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民政总结】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9 11:5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近年来,市民政局高度关注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以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维护孤残儿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

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民政局高度关注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以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关注孤残儿童的成长发展为主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快推进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救助保护设施建设

20108月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市财政的支持下,西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城南新区正式挂牌,占地6600亩,内设少年儿童宿舍、计算机培训室、心理咨询室、行为偏差矫治、图书阅览室、文化教育室、疾病治疗室、康复体能训练室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照顾区等,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2012年,我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顺利实施西宁市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扩建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全市孤残儿童的康复、特教以及全托和培训服务设施,旨在提高孤残儿童供养服务水平。2013年,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维修工程已全面开工,预计2015年完工,这将为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更好平台。

二、全力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

我市按照“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原则,对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在18岁之前实行1000//月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将18岁以上的大龄成年孤儿和全市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以及破产企业家庭中符合低保条件的未成年人共计24269名,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保障金565.47万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将全市879名孤儿纳入重点保障,为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每月发放生活费150元,城市孤儿每月发放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月发放1000元,艾滋孤儿每月发放2000元,全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同时,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救助工作,采取借款、一次性救助、临时救助等多种形式,依据贫困程度每人救助2000-4000元。按时发放全市2013年度879人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补贴487.74万元;为174名孤儿申报了免费发放重大疾病公益保险,建立和完善孤儿群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机制。

三、认真开展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工作

我局按照“自愿救助与主动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天候巡查,对流浪儿童可能露宿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同时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救助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在救助过程中,细分服务对象,适当提高留站少年儿童的伙食标准,并提供医疗护理、护送返家等服务,截至1030日进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92人次,救助率达100%,全面保障了我市流浪乞讨儿童的基本生活。2012年以来截止目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2件,其中华侨收养登记1件,合格率达100%

四、广泛接受社会捐助,畅通关爱保障渠道

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健康成长,市儿童福利院通过电台媒体、公益活动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关注孤残儿童成长,设立爱心捐助资金。2013年度接待各类爱心人士到院参观1615人次,接受青海西宁天路乳业有限公司、冠珠陶瓷青海营销中心、西宁江来发展有限公司等社会捐增物资价值68.7万元,用于帮助解决孤残儿童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局领导率先垂范,干部职工踊跃捐款,在20131021日至1130日期间,全局239名干部职工募集善款11118.5元,为我市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健康成长积极贡献力量。

五、积极实施康复治疗,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为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市民政局指导市儿童福利院致力于儿童养、教、医、康全面发展,为入院孤残儿童及社区代养儿童提供基础护理、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人性化服务。截止目前,完成各类治疗近2300人(次),累计实施康复服务75人,开展小组团康课9352节、个训1044节,外出实践教学10次(受训人数180人次),开展家居训练课320节(受训人数1480人次)。积极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全面开展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服务工作。据统计,2012年以来先后为5名孤残儿童做了免费康复治疗,其中:“先心病”患儿1人,唇腭裂患儿2人,疝气患儿1人,其他病患儿1人,为残疾儿童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积极开展市区内家庭寄养工作,定期给寄养家长开展康复训练培训和寄养家长慰问、才艺展示会、优秀寄养家长评选、寄养儿童亲子体验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寄养家长的积极性和养育能力,促进了孤残儿童健康成长。

六、努力探索安置保障机制,使其顺利走向社会

孤残儿童是社会中最不幸和最脆弱的群体,孤残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此,我局不断探索孤残儿童的安置保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对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学龄儿童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实行免除提供教科书和免杂费政策;对考上大学的孤残儿童实行“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对文化程度较低,或不具备基本学习能力、又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儿,邀请劳动技能部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争取实现就业;对年满18周岁,仍然无力自我生存的大龄成年孤儿由送养地政府转介至社会福利院供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方面结合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领导部门和文明城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孤残儿童救助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整合资源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等方面。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争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荐访问:西宁市 民政局 未成年人 【民政总结】西宁市民政局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