农村户厕由户外向户内转型、旱厕向水厕转型工作,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市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四)科学防控病媒生物。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按照部署,组织单位和居民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并进行活动效果评估。加强对重点难点场所巡回督查,对鼠患和白纹伊蚊发生地要明确范围,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上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病媒生物滋生地现状调查和监测调查,掌握本地区病媒生物密度种类,定期做出科学分析报告。在全区(市)全面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工作制度,确保队伍运转有序,防治效果突出。行业监督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结合不同季节、不同要求开展专题执法行动,尤其要对重点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开展定期执法监督,落实大连市即将出台的重点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级考核制度。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市卫计局、市农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市民遏制陋习,摒弃不卫生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网络宣传渠道,形成由微信、微博构成的网络宣传模式。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走进健康生活系列健康促进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康观,提高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服务,探索建立健康指导员工作制度。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市)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卫计局、市爱卫会、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健身公园和健身路径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社区健身活动室工程,科学改善市民运动健身条件。完善各种示范性群众体育项目群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100%学校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职工体育文化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为职工参加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开展科学健身研究,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做好具有地方特色科学健身理论与方法的挖掘、提炼、传承和发展工作,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发挥中医和体育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区城建局、市规建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七)落实控烟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禁控烟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禁控烟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我区(市)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法制化进程。按照《关于在大连市机关各单位开展禁控烟活动的通知》(大爱卫发﹝201416号)要求,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推进无烟机关建设。开展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规范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根据国家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进程,逐步规范医保支付有关政策。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通过“拒吸第一支烟”签名等载体活动,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加强对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情况,将医院、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打造成无烟环境建设的典范。利用每年世界无烟日等契机,加强公共场所禁控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努力营造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氛围。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和期刊发布带有烟草经营者、烟草制品商标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委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八)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健全爱卫会委员部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8大项、40小项的具体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争创“国家卫生城”称号,巩固“省卫生城市”称号,积极鼓励各地区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新增国家卫生镇1个、省卫生单位2个、省卫生小区3个、省卫生社区3个、省卫生街道3个、省卫生村5个。加强对已命名单位的日常管理,确保高标准通过上级复审。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委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九)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以国家启动新一轮健康城市建设为契机,继续做好以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和构建健康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大连市新一轮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规划,将健康政策纳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紧密结合深化医改,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围绕影响市民主要健康因素,开展健康城市干预项目。加强健康城市科学研究,提高我区(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科学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委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全区(市)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爱卫会组织机构,研究制订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市爱卫会每年组织召开委员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爱委办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明确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相关任务。爱国卫生、农村改厕、卫生创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爱国卫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村委会)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要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二)强化统筹协调功能。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推动各委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明确重点,完善机制,加强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增强队伍理论水平和执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的队伍。注重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注重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和大型活动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协调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创新群众动员模式。结合爱国卫生重点工作,精心设计载体活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并从中受益。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改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全民健身小组等开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爱卫会要根据国家、省和大连市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做到依法履责,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实行科学依法管理,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我区(市)爱国卫生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全区(市)爱国卫生系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根据不同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我区(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科学发展水平。

(五)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工作职能,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多管齐下充分调动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爱国卫生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群众监督工作机制,做到专业执法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切实增加督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群众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确保受理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98%以上,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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