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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5篇)

时间:2022-12-03 03:45:03 来源:思哲公文网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5篇)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感悟  通过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内容,我学习到了习近平主席深刻总结了伟大民族精神的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5篇)

篇一: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感悟

  通过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内容,我学习到了习近平主席深刻总结了伟大民族精神的深厚意蕴和丰富内涵。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无论面对怎样的历史洪流始终屹立不倒、奋勇向前。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是撑起伟大民族精神的四根柱石,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形成了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书写了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为国家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伟大的民族精神是我们的骄傲,更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底气,是我们风雨无阻、高歌行进的根本力量。

  

  

篇二: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_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发言稿

  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胜利闭幕。这次两会是在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的主题,突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部署任务积极稳妥、针对性强,是一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鼓舞人心、提振信心的

  报告。全国人大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会工作报告、两高报告等,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部署。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是表决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此次修改是1996年后刑事诉讼法的又一次大修。修正案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正确处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关系,使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进展。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两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做好长治的各项工作,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步伐。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一是要把握学习的重点。重点学习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会工作报告》以及中央和省委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上来。

  二是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两会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精读、专题研讨结合等方式方法,认真消化吸收,把握精神实质。市委党校和各县(市、区)委党校要开办学习培训班,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两会精神的认识和把握。各级领导班子要从自身做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学习两会精神的热潮。

  三是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要做好舆论宣传组织引导工作,尽快组织报告会、宣讲团、文艺演出队到全市各地,

  特别是基层、社区和田间地头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两会精神。各级各部门还要利用标语、板报、画栏等丰富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通过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使两会精神真正成为推动长治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动力,推动长治在全省率先转型跨越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献礼的重要一年,是扎实推进四化建设、向全国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必须以全国两会精神为动力,更好地凝聚全市人民的意志力量,结合实际,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标一流、奋力作为,在全省率先走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

  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狠抓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实现新作为。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把稳增长作为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强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这一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发展要求。我们稳增长、抓转型,靠什么?最根本、最有决定意义的就是靠项目,项目就是资金、项目就是经济增长点,项目就是就业。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项目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利用好我市突破双千亿的加速发展期,深化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以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增长,把增量作大、把存量调优,实现稳有保障、进见成效、能快则快。要更好地借助外力发展,把招商引资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全力以赴、主动对接,争取更大的胜利。现在任何地方都是求财若渴、求项目若渴,都在费尽心思做招商引资的工作。我们要比别人起得早、跑得快、追得紧、心意诚。特别是要严格兑现近几年我市出台的一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在环境治理上狠下工夫,以诚信取信于投资者。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真正解放思想,抓住目前的好形势、好机遇,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战场上亮本事、显身手,在全市掀起一个大力招商、大干项目的工作热潮。要更好地激发内生力,按照报告壮大实体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扶持壮大本地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全市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层次。以

  市级20个百亿元、县级140个5亿元以上非煤非电项目为依托,创造性地走好顶层设计、高端对接的工业新型化特色路径,推进产业垂直一体化和集群化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全市百强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着力打造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三大企业方阵。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结合起来,在上党城镇群建设上实现新作为。温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基础上,强调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在推进上党城镇群建设中的探索实践。今年,我们要设立城镇化专项资金,为转成城市户口的进城农民一次性解决低保、医保、教育、住房问题,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市民待遇,真正过上市民的生活,努力把上党城镇群打造成为富有特色、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的全国性范式。要加快推进上党新区建设,强化服务业对工业化的支撑和服务功能,打造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引领上党城镇群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继续完善上党城镇群路网建设,依托六条快速连接线,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迅捷互通,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加速产业集聚,将周边六个卫星县城打造成为副中心城市。实施上党城镇群推进计划,把10万人规模的大县城、3~5个万人的重点镇、3000人以上的中心村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

  

篇三: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中心组研讨发言】充分发挥不同立法形式

  的作用

  法律制定以后不能一成不变,而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

  化,适时地进行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

  划提出,“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统筹立改废释纂,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这里的“立改废释纂”是我国立法的主要形式。发挥好其各自作用,是增强法律与社会的适应性,以及法律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形式不断丰富,立法活动日益规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完善。

  “立”是指制定新法,主要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等,聚焦法律体系的短板、缺项。“改”是指修改法律,主要是对不符合实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条文及时进行变更。修改法律,既可以是对单部法的个别修改,也可以是对多部法的“打包”修改;既可以是法的全面修改,也可以是对个别条文的修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修法成为完善法律体系的常态化方式。“废”是指废止旧法,就是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法律规定,发挥促进法律体系新陈代谢的重要功能,例如,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我们废止了有关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法律规定和制度。废止旧法,既可以采取单项废止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批量废止的形式,包括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释”是指立法解释,即对法律条文的含义作出具体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的内涵要旨、适用情形、适用范围等。立法解释属于一种特殊的立法形式,是在保持法律制度稳定的前提下,促使其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纂”是指编纂法典,针对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法律进行整合、修改、补充,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推动法律规范的集成化、体系化、典范化。例如,编纂民法典是我国法典编纂活动的一次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立法规律。《法治中国建设

  规划(2020—2025年)》提出,对某一领域有多部法律

  的,条件成熟时进行法典编纂。当前,行政法、社会法、教育法等领域都在进行法典编纂的探索和论证。除此之外,在立法实践工作中,还有授权决定、改革决定等立法形式,对推动先行先试的改革发挥着重要作用。

  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应当把握立法规律,完善相关机制。

  首先,应当把握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相平衡的规律。法律制度是由立法机关制定且服务于社会整体的公共产品或称为

  集体物品。立法需求来源于社会需求和制度需求,应当符合利益关系、利益格局和资源配置的制度化变革需要。只有立法满足了社会需求,实现社会需求的目标,才能起到规范社会关系的目的;如果立法总是过于滞后于经济社会需要,不能准确反映和实现社会需求,那么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失范,也就无法达成经济社会关系的规范化状态。因此,立改废释纂应当在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之间寻求平衡。当前,在把握立法需求时,要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从“小切口”入手,使得立法的补充作用、灵活功能得到充分彰显,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现实问题。

  其次,应当把握法制统一与改革创新相契合的规律。一方面,与当前的改革相适应,我国法律制度的变革也呈现渐进性和试验性的特点;另一方面,维护法制统一是立法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关涉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稳定。立改废释纂,尤其是立法中的授权决定、改革决定,既要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原则,也要兼顾改革创新的先行先试需要,从而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通过作出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再次,应当完善立法评估机制。立法评估主要是对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判断,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立法工作重要参考,其目的在于通过评估成果的转化,促进立法质量的

  提升。具体采取何种立法形式,应当结合立法评估成果来决定。因此,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的评估体系,通过动态研究立法评估数据库,持续跟踪研判经济社会对立法的需求,克服法律的滞后性。

  

  

篇四: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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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大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发言提纲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很及时,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它是与时俱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党内监督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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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学习《中国共产党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粗浅的谈点个人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两个《条例》从提出到颁布,几经反复,历经砥砺,说明了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党所进行的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富有成效,所开展的一系列党内教育活动取得了成果,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已引起共鸣,形成了共识,党内监督的立法环境已经成熟。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年中纪委下的《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开始,经过了年的砥砺终于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主线,体现了制度建设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地位,加强了对党内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内部监督,明确了实施党内监督的职责,立足于实际,特点和亮点十分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⒉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年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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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的。原来的试行条例分为三编,十三章,条;现在的《党纪处分条例》分三编,十五章和附则,共条。其中,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保留了条;对有关条文修改、调整形成了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不再写入的有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条。主要修改的内容:将原“试行条例”的总则第一章、第二章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合并为一章,在“分则”中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条款,并独立成章;将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纳入有关章节;把第十三章章名、有关的问题的解释及其他规定删去,主要条款纳入总则第五章的其他规定中去。还将原来的各类错误改成行为即适用又拓宽了性针对性,是为严明党的纪律确立了明确的量计尺度,防止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和办案畸轻畸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加规范了案件量计处理。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我们人大虽然不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我们的责任和任务依然很重。我们既要开展好对国家颁布各项法律、法律的监督。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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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一要学习好、宣传好两个《条例》。学习要力求深

  入,宣传要有一定的声势。要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其威严,明确其内容;要使广大党员知道其精神,明确其责任,只有思想上升华了,执行才会自觉,只有认识到位了,监督才能到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内司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要保持克勤克俭、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对于党的干部来说,是否继承艰苦奋斗的传统,不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问题,而且反映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自身的清廉去沟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去架起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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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发言

  【中心组研讨发言】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决

  策制度

  决策是人类社会现象中的普遍现象,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共组织,不管是社会组织还是国家,都面临着决策问题。决策是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目标,借助于一定的科学和手段,从多个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并实施的过程。换言之,决策必然包含着“策”即多个备选项,也包含着“决”即选择最终方案。民主决策意味着在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理念,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2021年《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指出,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在当下,中国的民主决策具有科学的制度体系保障,民主决策蕴含着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要求。在制度支撑下,民主决策实现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科学、民主程序与决策效率的统一。

  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完备的制度设计,能够降低决策风险,保障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有序运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

  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2019年5月,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四大程序机制,明确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要求决策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式,尊重客观规律;要求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要求决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合乎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众合法权益的决策需要举行听证会,让利益关联者参与并进行利益表达和申诉。此外,相关法律对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参与决策的专家专业机构等各类主体,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中国的民主决策具有可靠的制度支撑。

  在民主决策的效能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国的民主决策体现出良好效能。一是实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以“十四五”规划的出台为例,全国人大工作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后收到建议超过100万条,并通过专题调研、建言献策等广泛参与规划编制。之后,起草组综合各方意见,收集有关信息,起草阶段性政策文本。在阶段性政策文本

  形成后,向各方征求意见并修改,形成政策草案,再通过全国人大会议集体商讨决定,形成正式政策文件,真正实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二是实现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统一。通过广泛吸收民众、专家参与决策,能够最大范围收集分散的信息,克服信息不对称,克服个人决策的片面性与主观性。通过将不同的利益主体纳入决策过程并进行真诚理性的讨论,在公民沟通、交流、表达的基础上,就决策达成共识,不仅能够实现信息传递,还能通过群体间民主协商机制实现更高质量的利益诉求、信息的聚合,最终达成更加科学化的决策。三是实现了民主程序和决策效率的统一。从理论来说,引入民众广泛参与可能会降低决策效率,但是提前将利益相关者的态度考虑在内,可以降低多次决策、反复决策、决策失误的风险和成本,尤其是降低事后的相互掣肘。中国的民主决策,通过民主和集中的统一,通过寓科学于民主的过程,大多数重大决策能够以极高的通过率顺利表决通过。因此,民主决策在保证决策民主性的同时,也保证了决策效率和有效执行。

  当下,我们需要继续提高深化和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从决策内容、决策者、决策辅助和决策机制上再下功夫。

  对重大民生决策或者决策中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落实民主的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共决策对社会具有强烈的影响与作用,并且后果及影响一

  般比较重大,会影响到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公民的直接利益,也深刻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对于人民群众那些直接关系自身现实生活需要的重要问题,必须巩固并扩大民主决策的基础,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于合理意见要充分采纳,合法诉求要切实解决,对有重大分歧的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反复协商协调,决不随意“走过场二

  提高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也是最后进行决策拍板的行为主体,必须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公共决策涉及的信息是海量的,但是决策者只能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间精力条件下,追求一个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解决方案,这就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在权衡中进行决策,坚持先“策”后“决一方面必须在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协商,鼓励公民参与,不断健全与社会公众的决策沟通机制,将大部分“策”的工作交给社会、智库、下级和群众去做,拓宽“策”选择的范围。另一方面,也必须敢于决策、敢于决断,并敢于承担“决”的责任,坚持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提高决策判断力,提高引导民众的能力,对特别复杂的决策,敢于打破常规、创新工作思路。

  不断完善和健全决策制度,增强民主决策的可操作性。目前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原则要求已经确立,各级政府也认识到必须保障公民参与权利,但仍然缺乏具体制度的

  支撑。例如关于听证会的具体流程和决策的监督考核如何落实,目前尚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因此,必须细化听证会的举办要求,建立启动听证会要求、参与会议人员选择、利益表达方式等方面的操作性指南。另外,建立健全决策后的制度,探讨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失误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巡视督查考核制度等,确保决策执行受到民主监督。

  积极引入科技辅助民主决策。在大数据时代,决策者可以利用多种科技手段,科学分析人民群众的特殊需求和一般需求,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此外,通过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将现代的大数据分析应用与传统的调查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能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政府可以从掌握的数据富矿中挖掘民众需求现状与规律,更快速利用专家资源与智库成果,切实提升政府决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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