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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意见】十二五期间促进广告业发展意见

时间:2023-05-20 17:50: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十二五期间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市“十二五”期间广告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意见】十二五期间促进广告业发展意见,供大家参考。

【工商意见】十二五期间促进广告业发展意见


十二五期间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市“十二五”期间广告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我市广告业发展较快,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64户,其中广告公司85户,媒体及事业性质广告单位19户,个体及经营性分支机构60户。广告从业人员2100人,专业技术人员360人,2010年实现经营额3600万元,为推动我市企业品牌创建和创意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广告业发展与发达地区比还有很大差距,综合实力弱、结构不合理、公益广告发展缓慢。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广告业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充分认识发展广告业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广告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四平经济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积极调整和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提高广告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广告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5年末,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450户,从业人员6000人,广告经营额达到2亿元。改变我市广告企业无资质、专业人员无职称局面,培育具有国家一级资质大型广告企业2户,二级资质广告企业5户;培养经国家认定的专业广告师5名以上;争取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广告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广告业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三、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促进新兴广告业快速发展。以网络广告、通信广告、DM广告等新兴广告为媒体增长点,以创意设计、动漫制作等为行业增长点。鼓励广告企业优化布局,充分利用地缘、人缘优势,积极与广告客户沟通,提供服务。鼓励品牌企业与广告企业建立联合开发机制,实现共赢,提高我市优质广告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二)大力提升户外广告发展水平。科学编制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街景设计规划,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户外广告设施建设,促进户外广告设施建设与城市公告设施、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的有机结合,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的科学性。加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的招标、挂牌和拍卖工作,使我市户外广告发展在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促进传统媒体广告向现代媒体广告转型升级。继续巩固电视、报纸、广播、杂志广告经营优势,创新经营模式,采用多频道、多版面、数字化方式,促进媒体广告转型升级。支持互联网、通信、动漫等新媒体、新形式广告发展,鼓励新闻媒体通过合并、兼并方式组建广告集团,走专业化、市场化之路。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广告形象设计能力,引导和带动我市广告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提升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研究制定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级广告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广告企业,建立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吸引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来我市开展广告培训,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广告交流活动,鼓励专业人员参加国家广告师职称考试,引进广告高端人才,逐步提升我市广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五)努力扩大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益广告策划、创意和制作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公益广告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和传播活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文明、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对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支持壮大广告市场主体。对一般性广告企业降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到3万元。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缴足。对广告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的,允许广告公司以在境内设立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申请集团登记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子公司由5个降至2个。广告公司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50万元。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12月31日前经税务主管部门确认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高新技术广告企业,因技术改造投入大、短期内效益不明显、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自认定之年度起1至3年内,酌情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告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广告企业实际发生调研策划和创意设计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广告代理企业取得的广告代理业务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余额征收营业税。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创办的广告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广告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服务、高新技术广告制作、广告会展服务、广告监测等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打造广告业登记“绿色通道”。将广告业工商登记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一般登记事项要求在申请当日办结,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允许申请人将居民住房作为广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只要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因特殊原因在申请登记时确实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只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

(四)建立具有广告业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广告企业增加创新研发投入,重视和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以及广告原创作品的版权和创新技术的专利保护。建立原创作品及策划方案申请备案保护制度,加大对侵犯广告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对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广告业纳入当地服务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措施及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四平市广告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为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广告业发展,加强广告业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建设,指导广告协会在反映诉求、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职称评定、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广告的社会公信度。负责市广告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广告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项目的综合指导协调;在研究城市产业发展时,要兼顾广告业发展的需求,促进广告业发展与城市公共空间布局的协调,落实广告业用电价格相关政策。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以及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建立影响市容环境垃圾小广告的快速处置机制,依照地表附着物权属单位,行政街道、社区分别明确责任,形成常态抓、无死角的局面,彻底解决城市“牛皮癣”问题。

市交通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抓好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合理安排频次,保证质量,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要加强对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违法广告公告、下架制度,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医疗、药品、食品等类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要积极引导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广告发展,建立基本数据库,开展网上巡查,清理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全面整治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净化我市网络环境和手机信息服务环境。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广告业税费、用地、专业职称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积极扶持广告业发展。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为促进广告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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