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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8 12:3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和任务工程实施目标:对全县中小学存在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方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学校方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工程实施目标:对全县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加固改造或重建任务,综合提高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能力。

工程实施任务:2009-2011年,对全县采矿沉陷区、洪涝灾害区、雷击多发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改造、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基本状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同时,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加固改造或迁建。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校舍改造质量。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对本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防灾标准的校舍,按照防灾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学校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必须拆除;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校址选择应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教育局负责“工程”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局做好“工程”立项规划工作;发改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工程”提供政策支持,加强项目监管;财政局负责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建设局、房产局负责对工程勘察、校舍鉴定、改造方案制订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相关标准;国土、水利、地震、消防等单位负责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监察、安全监督、审计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对“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人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若干专业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具体负责:组织拟订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政策;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综合衔接选址避险、建筑防火等各种防灾标准,组织制订校舍安全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和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将中小学校舍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协调各部门支持重点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县人民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县政府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除努力争取中央、省市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年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负责,县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 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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