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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典型】国优民警严格执法“四把火”

时间:2023-05-24 10:40: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国优民警严格执法的“四把火”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副局长李卫东,从执法的角度来讲小有名气,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1年起分管分局的法制工作后,由于烧了“四把火”,大幅度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典型】国优民警严格执法“四把火”,供大家参考。

【公安局典型】国优民警严格执法“四把火”



国优民警严格执法的“四把火”


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副局长李卫东,从执法的角度来讲小有名气,被公安 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2011年起分管分局的法制工作后,由于烧了“四把火”, 大幅度提高了全局的执法质量,使鹤城分局执法工作由后进变为先进。

第一把火:首创派驻法制员制度

法制民警的传统工作模式是“坐堂听审”,即由办案单位或办案民警把案卷材料交到法制民警手中审核。这一模式的弊端是法制民警不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容易造成审核偏差,影响办案质量。为解决这一问题,李卫东大胆尝试,在全省率先推出派驻法制员制度,即将法制民警按片区分到基层执法勤务机构与办案民警同作同息,实时指导、监督办案民警执法办案,对办案民警实行随岗法制培训,大幅度提升了全局执法办案质量。派驻法制员制度实施以来,全局经派驻法制员共现场纠正各类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案例1280余起,审核的行政裁决及未破案件无一起不合格案件,刑事案件转捕转教率同比上升7%,且行政裁决案件中无一起复议、诉讼、上访案件,促使全局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70个百分点。这一举措,被省公安厅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第二把火:创立执法考评新模式

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确实落到实处,李卫东大胆改革执法考评模式。开拓性地将执法考评工作重点由“考单位”转移到“考个人”,并亲自执笔制定了《鹤城分局个人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相应的《计分标准》。民警个人考评成绩之和就是单位考评成绩,民警平均考评成绩就是单位领导考评成绩;同时将传统的执法季度考评改为月考评,将执法考评成绩与民警个人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绑定,极大地提高了民警的执法责任心与积极性,彻底扭转了以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急,民警不急”和“考领导,考内勤”的不良旧习。通过改革,形成了人人行动、个个重视的局面,使鹤城分局的执法质量一跃而列居全市前列。

第三把火:严格考核实施随岗培训

为切实提高民警法制水平,李卫东注重学习培训的同时,更注重考核过关。经其提议,鹤城分局党委确定针对发现的执法问题以及每月法制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民警,每月专门举办一期法制培训提高班。培训班全部利用周末及晚上时间进行,为期十天。培训期间每名学员必须至少完成一篇心得体会,至少办理一起优质案件才算培训合格。结业时由教官写出评语,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鉴定,并全部存档、纳入精细化管理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执法办案,继续参加下一期的集中学习培训,以此有效确保了随岗培训效果。

第四把火:争先创优评定星级民警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学习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争先创优的意识,李卫东创新推出了“执法办案星级动态管理制度”。 即由所队领导和派驻法制员每月将法律素养较高、办案质量较好、能够按派驻法制员开具的案件审核单保质、保量、按时整改到位的民警评为星级民警,有效期一个月。对评为星级民警所办理的案件,无需派驻法制员把关,直接呈报审核、局领导审批。对非星级民警办理的案件,必须在按照派驻法制员开具的案件审核单整改、补充完毕后方可呈报审核、局领导审批。如达不到裁决要求,造成嫌疑人夜间留在办案单位候问的,由非星级办案民警自行守护。通过星级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促使民警主动提高法制素质与办案质量。

李卫东的“四把火”点燃了分局民警的执法热情,民警心里亮了,干劲足了,执法质量也随即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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