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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10篇

时间:2023-05-02 07:00:02 来源:思哲公文网

篇一: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一】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勇挑重任,做好表率,真正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

  根据局新提升职务局管干部党风党纪培训班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三份材料,通过学习,我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一、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具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理解

  《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以法规的高度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要求,为公务员认识到何谓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机关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国家路线和方针政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策的根本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形成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勤为民所积、利为民所谋健康权力观,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为行为主体而制定的。《规定》从十个方面阐明了严格禁止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体会

  通过对以上三份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随之产生的不良风气,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已成为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分别从党、政府、纪委三个层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规范和明确规定,是十分具有指导性和警示性的行为规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学习活动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其作为修身、明德、养性、治家的法宝。

  一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所行政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各领导部门的要求,努力做到规范从政、廉洁从政,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好全所干部职工的表率,以廉树威,以公生明,秉公办事,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二是要加快完善监督机制。不但自己要主动接受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各项监督,而且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意识,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环境。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并加强督察和落实责任追究,促进单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事务公开制度。要不断完善《事务公开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定对原材料采购、重大事项决定、重大支出、业务合同等与职工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广泛公示,使职工能够充分地发挥监督和参与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保障职工权益。

  四是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在全所范围内坚持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按照《在白蚁防治业务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在药物原材料采购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好在审批、采购、签订业务合同等敏感环节的监督工作,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环节滋生腐败的可能性。

  我会继续强化对三份材料的学习,并将材料精神的贯彻有机融合到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去,将之作为规范自身行为、完善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理论保证,切实为党、为人民做好自己的工作,履行应尽的义务,为建设“廉洁xx”献上一份力。

  【三】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

  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

  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

  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

  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

  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它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五】

  工程处支部下发了《关于安排部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在网上下载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并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不仅要学好,更要在工作及生活中做好表率,学以致用,自觉地履行职责。

  一、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并对照检查,学以致用,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自己的一种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良好的心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提高认真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一位组工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本身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准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好每一项工作。

  三、xx年4月手抄《党章》100天,本人深刻领会了党章的内涵,做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学习,要把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而更好的遵守和维护《党章》。组织人事部门是重要职能部门,要学习贯彻好《准则》、《条例》,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四、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件》,严格按照两项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做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要做讲党性、讲原则的组工干部。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与安全留给群众。人事工作本身任务繁忙,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所以组工干部要有吃苦的精神。

  五、xx年xx月30日上午9:30分,工程处召开了办公会议,会上就单位今后的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文件得处理作出了相关的处理、布置。成立了保密工作小组,明确了专人、专机、专柜管理的原则。做为人事部门,要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对涉密计算机不能让人随便乱用,要有保密意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要做讲党性、讲原则的组工干部。

  六、为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单位职工职业修养,xx年9月22日上午9:30分,兴义公路管理局工程处在顶效办公室五楼会议室,开展了以“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精髓”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

  通过此次道德讲堂的学习,让我们感触到:道德是发展先进文化、构成人类礼貌、个性精神礼貌的重要资料。今后要从自己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信息,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六】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七】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引起媒体普遍关注,笔者对照原版,对新版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现将几点学习的粗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点,框架结构未变但内容压缩调整较大。旧版处分条例三编15章178条,新版三编11章133条。缩减了4章45条。可见缩减篇幅之大。根据法纪分开的原则,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全部删减。

  第二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条指出,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我们举一二细节为例。如新版第九条党员受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区别开来。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三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23条,组织纪律17条,廉洁纪律25条,群众纪律8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4条。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四点,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如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第五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细讲,这需要认真的阅读体会。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也正如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纪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质量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如今新版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责任就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内专职监督者履行监督责任,也必须要把《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

  【八】,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我们流通部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在馆里的部署下,组织了党员同志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同志们就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得出了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体会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一名公安系统的教育工作者,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学生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们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们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一部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条例。在今年xx月12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体现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强的保证,在坚持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每个党员应该遵守纪律,我党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我党一直纪律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失去战斗力,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国民党八年内战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纪律涣散。

  二、严格落实《条例》精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手中的宝剑,要想充分发挥宝剑的作用,首先应该带头遵守纪律,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去执行纪律,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但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执纪者,应该做到实事就是,绝不冤枉一名好人,但是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让我激情蓬发,斗志昂扬,坚定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生的信念。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我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如果是舟,群众就如同是水一样。《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对党内少数腐朽干部起到了震撼作用,也坚定了群众对我党的信心。从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看出,每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是否取得群众的支持密切相关,宋朝灭亡症结就是宦官专权,官吏贪腐。我党要时刻警惕,做到居安思危,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行为,但是我们要让那些有腐败行为和有这种想法的人畏惧,因此从严治党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几千年历史的总结。官员的贪腐会丧失广大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因此要结合《条例》做好群众工作。

  四、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是《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办信查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办信查案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办信查案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条例》颁布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违纪就要受到处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让我明白我党将永葆先进性,也明白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条例》的颁布将重塑我党的光辉现象。

  【十】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条例》,我觉得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强化学习教育。作为普通党员,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普通党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过程中做到心有戒尺,敢于负责。

  三、强化意识提高。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十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按照县纪委的统一的安排,我委认真组织学习和阅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党中央决定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义十分重大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党员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县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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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基层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部门领导干部。

  【十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七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感受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通过学习笔者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躬身践行《条例》要求,争做合格党员。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审计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审计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要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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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审计干部。

  二、准确把握《条例》实质,规范约束行为。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强化《条例》执行,自觉适应常态。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对《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着力推进和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成果,对照和检查纪律规定,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以完成,责任充分到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党内的重要法规,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认真遵守,要将它作为我们行动的准绳,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称职的干部。

  【十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考验。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党领导下的每位党员干部也面临同样的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中央出台《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保持良好的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要充分珍惜学习的机会,加强理论的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公共理论知识,开拓视野,完善知识机构,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当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党员干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十四】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十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措施。党的制度建设是根据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随时间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篇二: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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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纪委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镇纪委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一部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条例。在今年10月12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体现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强的保证,在坚持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通

  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

  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每个党员应该遵守纪律,我党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我党一直纪律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失去战斗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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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群众的支持,国民党八年内战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纪律涣散。

  二、严格落实《条例》精神。作

  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手中的宝剑,要想充分发挥宝剑的作用,首先应该带头遵守纪律,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去执行纪律,真正

  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但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执纪者,应该做到实事就是,绝不冤枉一名好人,但是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让我激情蓬发,斗志昂扬,坚定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生的信念。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我

  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如果是舟,群众就如同是水一样。《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对党内少数腐朽干部起到了震撼作

  用,也坚定了群众对我党的信心。从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看出,每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是否取得群众的支持密切相关,宋朝灭亡症结就是宦官专权,官吏贪

  腐。我党要时刻警惕,做到居安思危,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行为,但是我们要让那些有腐败行为和有这种想法的人畏惧,因此从严治党是顺应时代的潮

  流,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几千年历史的总结。官员的贪腐会丧失广大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因此要结合《条例》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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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是《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任

  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办信查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办信查案不是

  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办信查案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条

  例》颁布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违纪就要受到处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让我明白我党将永葆先进性,也明白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条例》的颁布将重塑我党的光辉现象。

篇三: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纪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纪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按

  照局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我认真完成了对两部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深深体会到两部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党内政治生

  活的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廉洁自律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

  内廉洁自律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

  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

  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决策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

  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部法规的颁布和实

  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

  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

  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

  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部法规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廉洁正直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

  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

  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

  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路线不走样。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

  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党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惩治腐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

  重大的意义,也将鞭策每个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增辉。我作为人社系统的一名共产党员,要以身作

  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两部法规,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

  同时,全体党员通过学习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为契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共同为我局的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篇四: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本文共计3736字

  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2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修订和实施掀起了党员学习的热潮,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认真遵守相应的纪律,对于违反纪律的事不做,你从中学到了什么?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2篇。

  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按照要求,我们把《条例》纳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党日等形式进行学习传达,使纪律成为农林科技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通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阅读全文和理解,我个人在学习过程中收获很多,深感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并带领农林科技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条例》要求,继续发扬“三苦”精神,立足现代农林产业建设,深化科技服务,为地方农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提高认识,领会《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为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更加彰显了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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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拥用80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纪律就是党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管党治党就无从谈起”。修订后的《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实践者,也肩负着传播党光辉形象的使命,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行得正,坐得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

  二、要认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条例》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工作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个人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自身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农林科技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不违纪、不贪腐,全心全意为“三农”发展做好服务。新修订的《条例》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政治性更加明确,是此次《条例》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如新修订的《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条明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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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我们要要号召带领局系统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十九大会议的精神实质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党纪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

  三、要遵纪守法,强化敬畏意识。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并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例如,将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畴;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进行股票内幕交易,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被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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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被纳入违反群众纪律范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被列入违反工作纪律范畴;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范畴,这些违纪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形式。十八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而落马的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他们犯错往往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最终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追悔莫及。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形形色色的价值观充斥人们的思想,面对这种形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都要有明确的界限。在思想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坚持一切为现代农业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自觉拼弃贪图享受、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当前要借《条例》出台颁布之机,在全系统深入推进党纪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筑牢思想防线,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党在“三农”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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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农林科技事业贡献力量。

  篇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向全党全社会再次释放新时代党中央弛而不息、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我作为一名纪检战线上的新兵,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有以下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是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新《条例》对六项纪律逐一进行修改充实完善,使纪律“刻度”更加精细精准,让党员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为党员立身做人、履职用权提供了更加精细精准的标准,是党员自律的一面镜子,一把戒尺。“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这是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神圣任务。如果自己不能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就会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时没有底气,说不起硬话,只有自身忠诚干净担当,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如果自己不能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不严格自律,最终也会迷失方向,理想信念也会蜕变。

  其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刻在每名党员心上。纪检干部既要象包公一样铁面无私,又要象医生一样治病救人。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让每名党员绑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做到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不搞不教而诛。要让监督从小事入手、从细处入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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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监督见诸日常、落在经常,实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不搞“放水养鱼”。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约束就是保护,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该红脸时红脸,该出汗时出汗,该春风化雨时就春风化雨,该猛击一掌时就猛击一掌,避免“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现象,严防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纪党员要敢于亮剑,严肃处理,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避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简单思维。

  最后,学懂学透《条例》,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纪检工作专业性强,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认真研读《条例》,把《条例》作为案头书、枕头书,学懂悟透。既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又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同时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迅速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在落实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上主动作为,从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从“五个专项”工作入手,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对象,找准病灶,精准发力,依据《条例》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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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党员干部在学习时有什么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一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

  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

  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

  《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

  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

  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

  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纪

  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

  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

  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

  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

  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

  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

  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

  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

  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

  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纪检监察干

  部。

  学

  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

  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

  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

  要

  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

  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

  错误、栽跟头。

  “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二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

  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

  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篇六: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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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8年8月18日修订,20XX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于9月10日上午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条例》逐字逐句地进行了研读。通过专题学习,有如下体会。

  一、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引领工作与生活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对照条例深入学习,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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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明白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做两面人,不搞两面派,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加强自律和监督,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言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勇于抵制,并与之作坚决的斗争。

  三、增强组织意识,遵守组织纪律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对党忠诚,按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个人事项,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不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员发展时严把关口,坚持择优发展。

  四、坚持洁身自好,遵守廉洁纪律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不做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不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收受他们财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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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五、加强沟通协调,遵守群众纪律

  坚持群众路线,在管理、服务活动中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侵害群众利益;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消极应付;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对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尽己所能,积极施救。

  六、认真勤勉,遵守工作纪律

  认真勤勉,努力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实效。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如实报告有关事项;不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不向有关地方或有关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不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不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资料;不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事项;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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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

  七、淡泊名利,遵守生活纪律

  淡泊名利,情趣高雅,不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利用工作关系或其他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交往行为;谨言慎行,遵守公序良俗,慎独慎微。

  总之,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站位上的明白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做组织工作上的规矩人;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认真履职的责任人;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做忠诚有德的老实人,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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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内容

篇七: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8月26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按照委机关支部的统一安排,我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党小组专题学习以及利用业余时间新旧对照自学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和思考,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条例》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首先要带头学懂弄通,做到熟记于脑、牢记于心;其次要学思践悟,确保在纪律审查中得心应手运用,再次要严格自我约束,以身作则遵守执行好《条例》。

  一、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看到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已经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一要带头学懂弄通,做到熟记于脑、牢记于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机关准确定性量纪的标尺,也是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生命力、公信力所在,学好、学懂、学透条例是用好条例的前提。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体现中央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为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行为“红线”。在今后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将统筹纪律建设、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方面,及时与新《条例》对表,对原有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改废,避免出现纪律审查中引用纪律处分条款依据冲突,确保管到位、严到份。下一步,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我将重点围绕中纪委官方微信推送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最全对照表”、“图解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7个要点读懂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学习。

  二、要强化敬畏意识。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

  “敬”

  有“彬彬有礼”、“恭恭敬敬”、严肃、认真的意思,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指“担心、忧虑”,指做事谨慎,不懈怠。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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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一是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二是要讲规矩。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规矩在约定俗成中成型,逐渐融入到思维习惯之中,进而会转化为行为自觉。具体到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规矩就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循、履行和坚守。俗话说没得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都不讲规矩,自行其事,工作、生活就会乱套,效率必将低下,如果人人讲规矩,自觉按规矩办事,生活必然会一团和气,工作也会推进有力。三是要讲纪律。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逛淘宝等,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敢于担当负责,愿不愿担当责任,敢不敢负责,既是工作能力问题,更是政治素质、胸怀修为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教育,要让大家清楚什么是责任,自己应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该承担哪些责任,并把责任转化到行动中去。要充分认识到,有责任意识,再困难的工作也能打开局面,没有责任意识,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问题。责任意识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意识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失误。结合工作实际,要杜绝三种情况,一是工作不主动。有些同志明知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情,只要领导没有安排,或只明确了处室没有明确到个人,看到了当没看到,知道了当不晓得,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很少主动过问,主动汇报,主动办理。二是工作不细心。面对自己承担的工作,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解决的办法措施不细、操作性不强,对工作中的材料、表格等,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争取、企业基础数据等,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弄完就直接上交领导,以致造成失误和错漏。三是不扯回销,办事拖拉。领导安排的事情完成得如何,有什么问题和困难,要怎样解决,工作中往往不喜欢汇报,不扯回销,造成办事拖拉,效率不高。

  四、要强化廉洁意识。面对诱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有的人可能觉得吃点喝点无关紧要,但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最后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平时常说一票否决,对于个人来说,触犯了“廉洁”才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是真正的一票否决,所以,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我们要算好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篇八: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纪检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员的纪律条例,是每个党员需要熟知的,这是我们行事的标准,我们切不可触犯条例,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条例的印发掀起了一股学习热度,你学到了什么?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纪检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纪律是党的生命,作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人更应该是执行党的纪律的践行者。我们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每一名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严格的遵守了党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我们党从1997年第一次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到今年10月份修订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经历了4次大的修改和完善,而每一次的修改都运用了最新的理论成果和每一个阶段所总结的历史经验,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升华。

  根据市上的统一安排,我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旧条例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我认为新的《条例》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的内容更加完善。新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中加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写入了新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中。

  二是在新条例的第五条中写入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与时俱进的将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写入了纪律处分中,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三是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

  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四是中央严查违反八项规定以来,腐败与四风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新的隐形的腐败也出现,如利用召开老乡会,同学会大搞各种腐败,党中央面对出现的这一新情况,新事物,及时将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改,在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是将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也会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写入,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六是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作为一名基层的普通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

  实际,自我剖析,认真审视自己在学风、思想学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改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同时,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以法之严,纪之肃时刻敲打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为营造和保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九: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篇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

  

  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课讲稿)

  前

  言

  2018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位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那么,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我认为应该做到两个结合,一个注意。

  一、两个结合

  第一个结合,学习《条例》要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系严密、要求明确,是《条例》的灵魂。所以,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知道《条例》是怎么规定的,而且还要知道它为什么这样规定,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第二个结合,学习《条例》要与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结合。一方面,学习《条例》要与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相结合。《条例》是一个行为法,也是一-1-

  个程序法,而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有关于组织法和监督法的规定。比如,对于纪委的职责、工作任务,根据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任务有三项,分别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性工作有六项,概括起来是:教育党员、受理举报、处理违纪、追究问责、控告申诉、保障权利。对于纪委的审查权限,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这是权限和程序方面的规定。关于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另外,如果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2-

  籍的重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这些都是党章规定的。

  再比如,我们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那么,要强化这两个方面的责任,就要明确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对象和职责重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的监督对象有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党委的监督对象是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可见,党委的监督对象中包含了纪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还规定,纪委的职责重点是对监督对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党委的职责重点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也就是全面的监督。这些都是没有在《条例》中作出规定而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出规定的内容。

  综上,我们不光要掌握《条例》中的红线底线,还要掌握组织监督方面的一些权限程序,所以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结合。

  另一方面,学习《条例》要与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结-3-

  合。新修订的《条例》既实现了纪法分开,也突出了纪法衔接。比如,2018年3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性质、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即: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与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的定位相匹配。监察委员会与纪检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委员会的范围,就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条例》的处理对象包括党组织,而监察法的监察对象只是人。

  在2018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详细列举了国家监委管辖的六大类88个职务犯罪案件罪名。因为时间关系,我重点讲一下贪污贿赂罪。受贿罪,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要依法判刑。也就是说,你只要拿了别人的3万块钱,就是犯了受贿罪。那你说,不是我拿的,是我家人拿的,我不知道。这个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跟受贿罪一样。单位受贿罪,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要立案;对单位行贿罪,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就要立案。总的来说,对于受贿罪,如果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如果自己不知道,家人收了不到3万元,就是违纪,3万元以上,就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里体现-4-

  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与《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衔接。

  监察委员会在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权时会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搜查、留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这里,我要重点讲讯问、询问、勘验检查和留置。讯问,针对的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目的是拿下口供。也就是说,某公职人员因涉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监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询问,针对的是案件的证人,目的是获得证人证言。它与讯问最大的区别就是对象的不同。来看案例。杭州市江干区一社区书记周某某收受杭州某公司10%干股,并获得分红120万元。该区监委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随后又对杭州某公司股东沈某某、翁某某、陈某某同时展开询问。起初,这三人显然早就得知了消息,共同约定向周某某行贿的事“打死都不能说”。但在监察机关“各个击破”的询问策略下,这三人的“攻守同盟”被成功瓦解。最终,面对大量不可辩驳的事实和证据,周某某的心理防线也被彻底击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若干年前,周某某在当社区书记时曾帮助这家公司违规获得超额拆迁补偿款,而这家公司以干股分红的形式对他进行回报。从这个案件看,监委在查案过程中通过调取银行记录、询问证人证言等方式,逐步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并以此定案。

  勘验检查。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5-

  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比如,房屋面积到底是180平米还是200平米,需要勘验检查;手机里面的短信、微信、通话记录等线索数据甄别,需要勘验检查。注意,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监委可不可以直接调查我们的手机?我认为是不行的。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另外,还有国家安全机关。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通过了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也就是说,只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查公民个人的手机、邮箱等。那么,监委呢?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按理说,监委可以查,但是,宪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就不能查。那怎么办?来看案例。杭州市萧山区监委对该区某派出所辅警汤某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进行立案。经调查,汤某在担任辅警期间,曾多次向在辖区内经营卖淫场所的綦某通风报信,帮助其躲避警方的清理行动。在讯问、询问过程中,汤某和綦某都承认了此事。但是,仅凭口供和证人证言还不能定罪。为了使证据链完整闭合,调查人员将目光转向了汤某和綦某两人使用的手机。刚才讲到,-6-

  监委不能直接查手机。那么,萧山区监委是怎么做的?他们很有宪法意识,委托公安机关对汤某的手机进行勘验,通过法定程序收集提取汤某和綦某手机上的电子数据,掌握了直接有力的证据。该区监委用这个方法在不违反宪法的情况下完成了案件调查。这里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被调查人把手机里面的通信记录、短信等删除了,监委可不可以去运营公司调取?这也是不可以的,只能是委托公安机关来做。

  留置,就是取代了原来的“两规”措施。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留置对象不光是受贿人员,也可以是行贿人员。这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来看深圳的一个典型案例。深圳市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邱某为承揽一项政府投资工程,经由中间人向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贾某“疏通关系”后成功中标,事后支付了800万元。岂料中间3名“牵线搭桥”的人各怀鬼胎,搞层层截留,而贾某实际只拿了20万。最终,当地监委经过调查将受贿和行贿双方移交审查起诉。我们国家监委成立后,将对行贿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提到了同等重要的程度,行贿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要被全部追缴,从而形成了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

  检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以下五种处置:第一,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第二,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第-7-

  三,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第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第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这个监察建议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一定要认真整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采纳,主要领导就要受到处分,单位就要被批评或责令整改。

  那么,什么情况下给予政务处分,什么情况下移送检察机关?一是看数额,刚才讲到,数额在3万以上就是受贿罪。二是看情节。举个案例。李某是中共党员,某县县长。张某是某家具公司经理。一日,张某到李某处送其10万元,请求县政府办公桌椅采购采取邀请招标。后来,李某通知相关部门决定该100万元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使张某公司中标,比原来采取公开招标预计价格多出9万元。该案件行贿受贿数额达到10万元,均在3万元以上,所以张某犯行贿罪,李某犯受贿罪。那么,李某为什么不是滥用职权罪?因为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30万元以上,而本案中的李某造成的损失是9万块钱。所以,李某的滥用职权是违纪行为。

  一般情况下,3万块钱是判刑的起刑点。但是,有八种情况,数额在1万以上3万以下就可以判刑。比如,行贿罪,一般是3万元以上,个别情况下1万元以上也会判刑。“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行贿数额在-8-

  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①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②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③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④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⑤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⑥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在“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要注意一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要按受贿罪定罪处罚。什么意思?如果你的下属或者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给你送了3万块钱,你只要收了就是受贿罪,即使你没有帮他办任何事,那也是受贿罪。为什么?你收了别人的钱,帮别人办事,就是谋取私利。这个过程有三个阶段,即承诺、实施和实现。也就是说,你拿了钱,没给人办事,相当于作了承诺,就是谋取私利的第一个阶段,所以是受贿罪。

  那么,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怎么办?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提起公诉,法庭审判;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时间是一个月,且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还有,案件到了检察机关后,律师才可以介入,在监委调查期间,律师是不能介入的。另外,依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的-9-

  规定,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后,检察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措施,并在拘留后的10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在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转隶至监委后,检察机关新设立了职务犯罪检察部。这一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审查同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职务犯罪关联案件,配合、对接监委的反腐工作,根据事实证据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展强制措施的适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及补充侦查,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另外,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只要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就行了,不需要经过监委同意。

  综上,我们不光要掌握《条例》中的纪委办案的程序,还要了解宪法、刑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相结合。

  二、一个注意

  一个注意,即要注意纪委的党纪处分与监委的政务处分、各单位的政纪处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法院的司法判决之间的区别。如果既是党员又担任公职,那就先党内后党外,也就是先给党纪处分在给政务处分,然后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党员但有公职,那就是政务处分,然后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单位给了一个政纪处分,那监委就不能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再作一次处罚了;同理,如果监委作出政务处分,那单位也不能再处罚了。这就是-10-

  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两次,而且监委的政务处分、单位的政纪处分两者不能重复,也不能代替。

  注意这种情况,如果你违法了,被公安机关拘留了,然后通报给单位,单位经核实作出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这叫先党外后党内。那要是被法院判了呢?如果是公务员,开除公职;如果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会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管制、拘役则不一定;如果是党员,基本上是开除党籍,若没有开除党纪,处级干部报市纪委,司局级干部报中纪委。不过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基本上都是判刑就“双开”。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触犯法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来看案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结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本案中,王晨是在被“双开”之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而在实际生活中,也有法院判了之后再“双开”的。不过,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再看,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一天晚上,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2毫克,达到“醉驾”标准。后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这拘役一个月看似很轻,但它是主刑之一。所以,依据《条例》中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处分。这-11-

  中间,李某所在单位纪委提出,考虑李某有认错态度好,工作表现不错且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报请中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但是,中纪委没有批,主要因为李某的故意犯罪,且拘役又是主刑之一,依据《条例》应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教训很深刻。李某因“醉驾”被判刑,按照《条例》被开除党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被开除公职。这么多案件都警示我们,一定要有底线思维,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否则思想上后悔莫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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